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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社会保障体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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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4 10:5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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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4年波兰就建立了保障体制,当时保障对象只是工人,1927年保障范围扩展到职员。二战后,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到1977年农民作为最后一个社会团体被接纳进入整个社会保障体制内。目前3870万人口的波兰,每人都能在发生疾病或无工作能力或退休后无生活来源情况下得到政府生活补助或津贴。 一、波兰社会保障体系的三个种类及支付比例: 社会保险金 36.59%     养老金 19.52% 50% 50% 无工作能力的最低生活保险 13% 50% 50% 疾病保险 2.45%   100% 工伤保险 1.62% 100%   失业保险 2.45% 100%   医疗保险 7.50%   100%   波兰法律规定,所有驻波兰境内的就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农业从业人员;短期合同雇员及一切工职人员均是社会保障金缴纳主体。非长期驻波的外国公民和驻波外交机构或国际机构人员不在波兰社会保障法管辖之内。   上表可见,波兰就业人员工资的46.54%进入社会保险基金帐户,其中个人支付部分为26.21%,接近欧盟水平。欧盟各国社会保险金支付占工资比例的30%左右。   1998年,波兰社会保险金缴纳费用719.6亿兹罗提,是支付社会保险金的主要资金来源,占87.4%。98年社会保险费支出727.7亿兹罗提,差额部分由国家财政补贴。   一、 波兰社会保险机构(ZUS)   *是波兰最大银行,每年社会保险机构收缴和支付的保险费用700多亿兹罗提。相当于整个政府预算开支的一半。1998年平均每月向720万个保险金收益人支付各种补助和津贴;每月支付1400万日的病假补助,230万日的产妇补助,85.5万日的产假补助,17.3万日的育婴补助。24000件葬礼补贴和发放39.3万例的离婚、分居赡养费。   *是波兰最大税务局,98年为700万个保险金收益人代办个人所得税交纳转帐手续,涉及金额88亿兹罗提。   *是波兰最大人员信息库,内存1300万社会保险金收益人挡案,230万家保险金支付单位。   *代收失业保险费,并转入"国家劳动基金"帐户   代收工伤保险费,并转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帐户   代收医疗保险费,转帐到16个病人基金帐户   波兰保险机构共有职员39721名,51家分部,213个巡查点,74个地方办事处,37个数据加工点,16个地方监控站,总部职员1058名。   二、 社会保险金拖欠问题   99年1月1日保险金体制改革之前,波兰采用的是现收现付方式。保险金拖欠严重影响了保险金帐户平衡。98年底,保险费欠债83.2亿兹罗提,占整个保费收入的11.6%。其中国营部门欠债61.1亿兹罗提,私营企业欠债22.1亿。最大债务人是煤炭业、钢铁企业和国家铁路。   波兰社会保险机构今年借助法律手段加大对违反社会保险法、拖欠保费单位进行查处,对一些拖欠严重的企业提出破产清算或采取限制性制裁措施。现国会又准备立法允许ZUS在起诉3个月后,仍收不到保费情况下,拍卖债权。此议案遭波兰企业家协会强烈反对,认为财务债权不适合进入市场。如若ZUS拍卖债权,那也应该从最庞大保费债务人开始,即,国家煤炭、钢铁等部门,这两家就欠保费41.4亿兹罗提。所有私营部门欠保费16亿兹罗提。不管怎样,今年ZUS采取的严厉措施有所收效,2000年上半年,ZUS收缴保费比去年同期多出69个亿,达应缴金额的97%。   三、波兰社会保险金改革   改革原因,与其他欧洲国家相同一点不外乎人口结构变化,波兰从去年起出现人口负增长现象。人口结构变化使波兰现收现付保险金体制越来越入不敷出。1985年,保险金领取人和支付人的比例是1:2.63,既2.63人付保费,1人领取,到1998年,这个比例成为1:1.69。波兰自身原因,像所有前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一样,社会保障覆盖全部劳动者,波兰相对较低退休年龄(男性59,女性55)和较高的保险金领取额(全国平均工资的57%),以及多种提前退休优惠补贴和对无工作能力的宽松定义,用于支付无工作能力补贴的金额占整个保险金支出的37.6%,这个数字颇具波兰特色。上述种种原因,使波兰保障体制从90年代开始变的昂贵,如不改革,国家财政将负担不起。   改革内容:政府主导思想是,保障通过多渠道(Security through Diversity)。即,养老金19.52%的保险费缴纳进入2个渠道。12.22%仍进入社会保险机构ZUS的"现收现付"帐户,称为第I支柱,剩余的7.3%缴给获准在波兰经营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进行资本运营,称为第II支柱(波政府共为21家国内外保险公司。法律要求,30岁以下劳动者必须同时加入2个支柱,30-50岁的人可自行选择,或养老保险费只缴到ZUS,或加入第I和第II支柱。   进入第II支柱的资金由各保险公司按波兰相关法律又投入到波兰市场。由于政府对保险体制改革准备充足,改革方案更注重"多缴多得"原则,更公平和安全。且对公众宣传广泛、深入,得到公众普遍认可,有因改革方案推行迅速,避免不必要干扰。在99年1月波兰推出的四大改革中,养老保险是最为成功的一项。2000年初,近1000万人加入了第II支柱的养老保险,远超过政府预计的人数。   专家估计,新体制下至少十年内不会有人退休,保险公司收到的保险费到2020年可累计达到GDP的30%,这麽庞大的资金投入到市场,将给整个经济带来无法估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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