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618|回复: 0

[经验分享] 边检提示:公民须知的几点护照常识

[复制链接]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发表于 2010-12-10 07: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波华资讯微信公众号
据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6日电: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出境旅游的公民日益增多,了解相关的护照知识,将为人们出入境带来方便和快捷。下面塘沽边检站民警为出入境人员介绍须知的几点护照常识。

    在境外发生护照遗失、被盗等情形应采取什么措施?

    在境外遗失了护照,应迅速向当地警察局报案并履行详细的登记手续,同时尽快到我国驻使(领)馆办理挂失登记手续,并提出申请中国旅行证件。这时不需要太惊慌,只需要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即可,若是参加旅游团,领队和当地导游都会协助办理。

    为防止护照遗失,建议事先把护照号码记在笔记本上或者把护照第一页中的内容复印保存起来,这也是护照万一遗失后,迅速查找和报案使用的好办法。

    在境外通常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使用到护照?

    除了出入境时需要出示护照,在境外有以下几种情况通常需要使用护照:

    1、某些国家的银行和兑换处都需要出示护照;

    2、入住酒店办理Check in手续时,跟旅游团的话领队会统一办理;

    3、在免税商场结账时以及填写退税单时,或在机场退税时都需要出示护照以证实身份。

    领取护照后以及换新证后,需注意什么事项?

    1、公民在领取护照后,应当在持证人签名栏上签署本人姓名。  

    2、已过期或作废的护照上往往有持证人曾经到过的国家签证、出入境记录,是公民的国际旅行“日志”,具有非常意义,应妥善保管好。另外在护照过期或办理换发手续后,应向发证机关索回已注销的旧护照,保管好并将重要的资料复印留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办公地址|手机版|首页广告|关注微信|加入我们|合作伙伴|联系方式|民藏人|波兰华人资讯网

GMT+8, 2024-11-24 22:44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特别声明:本站提供网上自由讨论使用,所有个人言论仅代表网友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论坛立场,本站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转载本站内容请标明文章作者和出处! 网站地图:SITEMAP.XML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网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