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的商业气氛非常友好。无论来自哪个国家,任何愿意来波兰进行经济活动的个人和企业,政府都保持开放的态度。
在加入欧盟的时候,波兰就已经引入了欧盟的法律机构。因而,这里的商业法规与在欧盟其他国家实施的法规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由于欧盟区内没有贸易壁垒,波兰的公司可以在整个大欧洲市场上自由地发展。
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是在2004年7月2日通过的《经济活动自由法》(o swobodzie działalności gospodarczej),它为愿意到波兰进行商业活动的企业家们,保证了平等和透明的营商条件。具体内容请参与http://paiz.gov.pl/index/?id=fe9fc289c3ff0af142b6d3bead98a923
《经济活动自由法》定义商业行为的法定形式(更多关于企业组织的法定形式),设置公司注册的程序,以及列出需要官方授权或许可的营商区域清单。
以下6个商业领域需要官方特许:
- 勘探和开采矿石,提取矿物,矿物储存,地下矿场的岩层废料保存;
- 炸药、武器、军火的制造与贸易,任何用于军事或警用目的的产品和技术;
- 燃料和能源的制造、处理、存储、运送和分发;
- 人身保护与财产保护;
- 电台与电视广播;
- 航空运输
在许多商业领域中,授权许可制度已经被简单的注册程序所取代。而且,自由法为商业活动提供了许多便利,或者并且降低了过去困扰企业家的壁垒(例如,政府管理机关一次只能进行一项检查,政府必须遵守最长审计时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