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51647|回复: 0

“国籍冲突” | 2019 中波婚姻,如何判断孩子国籍?

[复制链接]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发表于 2019-1-2 11:4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波华资讯微信公众号

        一、“国籍冲突”

  因中外各国国籍法规定不同,可能出现一人根据中国法律具有中国国籍,而根据外国法律具有外国国籍的情况,这类情况被称为“国籍冲突”。例如,中波跨国夫妻在中国所生的孩子,根据中国法律具有中国国籍,根据波兰法律亦具有波兰国籍。

  “国籍冲突”在涉外婚姻所生儿童中较为常见,儿童的国籍状况与出生地、父母国籍或居留情况有关,儿童父母可以参照以下情形判断儿童是否具有中国国籍:

  (一)儿童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且儿童出生在中国的,儿童出生即具有中国国籍;

  (二)儿童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儿童出生在国外,且儿童出生时其中国籍父/母未取得外国永久居留的,儿童出生即具有中国国籍;

  (三)儿童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儿童出生在国外,且儿童出生时其中国籍父/母已取得外国永久居留的,儿童不具有中国国籍。


  二、为“国籍冲突”人员签发旅行证

  中国国籍法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在一人既有中国国籍也有外国国籍时,中国只承认此人的中国国籍,不承认此人的外国国籍。因此,当一人存在“国籍冲突”时,中国使馆不能在此人的外国护照上签发中国签证,而需为其签发中国旅行证,供其回中国。

  (一)“国籍冲突”人员申办旅行证所需材料(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 未持有旅行证人员首次申办旅行证应提交:

  (1)旅行证申请表;

  (2)6个月内拍摄的申请人正面白底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2张(规格与护照照片相同);

  (3)申请人父母双方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4)申请人出生时其中国籍父/母所持的外国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父母结婚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出生证上父母信息不全,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文件;

  (7)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旅行证需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同意声明书。

  2. 已持有旅行证人员换发新旅行证应提交:

  (1)旅行证申请表;

  (2)6个月内拍摄的申请人正面白底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2张(规格与护照照片相同);

  (3)现持旅行证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4)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旅行证需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同意声明书。

  3. 已持有旅行证人员因证件遗失或损坏需补发旅行证应提交:

  (1)旅行证申请表;

  (2)6个月内拍摄的申请人正面白底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2张(规格与护照照片相同);

  (3)原持旅行证复印件(如有);

  (4)证件遗失、损坏情况说明;

  (5)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旅行证需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同意声明书。

  (二)旅行证办理时限

  领事部旅行证业务办公时间为每周一、周三和周四,节假日除外。旅行证正常办理需4个工作日,加急办理需3个工作日,特急办理需1至2个工作日。如遇紧急特殊情况,领事部将进一步为申请人提供便利。

  (三)旅行证收费标准

  正常办理:每人90兹罗提。

  加急办理:在正常办理费用基础上每人加收110兹罗提。

  特急办理:在正常办理费用基础上每人加收160兹罗提。


消息来源于:驻波中使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办公地址|手机版|首页广告|关注微信|加入我们|合作伙伴|联系方式|民藏人|波兰华人资讯网

GMT+8, 2024-11-21 14:26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特别声明:本站提供网上自由讨论使用,所有个人言论仅代表网友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论坛立场,本站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转载本站内容请标明文章作者和出处! 网站地图:SITEMAP.XML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网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