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在2007年下半年的时候,陈女士一家人在PUENTE DE VALLECA与当时在做服装零售店的张先生认识的,在那个时候陈女士由于开店的资金不足,也是采取租赁他人的糖果店做生意,考虑到当时租金比较高,而且与当时的店主在门面的租金的问题上谈不拢,在认识了张先生之后,陈女士一家人与张先生交谈、相处甚为融洽,所以主动找张先生商量,能否帮其另找一家店面,刚好张先生在马德里六路地铁西面有一家糖果店,当时由于张先生有好几家的店面,人手明显不够,所以张先生就明确告诉陈女士,说自己还有一家糖果店现在正在考虑把它租出去。由此张先生和陈女士一拍即合,陈女士二话没有说,在谈妥了租赁店面的条件之后,陈女士一家人就从PUENTE DE VALLECA的店面搬到张先生的糖果店经营,同时在经过张先生的同意之后,陈女士把曾经经营的糖果店里所清算后的存货也运到了张先生的店里,附带着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