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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应该实行“双重国籍”的几点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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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1 06: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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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呼吁国家实施双重国籍这一提议被数次讨论。这一提议是否维护国家利益,中国应该实行双重国籍制吗?在这个问题上,笔者以为应该谨慎行事。
     各国在制订国籍法时,奉行的都是国家利益至上原则,中国国籍法也不例外。不可否认,双重国籍确实能给一部分海外华人带来一定的便利和利益,比如持有中国护照,就不需要再办理中国入境签证,省去了很多麻烦;在中国投资经商,有了中国公民身份,就不会产生诸多限制。尽管双重国籍有诸多优点,但总体上来说实行双国籍制度在目前对我国并不合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身份认同”问题。当一个人拥有建立在感情因数上的双国籍,面对忠诚度问题,他该为哪边效力?这种两难的境地,不管他选择哪边,对另一边已经做出了不忠的抉择。为了避免此种矛盾的产生,奉行一个国籍的政策是很有必要的。
     第二,双国籍真的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么?这是一个蛊惑人心的理由。吸引人才的关键是什么?有评论说的好:“双国籍只是配套措施,血浓于水的民族情感无法维持长久的人才引进,真正的激励措施是一个完善的大环境以及相关激励的配套措施和政策。”不可否认的因素是,目前有些国家已经拥有了当今世界最完善的人才激励系统,他们不遗余力地帮助有才能的人获得成功。一旦实行双国籍制度,等于是消除掉本土人才最后一点顾忌,不仅不能吸引人才,反而加快了人才输出。而对外来人才而言,市场是吸引人才的关键,现在中国的赚钱机会明显比海外多,所以才会有那么多外国人包括海外华人不远万里来为我们的经济建设添砖加瓦。相反,如果金融危机来临,不是你给他们国籍,他们就不会走了。中国应该做的是,不是多此一举地再给个国籍,而是减少对外籍人才的限制。
     第三,具有中国国籍的华人在国内经商时,享受国民待遇,拥有经济上的便利,然而一旦出现经济纠纷,甚至刑事责任,双国籍中外国公民的身份就会变为逃避责任时的避难所。如要继续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利益,就是难上加难。此时已不仅仅是简单的刑事案件,而是复杂的外交纠纷。
     有些支持双国籍的声音认为:双国籍决定了海外华人在国外能否以主人翁的姿态维护国家利益。笔者以为这不是法律问题,而是道德问题。一人公民,不管他换了什么国籍,只要他自己认为自己是中国人,有一颗中华赤子的心,没有人可以剥夺他以实际行动捍卫中国利益的权利。
     虽然现在世界上不少国家实行双国籍,然而一个国家的发展建设不是在赶时尚、追潮流,不能别的国家怎么搞,我们就照着来。中国的国籍政策必须基于国家利益需求,在目前的情况下实行双重国籍不仅在技术上有一定难度,更无助于维护国家利益,因此,尽管双重国籍确实能给一部分海外华人带来一定的便利和利益,但总体上来说是不符国家利益的,因此应当缓行。
    小贴士:
    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近70个国家承认或接受双重国籍,而中国不在其列。1954年之前,中国是承认双重国籍的。受冷战影响,为保护华侨,中国开始不承认双重国籍。1980年,新中国第一部《国籍法》正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来源: 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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