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星期二(7月19日)称,浙江和江苏省两名因贪腐被判死刑的前副市长当天上午已经被执行死刑。这两名被处死的前高官分别是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和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
许迈永贪腐近两亿元人民币,姜人杰贪腐总额也超过一亿元人民币。
中国最高法发言人孙军工周二说,许迈永、姜人杰案都是涉及城市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
他表示,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中国房地产市场空前繁荣,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导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现象非常突出。
两名巨贪法院经审理查明,许迈永在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出任萧山市副市长、杭州市西湖区区长、杭州市副市长期间,为14个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等方面谋取利益,索贿、受贿1.45亿余元。
此外,许迈永还贪污5,300万余元,并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退还有关公司土地出让金7,100万余元。
而原苏州副市长姜人杰在2001年至2004年间,为五个单位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置地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08亿余元。
孙军工说,上述两人都曾担任主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主要犯罪行为都与土地审批有关,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
他表示,法院将坚决从严处罚严重职务犯罪,“对于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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