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qin4126

波兰男友让我打掉孩子

  [复制链接]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发表于 2010-8-22 16:5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波华资讯微信公众号
请楼主不要太难过了, 为这样的男人痛苦不值得, 不要再联系他, 重新开始你的新生活, 你会找到你的幸福.

这人实在丢波兰人的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2 17: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tk_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2 17: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plchinese.com/thread-34247-1-1.html
我分析那个马和甲就是楼主的男友,既然在中国工作,应该懂些中文,看到大家对此事都很关注有些怕了,赶紧发个贴子试图将水搅浑,让人感到女事主在撒谎,否则他不会在原贴上进行修改。 是否有道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2 19: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是昨天下午发上来的,当时楼主应该很着急,连发了好几个,是我给删的。

她发这个帖子,我觉得没有特定的某个目的,实在是没主意,不知道如何是好了。如果这个故事的男主角不是波兰人而是中国人,楼主该怎么解决呢?波兰年轻人在宗教信仰方面很多人都淡薄了,所以才会有人做出这样的事情来,明显的是逃避责任了。既然他在中国工作过他也会了解中国国情,这样的人,找不找到他都没什么意义了,讨不回什么公道。

如果我是楼主,我不会要这个孩子,这不是人道不人道的问题。虽然孩子是无辜的,但是若在他长大的过程中总遭受冷言冷语,那对他更是不公平。好在是在中国,可以有补救的办法,噩梦是会过去的,半年之后你的生活可以从新恢复平静甚至迎来新的爱情。

忘记该忘记的,别把这件事特定成是波兰人的罪恶,中国人能干出这样事的人更多。女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指望那个男人能为你做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2 19: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篇帖子已经被删除,经过后台查询分析上来看,本篇文章的楼主的IP是上海。

但第二篇帖子IP来自波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2 19:3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不到IP不敢冒然的决定,差点要回帖给人家我的电话号码,见个面再决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2 20:0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樓主都不出來回覆帖子 是不是騙貼的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2 20: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huanli


    我也知道身邊的一些示例 一些波蘭人的波蘭老婆 在disco認識其他男人后就扔下孩子和老公消失了  

總之嫁個娶個什麽人  都要像你這麼說 警鐘長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2 21: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唉。。。都做好自己吧,向善而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3 07: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篇帖子再放上來,很多人還沒有看到。為何經常删帖?
回复 24# xp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3 08:5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楼主没空老上网了吧。。。
哪个国家都有好人和坏人。。这种事在中国也不是不会发生。。
再说~认识两年啦。。楼主应该也会有自己的判断才是。。。
个人认为即使费尽心思讨回公道他回到你身边结婚了,婚后的日子质量也很难说~~~
以后成熟点重新做人啦^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3 12: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单身妈妈没有幸福可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3 17: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 领航の祈祷


说得很好,同感plc19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3 17: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是昨天下午发上来的,当时楼主应该很着急,连发了好几个,是我给删的。

她发这个帖子,我觉得没 ...
领航の祈祷 发表于 2010-8-22 13:09


说得很好,同感plc19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3 19: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不至于骗贴吧。我是南通的,也知道当地确实有两家规模还算比较大的波兰投资的企业。所以这一点上看楼主说的还是有一定依据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办公地址|手机版|首页广告|关注微信|加入我们|合作伙伴|联系方式|民藏人|波兰华人资讯网

GMT+8, 2024-12-24 01:02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特别声明:本站提供网上自由讨论使用,所有个人言论仅代表网友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论坛立场,本站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转载本站内容请标明文章作者和出处! 网站地图:SITEMAP.XML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网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