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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法院:特权车辆并不意味着有罪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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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14: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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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华人资讯网】波兰女总理车祸事件引发了社会上的广大关注,法院处于考虑到两个问题。一、特权车辆在所谓的“正常”行驶中,司机拥有特权车辆的照顾;二、并不代表特权车辆在有罪的情况下不会被接受惩罚。在事故发生后,警方立刻把菲亚特司机定为“肇事司机”送上法庭要求严惩,因为他试图“左转”,但司机最终被法院无罪释放。法院表示,如果一辆警车在执行任务中以每小时170公里的速度飞速行进,那一定是警察在享受他的权力。这是不正确的,因为他有可能因为操作失误造成对道路安全的威胁。

法律专家建议,尽量避开特权车辆
我们看两起案例,在几年前,一警车开启警笛在执行任务中,通过一交通路口时与一社会车辆发生事故,当时警车速度每小时100公里,不幸的是被撞车辆中的人死了。但最终法院认为警察是在执行任务,速度快是正当的,虽然事故中死了两个人,但法院最终判决对警察只是罚款。

更早在2003年,一位警察和罪犯坐在了被告席上,因为他在执行任务时追逐一个酒后超速的车辆。这一切都是因为信号灯,在经过交通路口时警车也闯了红灯,不幸的是与另外一辆车相撞,造成对方车辆司机死亡。但最终法院判定那位警察在事故中是有责任的,酒后驾驶的超速司机最终还是主要责任被判刑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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