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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7 21: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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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护照应注意的问题

 

在你办理护照的过程中,你一定要明白护照不是永久性的证件,它也有一定的有效期限。护照在有效期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即为有效护照,否则即为无效护照,不具备法律效力。

  各国护照的有效期不尽一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期的都有,也有十年内有效的。我国的护照有效期有二年期和五年期的。

  一般地说,各国使(领)馆在颁发签证时都要求护照的有效期必须在六个月以上。如果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则必须先到公安机关申请延期后,再到使领馆申办签证。

  此外,你还要注意到护照的有效地区。有效地区也是护照的重要内容之一。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护照上印有“本护照限往X国有效”或“持照人不得前往X国及X地区”等字样。

  另外,你的护照在有效期内,如系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发照机关提出换发护照申请:

  1. 护照已延期二次,且即将期满,不能再申请延期的;
  2. 护照签证页已用完的;
  3. 护照确因非故意的原因损坏的;
  4. 旧版护照有过出境记录的;
  5. 其他经发照机关认定特殊情况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持照人可携带本人护照、身份证、工作证等到原发照机关办理,一般两周内即可取得新护照。发照机关发给新护照的同时,将收回旧护照,予以注销。如持照人要求保存旧护照以做纪念,可向发照机关同时提出。发照机关一般在原护照签发页上加盖印章并裁剪掉护照右上角,使其失去法律效力才能发还本人。

  另外要注意的就是当你的原护照签证页已用完,但必须保留原护照上的有效签证的签证页,发照机关方可将新护照与原护照合订使用,同时发照机关在新换发的护照备注页上办理加注手续,即加注“本护照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XX号护照换发”的字样。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7 21: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办理护照

 

护照是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护照一词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证的意思。也就是说,护照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所以,凡出国人员均应持有护照,以便有关当局检验时出示。持照者享有护照颁发国的外交保护。

  因此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有关办理护照的常识是非常有必要的。护照本身的内容,各个国家都比较相近。封面都印有使用护照的注意事项,封内一般都印有“请各国军政机关对持照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协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第一页有持照人的护照号码,姓名,性别,身份,婚姻状况,出生日期,出生地点,有效期,身份证号码等,并贴有本人照片;第二页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请各国军政机关对持照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协助”字样并附有英文译文;此外还有签发日期,签发地点和发照机关的盖章;第三页是关于偕行儿童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加注日期,并贴有儿童照片;第四页和第五页是延期页。第六页至第八页是备注页。第九至第三十二页是签证页。最后一页是注意事项。其内容是:

  1. 护照为重要身份证件,应妥为保存使用,不得损毁、涂改、转让。
  2. 颁发护照和护照延期、加注及换发、补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授权的公安机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办理加注手续。
  3. 护照遗失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报告。最后是持照人签名栏目。也有的国家的护照上,还包括持照人的职业、籍贯、身高、眼睛和头发的颜色、显著特征等。此外,护照内一般还包括“偕行儿童”的照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加注日期等。由于各国的护照都允许到期后可以延期,所有护照内都有延期专页和备注专页。

  为了方便各国颁发签证,护照内包括许多签证页,每一页上都印有“VISA”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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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7 21: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办理护照项目的变更和加注手续?

持照人的护照内某些项目如需变更和加注,须到原发照机关提出变更和加注的申请。发照机关受理后,一般在一周以内即可办妥手续。

  申请护照项目的变更和加注手续,须按不同项目分别提供有关申请材料:

  (1)更正出生日期的。如持照人需更正原护照内的出生年月日的,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2)加注外文姓名的。持照人的姓名(含外文译名,即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的姓名)的其他拼写形式需要加注的,申请人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加注原因的证明材料,发照机关受理后,即可加注在护照备注页上。

  (3)加注近期照片的。持照人因面容变化较大或护照使用过久照片不清晰等原因,可以向发照机关提出加注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书面申请和本人近期照片两张。

  (4)注销或添加偕行儿童的。随同成年人一起出国的未满16岁的儿童与成年人共同使 用同一本护照时,这个儿童称为偕行儿童(一般为成年人的子女、个别为持照人的被监护人) 。如持照人需要注销或添加偕行儿童,须提交持照人的书面申请亲属监护关系证明、户口 簿 及两张大一寸照片(需注销偕行儿童的,提供成年人照片,需增加偕行儿童的,提供成年人与儿童的合影照片)。

  (5)变更“出境事由”和“前往国家”的。

  持照人的有效护照并附有出境登记卡,需要变更“出境事由”和“前往国家”的,可分别按下要求到原发照机关申请变更手续。

  ①在未获得前往国签证时,须提供的材料有:

  a.变更事由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邀请信和担保书等);

  b.所在单位证明(须有负责人签字和盖章);

  c.本人书面申请。

  发照机关受理批准后,可换发新的出境登记卡,同时收回原出境登卡;

  ②已经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的有效签证后,因签证种类与护照内出境登记卡的“出境事由”或“前往国家”不一致,须变更“出境事由”和“前往国家”的,须提供的材料有:

  a.变更事由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邀请信和担保书等);

  b.申请人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注销户口证明”或“短期出国人员登记单”;

  c.本人书面申请。

  发照机关受理批准后,可换换发新的出境登记卡,同时收回原出境登记卡。

  (6)我国有关部门规定,护照备注页不办理持照人性别、身份、婚姻状况、身份证号码和护照有效期等内容变更的加注手续。如持照人的身份、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应按换发新护照的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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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7 21:3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怎样保管自己的护照?

 

护照是公民出境、入境旅行或居留的重要的身份证件,护照上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文部请各国军政机关对持照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协助”的内容并附有英文译文,持此护 照也可得到我国驻外机构的帮助和照顾。因此,持照人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护照。

  持照人在取得前往国家的签证之前,最好将护照放在家中妥善的地方保管,不必要总 是带在身上。在取得前往国家的签证之后,护照的”身价”可以说是很高的。国际上专门偷窃 护照的集团和扒手,把护照看得比钱更贵重,他们或者贩卖护照赚大钱,或者利用护照作掩护,从事各种非法活动。因此,持照人一定要妥为保管,尤其是通过海关,踏上赴国外的行程之后,更要百倍警惕。这时,最好随身携带好自己的护照,不要一会儿放在这个兜内,一 会儿放在另一个包中,更不要放在行李包裹内。一般的经验是放在贴身内衣的口袋中比较保险,这样不但可防止万一发生意外,也使自己取用方便。

  特别提醒:在持照出发前,最好将护照复印一份,放置行李包,以备急时之用;而护照原件应放置贴身口袋,好好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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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7 21:3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查验自己的护照?

 

颁发护照是件很严肃的工作,公安机关在审核和制作护照过程中经过反复检查,一般都不会发生问题。但为了确保申请人护照无任何差错和纰漏,申请人本人在领取护照后, 必须进行认真细微的“自我查验”,以做到万无一失,准确无误。

  “自我查验”的程序,一般应是:

  1. 封面是否印制清晰,字迹清楚;
  2. 照片是否本人;
  3. 姓名是否准确(包括中文和汉语拼音);
  4. 编号是否清楚;
  5. 逐字检查每一项内容(性别 ,身份 ,婚姻状况,出生日期,出生地点 ,有效期 ,身份证 号码等)是否符合本人实际情况;
  6. 塑封是否严密;
  7. 发照机关的红色印章是否清楚,是否有准确的签发日期,签发地点和签发人签字;
  8. 是否有应填写的空白栏目没有填写;
  9. 是否有缺页和印制不清楚的地方。

  如果护照上所有的项目都准确无误,即可收好带回。如果发现护照上有误,要立即向公安机关领取护照处的工作人员提出并要求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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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7 21: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护照遗失了怎么办?

 

护照是国家主管机关的给本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旅行、居留使用的合法身份证件和国籍证明。持照人对护照应妥为保管,防止丢失或损坏。以北京市居民为例,如因不慎在本市遗失了护照,请立即向遗失地区、县公安机关申报,并凭上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备案,然后持证明到《首都公安报》社办理护照挂失声明手续,待"挂失声明"刊载后,持"挂失声明"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新护照。具体办法是:

  1. 领取护照后尚未出境,自护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之内丢失护照的,在出境事由和前往国家、地区均不改变的情况下,可凭"挂失声明"直接申请补发护照。如出境事由和前往国家、地区有变化,需凭国外邀请信及"挂失声明"重新申请办理。
  2. 领取护照后尚未出境,自护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以后丢失护照的,需按重新申请护照办理。
  3. 出境后又返回国内丢失护照的,可持本人在国外的身份证明(主要指要国外的身份证、居留证、注册的学生证、就职证明)申请补发护照。
  4. 在外埠丢失护照的,可持遗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遗失证明,先在《首都公安报》办理护照挂失声明手续后,再申请补发护照。
  5. 在国外丢失护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者其他入出境证件回国的,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和入境证件及有国外的身份证明申请补发护照。
  6. 丢失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护照的,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出国前系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证明申请办理。

  为防止护照遗失,最好能在持照出发前把护照的第一页中的内容全部复印,放置行李箱保存起来;或是在出发前把护照号码记在另外的小本子上, 这也是护照万一遗失后利于迅速查找和报案使用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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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7 21:38:07 | 显示全部楼层

申领因私普通护照的程序有哪些?

 

中国公民申领因私普通护照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其 (一般程序是):

  (1)领取出境申请表:

  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1. 户口簿
  2. 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3. 工作证(退休证)
  4. 与出境事由有关的相应材料(邀请信,担保书等)
  5. 介绍信

  (2)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1. 填写前,首先要仔细阅读表格内的每项内容以及填表须知,如有不明白处要向入 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询问或通过有关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填写;
  2. 申请表格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能潦草或涂改;
  3. 此表一式四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项内容必须一致;
  4. 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请编号(四张表编号是一致的),申请人必须牢记,以便日后 查询;
  5. 标题后的括号内应填写本人申请前往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6. “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填写,必须与本人户口簿内的记载相一致;
  7. 申请表内各栏填写的要求。

  “姓名”一栏,申请人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记载相一致,必须用标准 汉字的正楷书写,不得任意更改姓名,也不得填写别名。

  “外文译名”一栏,必须按照本人汉语姓名的普通话读音的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书写 时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姓氏在前,名字在后,不得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连在一起写;复 姓连 写,但也必须和名字分为两部分书写;少数民族语姓名,须按照民族语的读音,用汉语拼 音字母名翻译转写;如有的申请人姓名有其他拼写形式,可以申请加注在备注页中。

  “身份证号码”一栏,应根据公安机关颁发的本人正式身份证内的号码填写,不得填 写临时身份证内的号码。没有申领过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可以不填写此栏或填写”无”。

  “出生日期”一栏,须与户口簿和身份证中记载的出生日期(包括年月日)填写一致。

  “出生地”一栏,须与本人户口簿上的记载一致,出生于中国的,填写出生地的省或 自治区,直辖市,或香港,澳门,台湾;出生于国外的,填写出生国的中文名称。

  “籍贯”一栏,必须与户口簿的记载一致。

  “民族”一栏,必须与户口簿上记载一致

  “婚姻状况”一栏,必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已婚”,“未婚”,“离婚”和“丧偶”四种情况之一。

  “文化程度”一栏,按照本人最高学历填写。

  “政治面目”一栏,须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群众”,“团员”,“中共党员”或“某民主党派”等。

  “工作单位”一栏,须填写本人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全称。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填写“ 退休”,“退职”,“退学”,“待业”等。

  “职务”一栏,须填写本人现在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或本人所从事的职业。

  “职称”一栏,应按照有关部门实际评定的本人专业技术职称填写。没有经过评定职 称的,可不填写。

  “地址”及“电话”二栏,无论是工作单位的地址电话,还是家庭住址的地址电话,都必须填写详细地址,包括区,县,乡镇,街巷名称,门牌号码,邮政编码等。 “本人简历”一栏,须填写从上小学开始的主要学历和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单位名称和本人职务等,要连续填写到填表日期止,中间不得有时间间隔或中断。

  “出境事由”一栏,根据本人要求出境的实际理由和邀请信的邀请内容填写“探亲”, “访友”,“旅游”,“定居”,“留学”,“研修”等。

  “单程或双程”一栏,除出国出境“定居”者应填写“单程”外,其他出国事由者,均应填写“双程”。

  “偕行不满16岁的儿童”一栏,如大人和儿童共同申领一本护照的,须填写此栏。 分别申领护照者,则无需填写。

  “在境外期间的经济担保和经济担保人情况”一栏,须填写担保人的姓名,年龄,国 籍或籍贯,与本人关系等。

  “自费留学就读学校”一栏,填写前往国家留学就读的学校的名称(全名)。

  “留学生类别”一栏,应根据本人出国学习的性质填写,出国读语言的填“就读”,读专科学校的填“专科”,读大学或接受大学以上教育的填“留学”。

  “所读专业”,“所读学位”,“学年”,“开学日期”几栏,申请人应根据国外(境外) 校方所发的“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填写。

  “国内外主要亲友”一栏,国内亲属主要指直系亲属和近亲属,国外的亲友主要是联 系密切的,且须填写其在国外的住址(中英文均可)。

  “备注”一栏,须填写本人申领护照的理由或凭据,如出国工作的填“工作聘书”或“ 合同书”;出国留学就读的填“入学通知书”,“经济担保书”;出国探亲定居的填“邀请信”等 。

  (3)递交《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1. 按填表要求填写完《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后,须经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保卫部门盖章,如系待业人员须经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盖章;如系农村户口,须经所在农 村乡镇党委一级部门盖章;
  2. 开具《因私申请出国介绍信》一封(由在申请表格上盖章的单位在盖章的同时开 具),介绍信台头应当写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内容写同意申请人前往XX国家(或地 区)探亲访友,定居,留学等;
  3. 拍好护照照片(一般为小二寸、近三个月内的黑白或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并按要求贴在《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上。此外至少另外准备2~3张同样的照片并在照片背面写上 本人姓名;
  4. 准备好有关出国出境的证件材料,如邀请信,担保书,入学通知书等的复印件 ;
  5. 准备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户籍证明,或“学生证”、“待业证”、“离退休证”、“辞、退职证明”、“职称证”等。
  6. 到公关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已填写完毕的《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及 国外(境外)邀请信,担保书,单位介绍信,户口簿,工作证及学生证或待业证,离退休证,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 如因特殊原因申领加急护照,必须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特别说明。
  7. 等候护照:
    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本人所递交的申请表格和相应材料并审核后即可做出是否批准同意申请人的申领护照决定,并一般在30天内(地处交通不便偏僻的在60天内, 加急的一般在一周左右)即可通知申请人。交表时务必记住本人的申请编号以便查询。
  8. 领取护照:
    当公安机关受理本人的申领护照材料后,须经过审核和制作护照的过程,申请人可在规定 的时间之内耐心等待并可按递交材料时约定的时间或在接到公安部门的通知后前往领取护照 和出境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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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7 21: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取到护照后该怎么办?

 

申请人从发照机关领取到护照后,首先要认真查验。 如发现有疑点或错误之处,要当即自有关工作人员提出更正申请。如经查验后,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即可收好带回。

  护照拿到手以后是否就可准备出国(境)了呢?可以这样说,领取到出国护照只是办理 出国(境)手续的第一步。第二步,也可以说是十分关键的一步,是持本人护照和有关证件材料到前往国家(地区)的使(领)馆申办出国签证。第三步是办妥出国签证后,办理《国际预防接种证书》,购买机票等。上述三步走完之后,才可踏上出国(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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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7 21: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办理护照延期?

 

我们在前面曾经讲过护照有一个有效期。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五年,正在使用中的护照的有效期可以延长有效期二次,每次延期一般不小于一年,不超过五年。这里说的“正在使用中的护照”是指持照人正在国外(境外)旅行期间或已经取得签证即将出境旅行者所使用的护照,没有出境记录和外国签证的护照则不称为“正在使用中的护照”。办理护照延期手续,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护照延期申请须在护照有效期届满前半年内提出,持照人须持原本护照到原发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2. 护照已超过有效期后即为失效护照或无效护照,公安机关则不再受理延期申请。
  3. 如护照有效期不足外国签证年限要求的,持照人要持该国有关签证证明提前向发照机关提出申请。
  4. 持照人在国外旅行期间申请护照延期的,须到我驻外使(领)馆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延期申请。
  5.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需要在国内办理护照延期的,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6. 旧版护照不再在护照上办理延期手续,可在旧版护照有效期期满前6个月之内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申请换发新版护照。
  7. 出国旅游团队导游人员持用的护照有效期为1年,限随旅游团队一次出入境有效,不能办理延期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对于新旧版护照的使用上有特别的规定。我国启用新版护照以后,即不再办理旧版护照的延期。符合延期条件的,改为换发版护照。如旧版护照有出境记录并已获得外国签证的,可直接换发新版护照,并可以和注销的旧版护照同时使用。

  如持照人有特殊情况,必须在旧版护照上办理延期申请手续的,须经特殊批准,但延展期限为一年。外商机构、三资企业、集体股份制企业人员因工作需要所持旧版护照期满前申办延期,须向发照机关提交所在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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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7 21: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理解护照中的一些特殊词语?

 

在办理护照的过程中,我们会注意到一些看似简单却非常重要的词语。这些词语虽然我们都能从字面去理解它的涵义,但是对它的具体内涵却不一定能够有个清楚的了解。如:护照中有这样的几个字“偕行儿童”我们该作何理解呢?根据原国家教育部、外交部和公安部1993年颁布的教留[1993]50号文件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凡不满16岁的儿童需要和成人合办一本护照的,则这个儿童即为“偕行儿童”。如果成人和儿童分别办理护照的,这个儿童不能称为"偕行儿童"。

  为了方便广大留学者对护照有个更清楚的了解,我们下面就具体介绍一些比较难理解的词语:

  1、因私普通护照中所指的“私”是指什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因私出境、入境的“私事”是指: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因此,凡中国公民因上述“私事”需要申办护照时,一般均发给因私普通护照。

  2、因私普通护照中的“身份证号码”是怎么回事呢?

  护照中的“身份证号码”应与公安机关颁发的申请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的号码完全一致。没有申领过“居民身份证”和持有“居民临时身份证”的申请人可不填写此栏。中国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号码由15位数字组成,其中第7位至第12位数为申请人的出生日期,这几位数字应与本人户口簿记载的“出生日期”相一致。

  3、护照中的“身份”一栏是什么意思呢?

  根据我国有关部门制定的工作资料,“持照人的身份”分类一共有41种:

  1. 教授(教授、副教授)
  2. 教师(讲师、助教、教师、教员、助教)
  3. 研究员(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
  4. 编辑(高级编辑、主任编辑、编辑、助理编辑、技术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技术设计员)
  5. 翻译(译审、副译审、翻译、助理翻译)
  6. 记者(记者、播音员、主任播音员、播音指挥)
  7. 作家(各类专职作家)
  8. 文化工作者(图书、文化、档案、博物馆馆员、助理馆员、校对)
  9. 美术工作者(高级工美师、工美师、助理工美师、工艺美术员;美术师、美术员;舞美设计师、舞美设计员)
  10. 文艺工作者(演员、演奏员、编剧、导演、指挥、作曲、舞台技师、舞台技术员)
  11. 教练(主教练、教练、助理教练)
  12. 运动员(各级运动员)
  13. 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研究员、助理究馆员)
  14. 技术员(有职称的技术员、研究实习员、实验员、农业技术员、兽医技术员、畜牧技术员)
  15. 会计(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
  16. 企业管理人员(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副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副经理、厂长、副厂长及其各类企业的管理人员)
  17. 厨师(有正式级别的各类厨师)
  18. 农艺师(高级农艺师、农艺师、助理农艺师、高级畜牧师、助理畜牧师)
  19. 工人(工人、农、林、牧、渔业工人、驾驶员、售货员)
  20. 农民
  21. 牧民
  22. 渔民
  23. 医生(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医士、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高级兽医师、兽医师、助理兽医师)
  24. 药剂师(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剂师、药剂士)
  25. 护士(主任护士、主管护士、护士、护理员)
  26. 机长(有民航管理局飞行执照者及中国民用航空器的机长)
  27. 飞行员(有民航管理局飞行执照者及中国民用航空器的驾驶员)
  28. 船长(有港务监督部门颁发的“适任证书”者)
  29. 乘务人员(飞行器、列车、船舶乘务人员)
  30. 服务员(各类服务行业中的从业人员)
  31. 公务员(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32. 律师(有营业执照的律师)
  33. 商人(个体商业、个体服务业中的从业人员)
  34. 宗教职业者
  35. 退休人员(离休、退休人员)
  36. 家庭主妇
  37. 无业人员(待业人员和从未参加过工作的人员)
  38. 学生(大、中、小学在校生,研究生)
  39. 儿童(16岁以下非在校儿童)
  40. 职业(外国常驻机构、三资企业中的中方雇员)
  41. 法律工作者(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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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7 21: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七种情况中国不签发护照

 

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说,2007年1月1日生效的《护照法》规定了七种不签发护照的情形,吸收了《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的不准出境的部分内容,增加了“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无法证明身份的;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等三种情形不签发护照的规定,取消了“正在被劳动教养”的内容。

  《护照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说,《护照法》的施行为限制非法移民在一定时期申请护照提供了法律依据,显示了中国政府打击非法移民活动的决心。

  这位负责人说,《护照法》规定了“因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在六个月到三年内,公安机关不签发护照”。

  《护照法》还规定了伪造、变造护照,持用伪造、变造护照,冒用他人护照,买卖、转让护照,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等违法情形,规定了罚款、拘留、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种类。特别是《护照法》明确设定了对弄虚作假骗取护照行为,护照签发机关可以收缴护照,同时可以处二千元以上至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对于遏制大量的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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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20:3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好详细的知识,让我有可以在同事面前炫耀一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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