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296|回复: 0

褪色笔已用于经济犯罪签合同 25万元借条变白纸

[复制链接]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发表于 2012-4-10 08: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波华资讯微信公众号




记者在一德路批发市场看到有自动褪色笔卖。记者高鹤涛摄
  警方发现:褪色笔已被用于经济犯罪

  记者调查:褪色笔市场热卖1.5元一支

  近日,一款“自动褪色笔”在网络上热卖,而据警方发现,这种特制笔已被不法分子用于经济犯罪中。这种笔的外形与普通的笔差不多,而且书写字迹与普通笔也没有什么差别,不同的是用这种特制笔书写后,字迹会自动消失。记者走访发现,自动褪色笔不仅在网络上可以很容易买到,在广州市面的文具市场上也可以买到。警方提醒说:签字、填写票据要自带签字笔,以防不法分子利用“自动褪色魔术笔”实施诈骗活动。

  文/记者林静

  记者调查:网店实体店都有得卖

  记者在淘宝网上搜索“自动褪色笔”发现,有约3页的卖家,其中卖家所在地有上海、广州、杭州。从近期的售卖记录中记者看到,有的卖家多的一个月成交超过20笔。自动褪色笔被卖家分为水消笔和气消笔,水消笔就是用这种笔书写的笔迹在清水中可自动消失,而气消笔就是书写的笔迹在空气中就可以自动消失。

  记者在其中一家位于广州的卖家的网店页面中看到,自动褪色笔跟普通的签字笔没有太大差别,书写的颜色包括蓝、紫、白等。在产品的描述中,卖家写道:书写后在1~10天内会自动消失。清水和专用消色笔都能快速、干净地消去颜色,消失时间和所用的材质及温度、湿度等外界环境有关。褪色笔可在任何材质上书写,特别适用于制衣、刺绣、十字绣、纺织、手工艺等行业临时性书写。

  记者联系卖家问是否设置了购买资格,这位卖家说,买家一般不会联系她,只要具备网购的条件就可以购买,是不会问买家是拿来做什么用的。

  昨天,记者来到一德路的文具批发市场,在其中一家精品文具总汇市场,有多家文具店都有自动褪色笔售卖。自动褪色笔的价格十分便宜,每支只要1.5元钱。

  有不少商铺老板告诉记者,来购买的都是做布匹生意或做十字绣的人,还有一些家长为避免水彩笔弄脏衣服,给孩子购买可以自动褪色的水彩笔。

  记者在一家商铺看到一盒水消笔的产品说明上写着:笔迹会自然消失,勿签发支票、证券、永久性资料。书写后用水或含有水分的东西,一经沾上将立即消失。

  和网络上出售的自动褪色笔差不多,在市面上出售的自动褪色笔也是有水消笔和气消笔两种。市场上多家商铺老板说,一般都是布匹商人和做十字绣的人来购买这种特制笔。

  案例:褪色笔写借条 字迹消失不认账

  据新华社报道,湖北的李某在今年1月中旬借款给犯罪嫌疑人王某25万元,期间,王某利用自带的笔写了一张25万元的借条给李某。2天后,李某发现王某所写的借条竟然变成了一张白纸。便立刻联系王某,但王某极力否认曾经向李某借过25万元钱。

  2月17日,王某被抓获,经审讯,王某交代了自己事先预谋,以借款为名用“自动褪色笔”书写借条的方式恶意骗取李某25万元,待借条字迹消失便拒不认账的犯罪事实。

  据警方调查了解,这种笔采用了特殊墨水,书写出来的字迹与普通签字笔没有任何差别,只是会根据材质、温度、湿度、书写速度等差异而在15分钟至2日内自然消失,且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因而,一些不法分子便利用“自动褪色魔术笔”特性实施诈骗活动。

  警方提醒:签合同票据最好自带签字笔

  警方提示,“自动褪色笔”主要用于纺织、手工艺等行业临时性书写做记号,或用于学生写草稿、字帖临摹、涂鸦、画画等。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可能利用它实施以下几种诈骗活动。一是民间借贷诈骗,不法分子利用“自动褪色笔”特性,在民间个人借贷时,利用受害人不会时刻查看借据的心理,向受害人借款后,便以没有签字借钱为由,否认借款事实,以达到非法占有借款的目的。二是经济合同诈骗,不法分子利用“自动褪色笔”书写合同、协议,利用该笔的特性骗取企业、个人钱财后逃逸,受害人维权取证较为困难。三是银行票据诈骗,不法分子从银行处开立小额银行票据后用“自动褪色笔”填写,购买货物后用该票据支付,诈骗受害人货款。

  警方提醒说,市民要强化自身防范,在签订合同、票据结算等过程中,最好要求电子打印合同,签字、填写票据要自带签字笔,以防不法分子利用“自动褪色笔”实施诈骗活动。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办公地址|手机版|首页广告|关注微信|加入我们|合作伙伴|联系方式|民藏人|波兰华人资讯网

GMT+8, 2024-11-25 03:2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特别声明:本站提供网上自由讨论使用,所有个人言论仅代表网友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论坛立场,本站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转载本站内容请标明文章作者和出处! 网站地图:SITEMAP.XML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网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