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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生财道,构成偷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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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8 12: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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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牟取非法利益,竟然做起了“办理签证”的生意。日前,徐汇区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被告人崔景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现年52岁的崔景智是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板。为辟生财之道,去年年底,在收取了钟某等4人钱款后,他承诺为4人办理赴韩国打工的签证。由于签证未获批准,心有不甘的崔老板突发奇想,伙同他人编造赴波兰参加艺术及饰品展览会的派遣函,虚构钟某等4人在贸易公司任职的身份,从而骗取了赴波兰的商务签证。在传授使用虚构身份及行程等应付边检的方法后,崔授意钟某等人利用飞机在韩国中途停留的机会,非法滞留韩国并安排他人接应。没想到钟某等4人一到韩国即被查获遣送回国,崔老板因此东窗事发。   法院认为,被告人崔景智组织多人偷越国境,其行为已构成犯罪,鉴于其到案后尚能认罪悔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來源:解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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