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最大,也最经典的例子是“Long time no see”,意为“好久不见。早期去美国务工的华人并无英语语法方面的常识,于是想当然地按照中文语法生造出了这么一句问候语。而经过长期使用,美国人民颇为接受这样一个不合语法的短语,认为它简单明了,吐字又清晰方便。因此,这句中式短语堂而皇之地进入了英语的主流。如今我在国外与久未谋面的朋友相聚时,此句是必作开头儿的。
说完正面形象,我们当然就要谈谈反面典型了。第一个反面例子经常出现在买东西的场景里。我们中国人买什么东西时习惯说,给我来个这个,递我一个那个,比如:给我来包万宝路。我的一个同学第一次从国内过来时刚下飞机就在机场闹了笑话。他冲着机场商店里的店员说:“Give me a Marlboro(给我个万宝路)。”这种句式只有在歹徒抢劫商店时才会出现。店员当时冷汗就下来了,幸亏他身边的经理头脑灵活,问道:“Do you mean you want to buy a Marlboro(你是说你想买包万宝路吗?”我们同学感觉这个经理真“莫名其妙”,心里话:“我不买还能抢埃”于是点头说“yes y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