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817|回复: 0

从欧洲中产阶级对比中国中产阶级

[复制链接]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发表于 2010-5-14 05: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波华资讯微信公众号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的陆学艺等人公布了一项“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课题研究结果,认为目前中国中产阶级(他们称之为阶层)的规模已经达到总人口的23%左右。这也就是说,中国中产阶级的总人数已经达到3亿。这个数字比英国、法国和德国三国总人口还多出近一亿;或者大约相当于美国的总人口。

中产阶级的产生和发展通常被认为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越来越多的中产阶级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人在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同时也意味着一个具有稳定购买力的社会阶层正在出现,从而会提升社会的总需求,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从政治上看,中产阶级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这是因为他们有稳定的收入,对未来的生活也有明确而积极的预期,因此,社会的稳定符合他们的切身利益。

正因为如此,中产阶级的壮大对于中国社会而言应该是一个好的消息。但是,这个研究报告所引起的社会反应却并不积极。绝大多数读者认为,中国的中产阶级人数远未达到报告所称的3亿人之多。不少评论还有些尖刻,称虽然不少人还没有达到中产阶级的水准,但是他们却“被中产”了。与“被中产”相似的被动语态的辞汇近几年在中国十分流行,例如,数以百万计找不到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在统计表上“被就业”;那些对社会不公不满却无处发声的人“被和谐”、还有那些关在警察局里的无辜民众“被自杀”等等。

看看欧洲的中产阶层得状况,就能了解在官方专家的手里,中国人到底如何“被中产”。

中产阶层在英国已经有近两百年的历史,其经济、政治影响力不断增强,得益于工业革命带来的机遇和维多利亚时代宽松的社会环境。在英国,个人年收入超过2.5万英镑(约合4万美元)、有房有车且受过良好教育的才算是中产阶层。最新资料显示,在全国约6100万人口中,中产阶层所占比率达60%到75%。
中产阶层是英国经济发展最主要的驱动力。在英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最多的是中产阶层,他们贡献了全国70%左右的个人所得税。因此,没有中产阶层,英国的财政收入将捉襟见肘,现在的军事、经济、教育强国也就无从谈起。

中产阶层还是英国市场上的消费主体,他们几乎决定了英国消费品的定价和品位。对于主要靠内需拉动经济的英国来说,近4000万中产阶层人士的消费倾向将决定它的发展前途。

中产阶层是英国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基本保障。一些社会学家认为,工业革命之后,英国并没有如一些人士预测的那样出现严重的社会分化,资本主义也没有灭亡,原因之一就是中产阶层的形成和壮大。由于社会并没有简单地分裂成富人和穷人,而是出现了庞大的中间阶层,穷人和富人这两个“天然的敌人”失去了相互斗争的社会环境,社会得以保持长治久安。

英国中产阶层对国家的经济贡献最大,同时它又是极为脆弱的阶层,一旦因经济形势不佳而失业或者因一场大病、一次意外事故而丧失元气,他们就可能跌入工薪和贫民阶层。因此,英国目前的公费医疗、免费教育、养老保险和带薪休假等制度既是对中产阶层所作贡献的回报,也为中产阶层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营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

英国政府大力培育中产阶层的一个典型例子,是保守党前首相撒切尔夫人1979年上台之后进行的住房改革。当时政府的相关法案规定,凡是租住公屋满三年的英国公民,都可以33%的折扣将房子买下来;租住期达20年的,可以半价购买。据统计,在1980年代,英国总共有150万幢公屋成为私产,不仅解决了广大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稳定了社会,而且许多家庭因此而加入了中产阶层的行列。

到过瑞典的人,都会有这样一个印象:城市里既找不到破烂不堪的贫民窟,也见不到豪华的住宅;全国各地既看不到食不果腹的穷人,也难得一见一掷千金的富豪,财富得到了较为平均的分配,基尼系数不到0.3,社会结构已由传统的金字塔型演变为橄榄型,即中产阶层占据了社会的主导地位。

然而,100多年前,瑞典还是欧洲最贫穷的国家之一。在19世纪60年代到20世纪初的50年里,全国1/4的人口即100多万人为贫穷所迫,背井离乡,迁移到美洲大陆定居。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这个北欧国家已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发达和最富有的国家之一。无论是人均占有的财富,还是工业化的程度;无论是人均小汽车的拥有量和住房面积,还是国民受教育的程度,无疑都名列世界前茅。

瑞典之所以能在短短50年时间里取得较大成功,其中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培养了对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起到越来越大推动作用的中产阶层。中产阶层家庭在瑞典所占比例高达70%。国际上的一些社会学家把瑞典形容为一个完全中产阶级化的社会,大家几乎都有不错的固定收入、轿车、洋房甚至别墅,都不用为生老病死和天灾人祸而操心,人人安居乐业。

瑞典中产阶层的壮大不是靠政府出台专门的政策刻意培育出来,而是伴随着整个国家的发展进程而逐步完成。从瑞典的近代发展史来看,中产阶层主要是在社会福利制度的完善进程中壮大起来的。20世纪初,随着向工业化国家迅速迈进的步伐,瑞典开始变得富裕起来。然而,财富的增加并没有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安定,反而更进一步激化了业已存在的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动荡;特别是劳资纠纷此起彼伏,日益尖锐。造成这一动荡局面的根本原因,就是社会分配的不公。虽然由于社会总财富的增加,人们的生活水平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和改善,但与此同时,社会财富却越来越集中到一小部分人手里,贫富悬殊现象日趋严重。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社会民主党在其第二代领导人佩尔·阿尔宾·汉松率领下在1920年代后期进行了重大的政策调整,开始走上一条通过逐渐建立广泛的社会福利制度,通过社会福利制度,对社会财富进行二次分配,缩小贫富差距,进而消除了社会矛盾。汉松在1928年提出了著名的建立“人民之家”的理论,他把国家比作一个家庭,认为一个好的国家应该像一个好的家庭一样,没有剥削和特权,只有平等、互助和合作;不分性别、阶级和社会出身,人人享有同样的权利,承担同样的责任,获得必需的各种生活保障。

瑞典历史学家把1945年至1951年和1960年代这两个时期,形容为瑞典社会福利的两个“丰收季节”。许多建立福利国家的重大改革方案,都是在这两个时期里出台并得到实施的。如失业保险、全民养老金、全民疾病保险、儿童补贴、住房补贴、劳动保护、九年义务教育等。1960年代又出台了儿童福利、老人福利和医疗保险等一系列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了社会福利制度。随着“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制度的逐步完善,人们无需再为生老病死担忧,无需再为上学、看病、养老攒钱,即使是收入一般的家庭,也都能置办得起轿车和房产,也能经常到国外旅游度假,过上中产阶层的生活。

中国有句话叫做“美帝国主义忘我之心不死”,但欧洲列强虎视眈眈更可怕。美国尽管在全世界到处驻军,但非正义和无利益的战争也是不打的;要打,美国人民也不会答应。而欧洲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则是另一个世界。法国大革命发生后不久,欧洲就开始关注底层民众的生活状况,政府出巨资用于实行各种社会福利,解决了最基本民众的养老和就医困难。革命的火种最初在那里诞生,也最先在那里消失了。

当然,欧洲社会也有社会最底层,比如非法移民。不过,现在由于多数欧洲国家已经加入或正在加入欧盟,欧洲偷渡客主要来源国只剩下亚洲、非洲和南美少数几个国家;其中中国的来源最引人注目。不过,即使是非法移民,欧洲国家对其合法权益的尊重和宽容,也是令人赞叹的。曾经发生的巴勒斯坦对以色列的一次人肉炸弹袭击中,20多位遇难者中有一位来自中国,中国使馆人员调查后发现,该同胞是个偷渡客。按照中国的法律和价值观,没有必要为其争取什么合法权益,即使想说句话也觉得很丢脸。于是,使馆人员就悄悄走掉了。但以色列官方认为,此人尽管违反以色列的法律在先,但他的生命安全应该得到保障。所以,应该对他的死亡与其他人进行一样的赔偿,结果参照以色列人的生活水平,该非法移民的家属获得了总额70多万美元的抚恤金。消息传到中国,在他的家乡引发了一股空前偷渡潮。那里的人们不惜动用一切手段奔向以色列。而这一点,在西欧国家表现尤为突出。

意大利曾通过一项新的法令,要求医护人员举报前来就医的非法移民。这项法令本身,就暴露了一个近乎搞笑的事实:非法移民,一直可以和意大利人一样享受免费医疗待遇。可以堂而皇之地去医院接受所有治疗,看病费用统统由政府埋单。这项法令公布后,意大利全国医护人员同时举行声势浩大抗议活动,强烈指责该法令有悖人道主义;谴责声浪此起彼伏,一浪高过一浪,最终迫于压力,意大利被迫取消了这一法令。

看来,如果按照“病有所医”的标准,将人定为“中产阶级”的话,那么任何中国人偷渡到意大利,就能立即晋升为“中产阶级”。

事实上,有关中产阶级的定义和涵盖范围历来没有定论。在社会阶级划分问题上最有影响力的当属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按照他的方法,社会阶级应该根据一个三维衡量体系来划分:一是社会成员在市场体系中的相对经济关系;二是他们的社会地位;三是他们的政党属性。而据陆学艺等专家的解释,他们对中产阶级的划分主要的依据是职业。在他们的划分中,国家管理者、私营企业主、经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个体工商户等。依据他们的标准,那些收入微薄且没有保障的“蚁族”和微本经营的小商贩都在中产阶级之列,这些人同每年具有数以百万计、甚至千万计收入的高级“公务员”们是同属一个阶级的。

且不说这些无房、无车、无安全感的“蚁族”“个体摊贩”等是否会由于自己与可以随意欺负他们的官员们同属一个阶级而感到受宠若惊,仅就经济状况和社会功能而论,中国的中产阶级之间的收入差别恐怕是全球最大的;中国中产阶级在提升市场需求和社会稳定方面的功能恐怕也是全球最弱的。换言之,这份报告所指的中产阶级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中产阶级。搞清楚了这一点,是“主动中产”还是“被中产”也就不是那么重要了。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办公地址|手机版|首页广告|关注微信|加入我们|合作伙伴|联系方式|民藏人|波兰华人资讯网

GMT+8, 2024-11-27 04:1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特别声明:本站提供网上自由讨论使用,所有个人言论仅代表网友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论坛立场,本站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转载本站内容请标明文章作者和出处! 网站地图:SITEMAP.XML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网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