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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杀毒业第一假案:瑞星420万行贿官员嫁祸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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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8 00: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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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时有它,“熊猫烧香”等网络恶性病毒或许就不会如此肆虐。

  它就是“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彼时,开发这个软件的公司正陷入一桩持续了5年之久的冤案中,公司从领导到员工,入狱的入狱,通缉的通缉,其他的则被迫远匿他乡。

  起先是包括瑞星在内的两家杀毒软件企业的同业竞争,之后由于瑞星贿赂官员,并炮制假案,中国电脑杀毒业的最大丑闻弥漫江湖。

  2月4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原处长于兵,也就是“首例故意传播网络病毒案”的始作俑者,因徇私枉法、涉嫌贪污受贿1400余万元,被北京市一中院公审。至此,这桩让国内杀毒软件业全输的官司终于开始水落石出。

  同业公司“相煎太急”

  于兵公堂之上受审,背后是中关村的两家杀毒软件公司旷日持久的“血刃”,一家是北京瑞星科技公司,另一家名叫东方微点信息技术公司。

  前者一直自称拥有8000万正版个人用户,在国内的电脑杀毒界可谓家喻户晓,而东方微点虽然不算知名,但其老板却是人称“中国杀毒软件第一人”的刘旭。

  说是兄弟相煎,是因为当事双方,开始都是瑞星的高管。在2003年以前,刘旭曾经是瑞星的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03年3月5日他从瑞星离职,并于2005年1月成立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任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旭的副手、东方微点副总经理田亚葵,则在2004年3月以前,任瑞星副总裁兼海外销售部总经理。

  这一对难兄弟,从离开瑞星的那天起,噩运就开始了,尤其是田亚葵,甚至招来牢狱之灾。

  “我们的副总田亚葵无辜蒙冤,我们的新产品丧失了最好的上市时机,都是因为对手的无耻暗算。”2月2日,刘旭告诉记者,自己当初离开瑞星成立东方微点,并且带领科研人员研制出一套新型反病毒产品——“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与其他杀毒软件完全不同,这套技术即使没有获得新的病毒样本,也能防杀各类电脑病毒,新产品可能导致市场大洗牌,瑞星开始急了。

  2005年7月,正当东方微点公司为新品筹备上市时,公司遭到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的调查,理由是“反病毒公司资质调查”。两天后,来检查的人由第一次的4人增加至9人,审查理由也变成“网络安全例行检查”。

  在接下来连续5次的各种“检查”中,包括刘旭在内的公司管理和研发人员,被频频传唤。当年7月21日,办案人员将扣押的计算机竟送到了瑞星公司,而东方微点公司的核心技术,基本上都装在这些机器内。

  让刘旭庆幸的是,被扣计算机中的核心技术数据,事前都被加密处理,这增加了微点主动防御软件源程序等信息被窃取的难度。

  在传唤和检查期间,时任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的于兵,放风给刘旭“指明”两条出路:一是把公司卖给像瑞星这样有实力、有背景的公司;二是离开北京,搬回原籍福建。

  刘旭并不买账,更为匪夷所思的事情也就接踵而至了。

  事隔一个月后的8月30日,田亚葵被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此案被北京市公安局以“北京破获全国首例故意传播网络病毒案件”告知公众,业内外一时轰动。

  官员受贿炮制假案

  说起4年前的遭遇,刘旭多次向记者用了“迫害”一词。

  据其介绍,2005年8月,于兵指使时任网监处副处长的张鹏云和齐坤,到北京思麦特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和北京健桥证券公司,调查电脑被病毒感染及造成损失的情况。

  张鹏云和齐坤,因在本案中徇私枉法,此前已被“判三缓三”。根据张鹏云在庭审中的交代,自己从开始办理田亚葵案件起,就觉得该案根本构不成刑事案,但于兵非要办,逼着找证据。每次的业务会议上,于兵都说“能干的干,不能干的‘下沉’”。

  在于兵的授意下,张鹏云、齐坤分别负责从健桥证券公司和思麦特猎头公司的电脑中,寻找来自微点公司的病毒样本。

  为证明病毒来自东方微点、来自田亚葵的传播,于兵领导的网监处,以案件调查为由,认定田亚葵所用的与互联网连接的笔记本电脑中,有4种病毒通过ADSL向外传播,造成较大损失。

  为了将案件做实,于兵在加大“侦查”的同时,还组织一个专家论证会,但要求别找瑞星公司的人。论证会的结果,在未经专家签字认定的情况下,将专家意见“基本可以确定”改成了“可以确定”。警方据此逮捕田亚葵,并指田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

  按于兵的布置,对“受害”公司,凡是电脑中毒的公司,每家按10万元左右上报损失并出书面证明。

  损失数额需要由会计师事务所来评估,这一点,于兵当然清楚,于是一家名叫中润华的会计师事务所被于兵请来,对瑞星病毒库的价值作了几亿元的价值评估,于兵看后说价值太高了,要求重新做。后来,评估值做到了6000多万元。

  不但如此,于兵还让手下人立刑事案件,为此张鹏云找江民公司索要报案材料。

  江民公司副总经理严绍文说“不知道怎么写”。张鹏云就打电话请示,于兵让张鹏云代写一份给严绍文,使得这份原产于警察之手的报案材料,经于兵修改,由严绍文照葫芦画瓢,最后打印盖章成为证据。

  在物证人证俱全的情况下,网监处向媒体发布“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称:2005年7月2日,网监处接北京多家防病毒公司报案,说计算机病毒在五六月份达到高峰,网监处通过摸排、调查,发现东方微点公司在软件研制过程中,违规在互联网上下载、运行多种病毒,“致使计算机病毒在互联网上大量传播,严重危害网络安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005年9月6日,网监处向公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中心致函,以微点公司涉案为由,要求其对微点产品不予检测、不发许可证。

  经过一系列的精心部署,一个阻止微点“主动防御软件”的上市计划,在官商联手中终于做成。而微点公司也从此背上“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的骂名。

  尘埃落定一损俱损

  作为国家863计划的专家,刘旭在突遭不测横祸后,一面积极取证、上访、举报,一面设法保护他的研发团队。危急中,决定将自己的研发部,从北京悄悄转移到了福州。

  为防止发生意外,刘旭一次就买来20多张到厦门的火车票。等研发部的人上火车后,再悄悄地从中途下车,最后转乘两辆中巴车,趁夜深人静到达了福州。

  在这些员工中,有被警方通缉的研发部负责病毒库保管、时年仅23岁刚大学毕业的崔素辉。小伙子被警方盯上,不敢上班,天天东躲西藏,几年不敢回老家河北过春节。2006年的除夕夜,躲在福州一家小旅店里的崔素辉禁不住嚎啕大哭。

  纸终究包不住火。由于刘旭等人的不断实名举报,终于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2008年7月,北京市纪委按举报查实,于兵等人存在徇私枉法等问题。

  与此同时,被网监处指证的田亚葵笔记本电脑上网的ADSL,后经证实当时并未开通,传播病毒也就不攻自破,另由田亚葵所谓“激活”4种病毒,经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在田本人的笔记本电脑中,仅发现上述4种病毒中的3种,且从未被激活过。

  案情终于大白于天下。2007年11月20日,田亚葵在被羁押11个月和取保候审12个月后,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对田亚葵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而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在被阻挠近3年后,终于于2008年2月获得销售许可证。

  “高科技产品更新换代特别快,别说3年,或许3个月就足以影响市场格局。”2月4日,记者在一中院见到田亚葵,40多岁的他头发几乎全白,他面对记者,不愿再提往事,但痛心的是公司,无辜蒙受直接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不仅如此,据刘旭介绍,如果微点的产品能适时上市,当年类似“熊猫烧香”这种恶性病毒,就不会横扫用户;由此计算,间接损失堪以亿计。刘旭表示,他们将在于兵案结案后,向瑞星公司提出索赔。

  而瑞星公司在事件曝光后,不仅遭到了业界的诟病,更是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信誉危机。记者就此致电瑞星公司,但瑞星公司表示,于兵案既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公司不便就此发表评论,一切以法院的终审为准。不过,瑞星公司的常务副总裁赵四章,因涉嫌行贿,此前已经被纪检机关批准逮捕。

  再回到主角于兵身上。案发后,于兵潜逃至南非,2008年9月,于兵被最高检从南非劝返回国接受调查,9月18日被抓捕归案。15个月后的2月4日出庭受审,罪名中包括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罪,涉案金额1400万元。

  据了解,庭审开始时,于兵否认检方指控,但当庭审持续了两个小时后,他对贪污受贿的指控全部认罪。

  据悉,于兵被指控一共受贿4笔,其中,瑞星向其行贿达420余万元,另外的行贿者也都是网络公司,都是他任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期间所为。
 楼主| 发表于 2010-2-8 00: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闻来源: 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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