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092|回复: 4

特供:让一部分人的食品先安全起来

[复制链接]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发表于 2011-8-29 22: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波华资讯微信公众号
   据《南方周末》报道,包括北京海关在内的不少国家机关在郊外自建蔬菜种植基地,供应各自的机关食堂以及工作人员。这些食品堪称真正的绿色食品,其首要强调的就是“安全”。而其果蔬从生产到采摘的每一个步骤,都规定有严格甚至堪称苛刻的监管要求,并且得到了难能可贵的执行。     食品安全问题由来已久,愈发让人不放心的食品监管情势,仅以此次报道中反馈出来的现象亦能得到侧面印证——— 对于当下的食品安全现状,包括国家机关在内的诸多主体对其的信任指数都普遍不高。抛开此类产品现象的合理性不谈,仅以其操作过程中所得到的“保安全、保质量”的客观结果观之,便可以发现,以往被过度渲染的所谓食品安全的监管之困,看起来并不是完全无法破解的科学难题。
    在以往频繁出现的食品安全案件中,几乎在发生伊始便被不断提及的,总有监管失控一项,最容易进入公众视线的,是为了牟利不惜祭出各种看家本事的不法商贩,是从培土、育种就开始掺入的各类危险,是不闻不问的权责部门……最终到达公众餐桌的,如何能是一份足以信赖的安全?更遑论被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等各类陌生的化学用品侵染的食品?不难发现,对食品安全的担心源于对整个监管流程的不信任,而这种不信任又加剧着人们的忧虑。值得反思的是,反观国家机关“自种食品”的生产过程,为何呈现出的是另一种完全迥异于寻常的景象?
    据报道,在此类被冠以各机关瓜果蔬菜生产基地名号的场所,其选址本身经过农业部和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的生态环境监测,无论是水质、大气、土壤的质量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优级标准。该类基地的果蔬种植整个过程完全确保无毒无害,并且杜绝使用非生物农药,甚至连农作物的采摘时间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为保证特供产品质量的持之以恒,采取了诸如不同省市主管部门的独立“交叉检测”,以及所在地农业、质检部门“隔三岔五”的抽检,甚至难能可贵地做到了种植作业的责任到人,连“何时下种、谁育的苗”这样的细节都记录在案,以确保生产环境、过程和质量的高标准严要求。
    仔细端详被媒体罗列出来的特供产品生产流程,不难发现,大部分貌似严苛的环节和被标榜的高标准,原本应该是任何农作物、食品果蔬在种植和生产过程中均应当遵循的底线要求,尤其是贯穿整个食品生产流程的行政监管,其应当如何操作,采取怎样的举措避免流于形式,以及监管失控之后的严格责任,都是应该必须做到的起码环节。
    问题在于,两厢比对之后出现的结果,是食品安全的基本监管诉求成了公众遥不可及的奢望,最起码的作为异化成了高标准的要求。不平也罢,慨叹也罢,此一事件起码告诉人们,所谓难于上青天的食品安全难题,并不是那么难以做到。只要将国家机关“自种”产品的生产标准与执行状况,径自推广至公共食品安全的生产与监管领域,以往看似永远无解的难题在瞬间便会迎刃而解。另外也要看到,不少地方兴起了以自种自产为形式的无公害生态种植,一方面反映出民众对食品安全的忧虑,但也不失为一种健康的产业链条试水。人们对健康饮食的追求无法阻挡,从政府部门的“针对性供应”到公民个体的单打独斗,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如何培育和倡导一种更大范围的生态种植和更严格的监管流程?
    要尽快从“让一部分人的食品先安全起来”中记取信心,扩展成为全民的基础福祉。日前,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天津考察期间也表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光国字号部委就有九个来联合为食品安全问题担责,最终却还是让分管领导“抱愧民众”,这样的窘境不能一再上演,而且此次国家机关“低调种菜”的新闻也给予了公众稍微的一点信心:看来是可以做好的,也应当一定能够做好。
 楼主| 发表于 2011-8-29 22: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公仆好幸福啊plc61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9 22: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就是好啊plc61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30 02: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类似的特权事件已经太多了,不发表什么评论了。。。飘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3 16:3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办公地址|手机版|首页广告|关注微信|加入我们|合作伙伴|联系方式|民藏人|波兰华人资讯网

GMT+8, 2024-11-26 07:52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特别声明:本站提供网上自由讨论使用,所有个人言论仅代表网友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论坛立场,本站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转载本站内容请标明文章作者和出处! 网站地图:SITEMAP.XML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网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