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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波兰随便复制证件,就要触犯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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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7 05: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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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的立法机关在努力地工作着,各类法规频繁出台,让人眼花缭乱,其中有些不能不晓,不然就会不知不觉中惹上官司。

今年712日起,您可能无法复制或打印别人的一些文件,包括身份证、护照、驾照、车证、医疗卡,甚至残疾人证。
但存在这样的疑问,新法规是否涵盖银行、保险公司和电信公司,还有签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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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身份证的做法很常见,例如租用水上和沙滩设备、滑雪板、汽车或其他类型的私人骑行工具(如自行车或踏板车)时,这些租赁部门通过这种方式来试图防止设备被盗。问题是这种做法一再受到个人数据保护总监(GIODO)及后来的个人数据保护办(UODO)的批评。在他们看来,复制文件是有风险的,会因此很容易被用于犯罪。

像银行,保险公司,电信等部门,经常向他们的客户索取身份证,并扫描这些身份证以做担保,这些单位可能会坚持认为他们有合法理由继续复印证件,特别是银行业和保险业在本案中提到了关于防止使用金融系统进行洗钱的指令以及波兰金融监管局的建议。

问题是,在扫描证件的基础上,很容易制作令人信以为真的原件副本(塑封套证),然后将其用于犯罪目的 - 主要是身份盗窃和勒索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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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伪造的合法所有者的身份证可以做什么呢?
可以在线办理短期贷款。甚至有罪犯使用复制的ID制作复制的SIM卡,用于通过电子银行系统窃取资金。

这些争议终于到了政府层面,最终出台法规“禁止复制”。笔者看来这有点因噎废食的样子,明明是执法不严,却要涉及无辜,导致后患无穷。

不管怎样,从今年712日起,公司最多只能要求对方出示证件,并记下与他签订合同所需的个人信息。不可以扫描或复制对方的塑封套证件,一旦违反将会被判最高两年监禁的处罚。

任何人为了出售公共文件的复制品而制作、提供、处置或存储,均可被处罚,限制自由或监禁长达2年。同时法律条款中第二章第6段指出,公共文件的副本定义为:真实性原件尺寸的75% 120%大小的复制件。

新的 “公共文件法”涵盖了广泛的内容,根据对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分成三类,其中第一类的清单已经在该法案中列出,而第二类和第三类的清单还在酝酿中。

第一类的清单包含32个部分,除身份证和护照外还包括其他一系列,特别是:
驾驶执照,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卡,残疾人证件,向外国人发放的一些文件,民事档案文件的副本,由法院和法院公证人签发的行政职衔及最终法院判决的副本,医生和牙医执照,在国家安全局和税务局工作的员工证等等。


这是防止身份盗窃和伪造文件犯罪的重要一步,特别是针对塑封套证件的复制。对于雇主处理员工个人数据和规范文件副本也是一种尝试,避免在文档副本中记录多余数据。相关执法机构也有了加强监管的依据,

身份证或护照只能根据单独的规定在用于官方、商业或专业方面的目的,或为其本人制作证件而签发时才被允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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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按照这个规定,难道可以复制文件缩小到75%以下或120%以上的尺寸,就合法了吗?
难道就不能通过加强对相关复制公司的监管,加大对伪造证件欺诈犯罪的惩罚力度来解决问题吗?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法律永远是搞人脑子,而不会让罪犯头痛。
立法者为了生活也要工作。

过度处理个人数据构成了对个人权利的侵犯,但是,安全漏洞,即数据泄漏,是最具深远威胁的。

那实际操作中我们怎么做才能避免触犯法律呢?
根据数据最小化原则记录个人信息,即不需要的东西不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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