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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A2项目建筑环境之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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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9 19: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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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有多远就能走多远---

波兰A2项目建筑环境之弊端


近日,由中海外(COVEC)联营体施工的波兰A2高速公路A、C标段被波兰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电视、报纸、收音机、网络争相报道,刹那间,除了A2项目,波兰国内好像没有什么价值的新闻可报了,其报道率甚至超过了美国总统奥巴马访问波兰的新闻。但可悲的是,由于波兰各大、小媒本不了解真实的情况,加之波兰交通基础设施部对一些问题的隐瞒,造成媒体歪曲和误报A2项目的事实,严重伤害了波兰民众的知情权。
COVEC联营体不能继续施工A2项目表象原因是承包商的中标单价太低而导致财务状况出现问题,社会媒体利用这一点夸大事实,大做文章,甚至有些媒体以极不负责任、毫无根据的说话鼓吹中国公司得到了政府的补贴,采用反倾销的不正当竞争手段来谋取欧洲市场。有这种想法的人和欧洲企业无非有两个担心,一担心怕中国公司的到来打破了欧洲投标市场的平衡,从而当地公司或欧盟范围内的建筑企业中标机率下降,肥水流了外人田。二担心中国公司的到来会引进大量的劳动力,造成当地劳动力过剩,失业率增加。做为发育成熟,开放程度、完全市场化的欧洲来说,此种担心和围堵的做法只能说明是垄断,是排挤,是陕隘自私的保权。那么COVEC联营体不能继续在A2项目执行合同的根本原因和深层次的问题到底是什么呢?做为一个有责任感且知情的波兰人来说,告知波兰民众责无旁贷,原因主要有二点:
1、不公平的合同条件
   A2公路是为2012年欧洲杯修建的一条高速公路,这样大型的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和知名的区域性项目,在欧盟范围内是众所周知的。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给市场一个交待,波兰交通基础设施部不得不采用国际贯例,即FIDIC合同条款进行招标,但政府部门知道,既使采用相对公平的FIDIC条款招标,也难免被高福利、高利润的欧盟建筑承包商所挟持,于是基础设施部利用业主有权的身份,将本来对承包商相对公平的FIDIC条款修改的面目全非,将承包商有利的材料调差、标准和地质原因改变而增加工程量等合同条件统统删除,且毫无顾虑地高设门槛,增加大量额外的苛刻条件。同时,令人费解的是,这么大的国际工程,不用国际通用语言,而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规定小语种波兰语为合同语言,做过国际承包商的公司都知道,这些条款已严重失去了公平的原则,在工程未开工之前,发包方已为承包商设置了可怕的陷井。
2、不对等的合同权利
熟悉波兰建筑市场的公司都知道,在招标期间,发包商一般都会拿出一个文件,即PFU文件,这是向承包商说明这个工程的情况,也是向承包商说明本工程的执行标准,同时也是要求承包商据此文件来做工程量报价清单。PFU文件明确规定,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实际数量超出PFU文件规定数量,将给予承包商相应增加数量的补差。据了解,COVEC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曾多次向发包商GDDKIA提出这样的数量补差,但发包商均以各种理由拒绝补差。这些增加的数量是:如桥梁打入桩,PFU规定为8000米,可实际施工中高达60000多米;桥涵钢板桩,PFU规定中没有,可实际施工中,几乎所有的桥都必须打钢板桩。诸如此类的还有软基的处理数量增加以及应环保要求涵变桥等,由于多数的项目都大大地增加了工程数量,COVEC很快把从中国自筹的1亿美金花销殆尽,可干了这些增加的数量,GDDKIA却以各种理由不予补偿,这是COVEC联营体最不能容忍的,也是COVEC联营体下定决心不跟GDDKIA玩了的真实原因。像这种干了活却拿不到钱的合同,就是再不精明承包商也会毫不顾及的弃之而去。
    思想有多远就能走多远,这是智者的见谛。做为发包方和政府部门的波兰交通基础设施部应该清楚的知道,给承包商一个相对宽松,相对公平的合同环境是双方互惠互利的事,是确保项目成功的关键。当承包方的合同利益完全被剥夺,只有付出的时候,也就是承包商向发包方说GOOD BYE的时候。承包商死了,发包方项目实现的梦也就破了!对欧洲人民承诺的2012年欧锦赛能如期开幕的诺言也就变成了谎言。在波兰,如果基础设施部还不能意识到这样的弊病而加之改革,相信在其麾下的2012年欧锦赛项目会有多半失败,到那时,将是全波兰人民的悲哀!

发表于 2011-6-9 21: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谁知道一些事实或是局内人的话,都出来谈谈,我们要想办法告诉波兰方面,至少不能让误会加深,还一个事实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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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9 21:5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请问楼主这篇是你翻译的吧?原文出处在哪里?可否一并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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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9 23:5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完全不出我所料,3个礼拜前,我的回复就说了 ,这绝对是欧洲打法,等中海外中下他们设下的圈套以后,撞的头破血流,完全失败以后,好了。欧洲的各大媒体开始大幅面的报道,扭曲实施,这个时候,中国是拿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因为他们知道中国公司到国外一定失败,波兰早在和中国签合同之前,做了大量调查研究,之前中国企业海外工程失败案例。我早说了,超低标价中标绝对不是他们找中国的唯一理由,他们当时有很多选择,波兰也不是没有钱支付预算报价,因为他们知道中国人老实,对外处理没有经验,很要面子,最后一定会赔钱。然而,了解这些中国人的本性并不难,波兰只要在项目开发以前高薪+国籍,聘请一个中国汉奸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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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0 02: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ladybird


    如果发帖者是波兰人,最好给我有关数据的波兰语版,我已预约波兰媒体发表评论。我想波兰纳税人应该得到更全面的信息。电邮:info@pol-chin.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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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0 02:5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bmwman


  怎么会没有办法呢? 我们不是额外地打了很多如楼主列出(假定爆料是事实)桥梁打入桩,PFU规定为8000米,可实际施工中高达60000多米;桥涵钢板桩,PFU规定中没有,可实际施工中,几乎所有的桥都必须打钢板桩...这些都是为了保障一个高质量桥梁的必须的工作都是我们中国人自己在做的都列出来,发表在他们的报纸上,让全波兰人都知道,还要跟他们打官司, 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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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0 03: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把最原始的PFU合同也一同报上来吧,让大家伙一起想办法,告他们去!


PFU文件明确规定,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实际数量超出PFU文件规定数量,将给予承包商相应增加数量的补差。据了解,COVEC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曾多次向发包商GDDKIA提出这样的数量补差,但发包商均以各种理由拒绝补差。这些增加的数量是:如桥梁打入桩,PFU规定为8000米(这个8,000米是指桥桩的总深度吗,共计多少根桥桩。他们计划的数据是否符合欧盟要求的桥梁质量保证?如果是符合的,那我们多做的52,000是白打的,钱当然人家是不会给的啦。可如果是符合的,他们就是涉嫌欺诈。完全可以告发包商!),可实际施工中高达60000多米(实际我们打了多少根,多少深度的?有记录吧,这些都是证据)桥涵钢板桩,PFU规定中没有,可实际施工中,几乎所有的桥都必须打钢板桩(同上的道理,如果桥聊不需要那是我们的错,如果是一定需要的那就是他们欺诈)。诸如此类的还有软基的处理数量增加(发包方的主管知道这些吗,是否每一次的增加都有发包方的负责人在场,签字)以及应环保要求涵变桥等(这些是否有发包方的工程师或是技术工人参与,如果有但是他们不予补偿,那就是绝对的理由告他们),由于多数的项目都大大地增加了工程数量(这些被增加的工程数量都详细地,具体地,详实地列出来),COVEC很快把从中国自筹的1亿美金花销殆尽,可干了这些增加的数量,GDDKIA却以各种理由不予补偿(把那些为了建设一个欧盟标准质量与安全的桥梁我们多做的每一个桩子,钢板桩啥都详细地列出来,再把那个PFU里的列出来,上欧洲法院去告他。)这是COVEC联营体最不能容忍的, 没有哪个中国人能容忍!!

再看看我们要不要去他们的交通基础建设部前示威,要他们公布真相!!让全波兰人知道合同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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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0 03: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yhc


  对! 要公布出来,让全波兰人和中国人都知道真相是什么。
首先合同不是国际通用的语言就是有失公平,是不平等的合约,在法律上是他们的不对。如果本知道以他们合同里的要求不符合具体的桥梁建设要求而硬要施工的话,就是涉嫌欺诈! 告他们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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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0 04:2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我们全波兰的华人都热情的参与到此事件来,揭露黑暗阴谋。把这见事彻底的翻个底朝天!!一本本账算清楚!!求公布真相!!!!!!!中国政府给了多少钱,这里的项目高管花了多少银子,波兰年方面花费多少。大家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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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0 10: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LZ掌握这么多细节情况,中文这么好,会是波兰人吗?怀疑。不管怎么样,这些语言应该是波兰语,发布在波兰的媒体,让波兰人都知道。
另外,中海外也真是傻B,你们的总经理董事长干嘛吃的,合同公不公平不知道呀,直到酿成这样的恶果给全中国人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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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0 15:5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搞成这样总有些遗憾。有些问题始终没搞懂,似乎是波兰政府及波兰公司方面为了欺诈中海外联合体,而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达到他们的罪恶目的。我们要以满腔的爱国热情与其斗争,为中国人民争光。但认真思考一下,又有些逻辑不通,目前波兰的在建公路1400多公里,大部分工程都在静悄悄的施工中。中海外联合体也就只有区区50公里,就为了这区区50公里,他们伤了这么多的脑筋,不是有点太累吗?既然中海外联合体有着多的很有说服力的理由,为什么不用自己的新闻发言人说出来呐?现在却因为分包商及材料供应商因为欠款问题,拒绝继续施工和供货而导致项目停止进行时,把这一大堆本来在合同谈判初期就应该搞清楚的事情当做问题提出来,感觉有点牵强。做过工程项目的人都知道,一旦合同在双方签字确认后,一切就应该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而不是以合同约定以外的道理来说明问题了。看来中国打法对弈欧洲打法,还是要有一番艰苦的推挡的,让我们以李娜获得法网冠军的精神,取得最终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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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0 15:5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岂不欺诈不在于你最后算下来成本赔不赔,而在于双方是否及时履行合同。签合同的时候不看好,随便签,签完了才发现赔本,早些年干啥去了。这不摆明是公司领导决策失误,导致损失啊。
LZ不要一遍遍在这诉苦,你要拿出证据来说人家敲诈。你这样反反复复腔调目前我们赔本,博取同情,于事无补。
你要能列举出对方哪里出现问题,哪里违背条款,这样我们中国人都会帮你打官司。
而相反,如果只是决策失误,当初拍脑袋做决定(我国的一贯),出现问题就别怨恨人家。
你现在不去抓我们决策层的问题,而将矛盾转移到国外,是不是在为我们的领导开脱?还是你本身就是其中之一。出了责任自己担,不要玩转移视线这一招,没意思。大家都不是10年前的中国人了,现在互联网这么发达,要是真的西方人讹诈我们,我们早就上诉了,这其间究竟是咋样,我这个局外人都能猜出个八九了。哎,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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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0 16:0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波兰方面一味指责中海外不对,但说中海外没错也不对。最终的解决方案需要坐下来谈。你多干的东西当时为什么没直接就跟GDDKIA谈?干嘛自己倒贴一亿美刀后才要停工?当初怎么签的合同?

说什么波兰方面是诈欺我不能认同,毕竟人家没拿刀请君入瓮,中海外完全是自愿行为,当发现苗头不对要马上解决问题,好面子拖着偏要到不可收拾才好玩儿,中海外自己的蠢和我党是一脉相承的。要不然现在四处去南欧撒钱希望这些保证经济危机的国家承认中国的市场地位。要记住,拿钱能摆平的事儿只能是一时,要站在所谓道德的制高点来和他们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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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0 16: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又看见波兰报纸幸灾乐祸了:tk_34
说媒体早说过中海外不够资格  除了亚非之外没有任何工程经验  而且亚非工程都是败笔

波兰人也挺逗的 也喜欢放马后炮  当初占中国人便宜的时候p都不说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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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0 16:5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觉得这体现出一个很大的弊端。就是公司都是有政府背景,造成管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很多聪明的是闻屁的,高管都是放屁的。

波兰人家幸灾乐祸你只能说的确是栽在人家手里了,现在COVEC出面放个屁了吗?只能说在我党正确的领导下出来的都是一帮酒囊饭袋就知道怎么贪污拿钱的贼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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