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词 系动词 不定冠词 名词 这句话是一般现在时 陈述句 第三人称单数 系表结构
。。。。语态 (我已晕菜。小时候想我妈可不是这样教我说中文的呀,外国孩子真可怜。后来才发现外国孩子说英文也不这样学,是中国孩子学英文才这样,是我们可怜。) 后来知道,全世界都曾普遍使用这种方法学外语,结果都类似:可掌握一定外语知识,都不会交流,时间一久大家就把以前学得知识都仍了。知道其他国家的阶级兄弟也身受其害,感觉好了点。 所以“语法-翻译法”是明显很有问题的,很多国家早已放弃。但还有一些国家,主要是中国和英国,仍存在一些“语法-翻译法”的捍卫者。本人在以后的章节会根据其他科学依据分析它深层问题,现在就要拍板儿砖的先请。 至于有人认为是因为自己学的英语过时了这种观点,不用辩论了。课本上的英文没过时,而且无论哪国语,几十年的变化都至于影响到听不懂的地步,个别词而已。 英语环境的问题 那有外语环境不就好了吗?比如出国。答案:非常错误。这一条是中国同学误解最深,吃亏最大的一条。 现在出国的留学生和移民很多。大家在出国前,英语大多不好,可都这么想:到了国外英语环境自然就会了,天天听,而且被迫说英语,有几个月就流利了。当然,听说有人也不行,那他们一定是因为老在中国人圈子里。大家都说在唐人街上的华侨一辈子都可能不会英语,我可不在唐人街住,到时候找外国房东家住,有机会跟他多练习。可到了国外后,发现大家真还都不在唐人街住,因为那里讲广东话,更不懂,在唐人街上跟中国人也是讲英文的。尽管人家一般先用广东话跟你打招呼,发现没反应后双方就开始各操费力的英文开始交流,好在到那里去的唯一目的是买菜,对付的了,不过感觉很滑稽,大家明明都是华人,还非得讲洋话。在国外一段时间,居然很多人把广东话学会了,包括我在内。(不过大家不要误会了,国人在广东话环境能很快学会粤语,这可和学英语的原理截然不同,实际不是在学外语。近似度太高,而且大家的语言思维是一样的,几个月就够。会西班牙语的人学意大利语就很快,也因为太接近。不用学,这两国人也能各操自己语言彼此交流。马克思用三个月学会的那个外语和这个情况类似。) 平时是在英语环境的,是在外国人家住的,也打工,也上补习班,也看英文电视和报纸。可过了几个月,甚至一两年过去了,发现怎么自己的英语还是这么差呀,听不懂,说不好,只会一些日常生活很简单的用语,还讲得好难听。当然,到了国外,从张不开嘴到敢于开口,这一关还是过了。到国外两星期都敢说了,因为被逼的。一旦敢说了,也就不再有心理障碍了。但说了两年了,怎么翻来覆去还是只会那几句?英语环境出什么问题了? 大家如果现在上网,在搜索器中打“出国才知道的十大秘密”这几个字,就会看到,第一条就是“发现了并不是在英语环境中就能自然学会英语。” 我帮大家分析一下,很容易懂。比如有同学住到了外国房东家,满心欢喜认为可以通过交流学英语了。早上起来和房东问好: 老中:Hi, good morning! (练这句话有用吗?早会了,也不用到外国练呀!) 老外:Morning! Nice weather ah? Any plan for the weekend? (嘿,全听懂了,真是太棒了。) 老中:Stay in home. (想说点啥,一时没想起,这句接得还周正。或许有点毛病?反正人家听懂了直点头,也没提出异议。) 老外:OK. Did you know last night there was a racoon got trapped in the dumpster? I heard the noise and called the cops, then they came and called the vets. A vet shot a tranquilizer dart from the tree at the its butt, ah bang, bulls-eye! Hell of a shot. Still, took them another hour to rescue tha’ poor bastard… 这回傻眼了。在老中听来,是这样的 ..last night …tra…dumpter? Heard noice ….shut ….lazer, 还有。。。什么“不在”啊不可能,老外一定不会中文,可能是个和中文“不在”同音的字吧。接下来是an hour ….pour…butter? 不懂,于是尴尬地说了声see you later. 回屋了。设想一下,如果多听几遍是否就能懂?就算多听几遍,把一些连接处听懂了,there was, heard the noise, called.. took…..仍有很多难点,比如racoon, trapped, dumpster, vets, tranquilizer, bulls-eye, 所以还是不明白。那在多听呀,比如重复一百遍tranquilizer, tranquilizer, trann-qui-li-zerr!能懂吗?大家知道一定不行。所以并不是多听就多懂。 给大家举个极端的就例子明白了。你不是想要外语环境吗?很好,我给你找一个。我找几个阿拉伯人在一间办公室交流,你每天都来,一天8小时听他们交流。过了三个月后我来看你,问你阿拉伯语听懂几句了?很多人这时候很明白:“一句都不懂。”因为你听到的那些外国声音,都被语言学家称为“无效的输入”,或本人管它们叫“无效的声音”,因为不懂,跟听到的噪音没太大区别。所以并不是多听就懂,听懂是有严格的条件的。后面我们重点讲需要什么严格条件,大家先不忙。 回过头来再看刚才那位老中。如果那房东老外很有耐心,给咱解释一下总行吧。好,那咱看他应试图如何解释vets和tranquilizer这两个概念。别忘了他只能讲英文,当然他在发现你有困难理解时,会试图从难到易变换解释方法。预备,开始: “Vet, vet, a veterinarian, you know, a doctor who practices veterinary medicine, ehh, an animal doctor!” 听的人更晕,怎么什么什么医生?还像动物?他很凶吗。接下来更莫名其妙了:”Tranquilizer, ehh, a drug that can knock an animal over. You know, you put this drug in a cartridge inside a dart, then you fire it from a gun and knock the target over, ehh, to pass out. Dart, a dart, small arrow….Oh for gods sake, forget it. You take care of yourself, buddy.” 交流结束。先不管交流是否愉快,大家再仔细分析,从刚才的对话对提高英文能力什么帮助吗?可以说几乎是零。无非是与“真人”交流了,说了几个以前早就会的简单问候语,听懂了几个单词但不知人家到底在讲啥,而且没有任何单词或其他东西是从以前的“不懂”到听过以后变得至少大概“懂”了吧。刚才我们论述过,不懂的是“无效的声音”,纯粹白听,和听阿拉伯语广播一样,永远也不可能懂。这时这位同胞大哥又明白了一件事:原来用英文解释英文是不现实的。其实大家早就明白这个道理却非要到国外去证实。大家都查过英-英字典或双解吧?早就听人说英文解释英文更准确,而且连查带学多好呀!碰到一个单词去查英-英字典,结果发现解释里还有几个不认识的。再查解释的解释,一会儿就乱套了。很多读者都有英-英字典吧?我敢向大家保证,查过两次之后就放书架上再也不会去碰他了。大家先别忙笑,分析一下为什么。 这位新来的大陆同胞后来如何?先不说这位房东从此失去的与你交流的兴趣,而且你每月也不需要再和他交流,只要按时把支票放他信箱里就好。很快最短租期一到,这老哥就搬走了。不是不好意思见房东,而是老外的房租比华人的贵(华人比较不注重装修,并且常不开发票收现金,所以给你优惠)。既然练不了英文,还不走?还曾出过一个头疼的事:刚住下时订了份英文报纸,第一份还没看完半版,一个星期的都堆起来了,赶快退订。 这时,有以上同样经历的出国的朋友们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国外的真实语言环境太难了,我不适应,所以难学。咋办?去加拿大的同学们真走运。政府给所有新移民准备了英语培训班ESL Course。“小班纯外教。”原来在国内认为是很贵但是是最理想的学习条件,在加拿大居然是免费的。一个Native speaker老师带着几个学生用英语每天在一起交流。在这里不但免费,还发午餐。管饭!不但管饭,还发每天上课来回的车费。不但发车费,有的偏远省份还发钱。只要一个月全勤,可以去政府领几百加币(几千人民币呢)。有如此的国家和政府,真幸福。再说不管饭也要去呀,英文要紧。于是大家踊跃报名。每天高高兴兴来教室和老师同学交流英文。
可是接着发生了这样的事:两星期后,许多中国同学就开始不来了。中国同学多半很聪明,很快就观察出问题来的。刚来上课时非常兴奋,老师自我介绍: “Hi! How are you? My name is …, I am from Canada. Nice seeing you all.”;同学互相认识,开始交流。但很快同学们发现,两个星期过了,并没有学会几个以前不会的“新东西”。还是只能听懂那些简单的日常用语。有一天中午吃饭老师说是 “spaghetti”,这词记住了,是“通心粉”。但两星期才这几个词,太慢了,两年也不行啊?还不如我自己回家背单词呢。我当时听到这情况时还劝他们:那也别走啊。至少你们可以跟老师说英语呀!回家找谁去呀?总不能老在街上跟人聊吧。这些同学不以为然:多说英语更有问题。因为我们发现,说来说去,都是在说那些以前就会说的那些话。不会说的话,我们都在那里瞎说,这样越说越差。很多同学以前认为有机会多说就越说越好,但现在又明白了,原来不会说的话,是不会在外语环境中自动变会的。比如有个同学想说她把全家福照片做了塑封带来。塑封不会说,怎么都不行。有人提出了:说个简单形式的总可以吧?她说 “I put plastics on my picture.” 老外能懂吗,当然能。于是英语交流实现了,人家继续跟你聊:Oh, what’s the picture about? 简单英语也可以交流啊, 甚至可以应付生活中的大部分琐事。但您说英文的能力提高了吗?零效果!所以不是“随意多说”就好。说是输出过程,脑子里还没有的拿什么输出啊?于是退课了。(可怜的加拿大老师们还不断打电话求中国学生们回去。倒不是喜欢他们,而是上课学生少会被政府裁员的。) 这时大家又得出了一个结论:噢,原来到了国外和老外瞎交流没效果,说的都是会的,听的都是能懂。不懂的很难懂,不会说还是不会说。我们现在明白了,原来到了国外,英文还要靠自己系统学。(那篇出国十大秘密的文章得出类似观察结果)。自己如何系统学呢? 这时小班外教课不要了,大家组织了一个大班,请个老师来教外语。对这个老师的要求是:必须会讲中文。当然我是会讲中文的,于是被请去当老师了。我曾在加拿大纯英文环境下教过英文,原因是我会中文。听起来很滑稽。我曾在周末到教堂去给中国同学上课。他们一般都是在教堂聚会后,(很多人不很信教,到那里是为了聚会)用那里的教室上课,教室免费。我一给他们上课,他们觉得学习才“有效”,因为再复杂的英文,用中文解释一定明白。我会用英文上课,但大家才不听呢,我又不象ESL那样管饭。一用中文,大家就高兴了。有一次一个学生问了我一句英文(记不得是哪句了),问我啥意思。我问他哪里听到的,他说在ESL课上。那老外老说这句话,他听了两个星期了,都会背了,但就不知啥意思(无效)。我问他为什么不问老师,他说问过,但老师是老外,用英文给他解释了一遍,但那解释他听不懂。(这又回到的用英文解释英文的问题。很多同学认为这是对的,比如用英-英字典。当然是对的,但经验告诉我们在英文基础比较低时不太现实,因为对他们来说,英文解释很难懂。水平很高的同学才能用。所以国外的英文环境对原来英文水平很高的同学是很有效的。)接着我用中文给他解释了一遍,他回答说:“咳,是这意思啊!”以前两个星期都不明白的问题(无效声音),只用了两秒中就明白了。因为知道意思了就有效了。于是大家纷纷提问,把平时听到的不明白的词和句子问我。再复杂的句子,只要用中文解释,一定懂。但读者又发现问题了:这不是还在用翻译法吗?没错,这样做的后果是很难形成英文思维,回到自然环境中,又反应不过来了。 于是成年人在国外就掉在这个怪圈里了。再往四周一看,大部分的中国同学在国外的几年里,英文都是非常差的。除非原来英文水平很高的人,在国外进步很快。但这样的中国同学太少了。 关于成年人在国外外语学得很慢这个事实,一般的老百姓也有普遍的认识。不光是中国人,比如在国外有很多其他国家的移民,在美国加拿大居住了很久,英语仍然很差,大家都习以为常了。现在这些人也来中国出差或工作,我想大家见得也开始多了。美国政府对此也很了解,希望解决这一问题。大家知道,一般拿到绿卡的人5年才能申请转美国公民。美国政府发现大部分移民5年以上英文还很差,于是试图通过修改移民政策鼓励学英文。政府提出:如果拿到绿卡后,4年就可以把英文说流利,通过考试,第4年就给公民权。但美国的语言专家们纷纷起来反对,骂政府愚蠢。大部分人明明5年都学不会,奖励其中英语好的也不能让其他人学会呀?他们说:好比大家都是饥民,你应该想办法给大家吃饱,而不是奖励其中最胖的人呀?这一职责登在了2005年《今日美国》上,后来这一政策没有实行。 那成年人在国外一般到底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把外语说得比较流利呢?国外的语言专家有很深入的研究,他们发现,前提是如果能维持外语环境(不能每天缩在本族人中),那么达到流利程度的时间需要年龄除以6。也就是说,如果三十岁到国外,需要5年才会比较流利。所以很多出国读研究生和工作5年以上的中国同学,英语可能是非常流利的。但我们发现,由于开始时基础差,很难维持外语环境,所以很多移民留学生在国外5年以上外语仍很差。 特殊群体 我们一直在讲成年人在国外学习外语慢,那么小孩子不同吗?非常不同,他们是特殊群体。如果是小孩子(严格讲是12岁以下)到了国外环境,就算以前是零基础,只需要大约一年的时间,每天几小时,外语就讲得非常流利了,和当地人几乎一样好,而且一点口音都没有。其实我们学会自己的母语也只用了这么长的时间。大家总认为我们学母语时用了很长时间天天在语言环境中泡着,其实不然。我们两三岁母语就说得比较流利了,每天并不用很久。语言学家发现,婴儿是从六个月大时开始注意语言符号的,之前并不知道语言和其他声音的区别。六个月大的婴儿,每天一共24小时,他先睡掉了十几个,剩下八小时左右,醒了就哭要吃,然后换尿布,洗澡等等,然后自己玩儿,并不是随时注意听大人的语言。统计发现婴儿注意语言的时间每天一两个小时而已。但两年就会了。大家不要认为小孩子语言水平低,他们是知识能力低,语言是很流利的。所以儿童是掌握语言最快的,比成人快5到10倍。这种差异是如何产生的?有没有办法让成年人也用学母语的速度学习外语?这些问题正是国外语言专家研究的重点。尤其在近几年,已经有相当多的研究成果,下面就为大家介绍。 语言关键期之争 一直以来,人们的普遍观察和实验认为小孩学语言的能力远超过成年人。比如成年人和小孩一起到国外,尽管这些成年人以前有过多年外语学习基础,但到了新语言环境还是很吃力,口音也改不掉。但是家里的小孩子很快(一年)就流利掌握了新语言,并且口音纯正,甚至成为了家长们出门的翻译。父母如果会讲多种语言,家里的小孩子往往几岁之内几个语言都能流利交流。难怪我们敬爱的俞敏洪老师到了国外曾无限慨叹,自己学和教了几十年英文,单词量十几万,比一般老外多了好几倍,但讲起英语来还不如自己在加拿大生的四岁的女儿流利。关于小孩子为什么能如此迅速掌握外语,国外多年来有大量的研究,代表人物是于1967年提出“关键期假设”的Lenneberg博士。在此之后关于是否存在语言关键期的争论不断,反对方也通过大量实验和观察,甚至得出成年人在学习外语能力上还超过儿童的结论。 由于实验前提,实验条件,流程设计,实验对象的局限性很强,课题研究的侧重点不同,得出的结论往往不能全面说明问题,所以大家各持己见,很难说服对方。但笔者发现,反对方的实验,主要集中在学习者在类似学校的限定的“学习”环境中。而系统地学习外语,成年人理所当然占优势。其实这与成年人的“学习、理解力和记忆力”比儿童占优势的特点相符,实验结果当然大部分认为没有关键期。而普遍对“关键期存在”观察往往是在自然的语言环境中,发现儿童有明显优势。另外,不管是正方还是反方,对成年人几乎无法使口音纯正这一事实都是认同的。关于口音的问题,正方也往往试图在脑神经或听力器官方面寻找原因,一时还难找到过硬的证据。而反方多试图在口腔肌肉控制能力上找证据。争论一直延续到了1997年,正方意外地突然得到了来自脑神经学实验证据的支持。 1997年,英国《自然》杂志和美国《纽约时报》同时刊登了一篇名为“当成年人增加一个语言时,同一个大脑但两个系统”的文章。文中报道了美国SKM癌症研究中心的功能核磁共振实验室对英语和其他各国语(有中文)的双语人士进行大脑扫描。在对从在小时后就学会了外语还是从成人后开始学习外语对他们大脑的不同影响的实验中发现,发现在小时后就学会双语的人,两个语种语言区在大脑中是位于同一个区域,几乎重叠的;而在成年(十一二岁)以后才学会外语的人,两个语言区在大脑中是分开的,可明显分辨两个不同的语言区,而在使用其中一个语言时,该种语种语言区是活跃的,而另一个语种语言区是关闭的,反之亦然。这一报道在语言研究领域产生了不小的轰动。这一发现对语言学习的意义是什么呢?笔者总结为以下几点: 1.一直以来,人们对不同年龄掌握语言作用在生理上的区别一直有怀疑和争论,而今通过“FMRI功能核磁共振”这一新技术,证实了以往对“不同年龄段语言形成机制不同”这一猜测的真实性,也就是确实存在生理上的关键期。 2.为外语思维的存在提供了证据。形不成这个新的“外语语言区”就无法用外语思维,只能在自己的记忆中“调取”外语知识,(成年人哑巴英语的本质)。关于这一点,下面会做更深入的分析。 3.不同国家的语言,形成的机理和在大脑中存在的位置是一样的。(注:后来科学家确实又发现了,中文语言区符合上述实验结论,但汉字在大脑中存储的位置确实特殊,以后我们再讨论这一发现对中国同学学外语的帮助) 4.尽管存在关键期,但语言能力实现的最终结果,成年人跟儿童应该是近似的,但实现过程应该就是造成效率差别的主要原因。分析和改进实现过程,也就是语言区形成的过程,定能提高实现效率,而缩短形成时间。 儿童获得语言的过程跟成人学习语言的不同: 这一课题学术界争论不休。因为没法敲开人脑来观察,大多只能使用间接证据,所以各派谁也不承认别人的实验的权威性。就不再拿科学资料烦大家了,先简单分析一下儿童获得语言和成人学习语言的过程到底有什么本质区别,成人应该如何象儿童学习“获得语言”的技巧吧。 大家都知道我们的大脑有左右两个脑半球,每个脑半球负责不同的功能。绝大部分的人,左脑负责的是:数字,逻辑,计算,推理还有语言。右脑负责的是:图像,色彩,音调,旋律还有浪漫。有人简单总结为左脑是逻辑脑或理性脑,右脑是图像脑或感性脑。(美国科学家曾进行过人群左右脑功能位置统计的比对,发现右手优势的人,95%是这一顺序,5%是左右颠倒的。而左手优势的人,即我们说的左撇子,居然也是大部分人符合这一规律,达75%)。婴儿大脑所具有的神经元突触数量大约是成人的两倍,负责左右脑的联系的神经也比成人丰富,所以小孩子在获得语言时,左右脑一起紧密配合使用。而到了大约六岁时,有人研究说如果这些神经元突触还不使用就开始消退,有人研究说左右脑的神经链没有开始使用就开始萎缩(还有说断裂的),到了十二岁,这些神经元突触啊链啊就只有小时候的一半了。所以成人以后,左右脑分工开始变的重要,但学语言的优势反而失去了,因为成年人开始只主要应用左脑来“学习”语言了。尽管目前科学证据还不够丰富,但这一分析还是合理的。于是成年人和儿童对语言的掌握出现的本质区别。 先看成年人如何学习语言,这个大家比较熟悉。大家听说过很多学习方法,看过很多教材,见过一些成人学习外语的成功案例,但大多都是在用同一类方法在学习外语,即用“记忆”的方法。大家看到这里觉得奇怪:没错啊?学外语不就是靠记忆吗?背单词,背句子,背文章。谁记忆力好或刻苦记忆谁就最厉害。我就是记忆不好。但记忆有错吗?我们往下看错在哪里了。记忆完了存放到了大脑负责记忆的区域,形成的是对这种外语的知识的记忆。记忆过程符合记忆规律,大家最熟悉的是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Ebbinghaus 的记忆曲线,即记忆-遗忘-再记忆。有人说要忘掉七遍才能不忘,这里不再对记忆规律多讨论,总之很辛苦。语言的变化是非常复杂的,不能说只有两万句英语,应该说有无数种组合,专家分析有几百万种常用组合,当然包括了一般人使用的近两万个单词和上万个词组。(英文单词一般是一词一意,个别的是两意。但词组一般都是多意的,比如take off, 要按意义数分,词组可要比单词量还大了。)所以要有相当大量的知识才能准备应付这么多的变化。要达到相当的知识量,一般需要至少9000小时的记忆时间。对大多数时间紧张或稍缺毅力的同学来讲,实在是太难了。9000小时意味这什么?一天一小时需要近30年,一天3小时要近10年。当然有些人确实是用这种方法学会外语的,但真太不容易了,后面我们会做些案例分析。但先在这里对那些靠刻苦努力成功的同学表示十分的敬佩! 总之,成人学习语言的过程是:学习——记忆——记忆区——知识。 那儿童是如何掌握语言的?刚才说了,他们在掌握语言时,是左右脑紧密配合的,更准确说,是用右脑帮助左脑实现建立语言区。大家还记得右脑是图像脑吧。儿童在最初听到任何语言的时候,一上来肯定是不懂的。但因为他们没有语言,再给他们解释也是无用的。那怎么办?没人着急,人家自己有办法。他们通过在出现这些词句(一般先是简单词汇,更严格说是只这些词汇的语音)时的场景图像的观察(当然还包括触觉,嗅觉等其他辅助的感官刺激,盲童甚至仅靠这些辅助感官刺激),而猜测这些词句大概代表的含义,并与图像进行“联系”。经过几次的重复刺激后,形成了对这一语音符号的“条件反射”,在大脑语言区的位置形成了脑神经的一个网络结构逐渐构造该语言的语言区,最终实现了用这种语言的语音符号思维的能力。这个过程实现起来,既轻松,又快捷,成年人望尘莫及,而总是感到惊叹。 总之,儿童的语言获取过程是:猜测——形成条件反射——建立语言区——实现语言思维。 语言条件反射 说起语言是一种“条件反射”Conditional reflex,还真没太多人反对。大家在中学就学过,语言现象是“第二条件反射”,所以语言本身也叫做“第二信号系统”,使用工具和语言条件反射是人类特有的能力。动物只有“第一条件反射。”忘记这一点的同学高考考政治时一定是靠突击背出来着,考完就仍了,完全违背了党和人民让你们学政治课的用意。不过应该有相当多的同学记得。当然,后来科学家发现通过语言条件反射的训练,黑猩猩能够听懂相当数量的单词(目前最多几百到一千个词,还都是英文),只是不会说,因为没有人类这么复杂的发音系统,但可以用手语回答。还发现黑猩猩会制作和使用简单工具。这一下,人类特有的东西越来越少。等哪天黑猩猩学会了生火取暖,这事儿就真有点那个难说了。可大家到了学外语时,往往忽略了语言是条件反射这一事实。通过调查发现,大家最后对什么是条件反射,还都说不太清了,还总是和记忆混淆。我们先复习一下: 诺贝尔奖金获得者、俄国生理学家巴甫洛夫(Ivan Pavlov)早在上世纪初就奠定的经典条件反射的基础。他的实验方法是,把食物显示给狗,测量到狗会大量分泌唾液。这叫非条件反射,不需要条件。但如果随同食物反复给一个并不自动引起唾液分泌的中性信号刺激,如铃声,经过一段时间重复刺激后,狗会逐渐在只有铃声而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就分泌唾液。一个原是中性的刺激与一个原来就能引起某种反应的刺激相结合,而使狗学会对那个中性刺激做出反应,这就是经典性条件反射的基本内容,称为第一信号系统。另一类是抽象信号,即语言、文字称为第二信号系统。第一信号系统就是对第一信号发生反应的大脑皮层机能系统,将直接刺激转为机体各种活动的信号。第二信号系统是对第二信号(语言、文字)发生反应的大脑皮层机能系统,它是将第一信号系统的单纯刺激转变为具有抽象意义的词语的信号。第二信号系统是在第一信号系统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反过来又影响和支配了第一信号系统。 看着有点儿晕。中国人一千多年前做的实验既简单,又科学,大家记得“望梅止渴”的成语吧?话说有一年夏天,曹操率领部队去讨伐张绣,天气热得出奇。。。咳,不讲那故事了,大家都熟悉。早该把诺贝尔奖发给曹操。分析一下这用真人做的条件反射实验是什么原理:一般人以前有过吃过酸梅的经历,酸梅可是好酸呐,吃时定流很多口水,所以在见到酸梅就会流口水,这是第一条件反射。当把“酸梅”这两个字与酸梅实物建立了联系后,抽象的“酸梅”的声音或文字,就引起了对酸梅图像的自然联想,同时引起了口水反应。(不好意思害也你流了回口水)。 看到后来有学者认为把语言全归结于“条件反射”太片面,把“条件反射”的拥护者归到了“行为学家”类。其实语言和思维确实复杂到用继续用条件反射研究已经不够了,但“口水”都流了,承认它是条件反射,并不妨碍做其他研究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