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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减少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允许其境内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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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9 20:4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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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07:1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厦门9月8日电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8日说,为进一步拓展中外合作领域、创新投资方式、优化外资结构,我国将逐步减少对外商投资的股权比例等限制,允许具备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上市。

  陈德铭是在此间举行的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2009国际投资论坛上作上述表示的。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已连续10个月下降,1至7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2264家,实际使用外资484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27.4%和20.4%。上半年中国累计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124亿美元,同比下降51.7%。

  陈德铭表示,当前世界经济出现了初步好转的迹象,但总体上仍处于衰退之中,复苏的根基还很不稳。为进一步促进双向投资,中国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推动对外开放格局向纵深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逐步减少对外商投资的股权比例等限制。鼓励沿边地区通过开放加快发展。加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各类特殊经济区域建设。

  二是拓展合作领域,创新投资方式,优化外资结构。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特别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支持外资投向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推动开放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允许具备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上市。

  三要进一步完善双向投资的法律和政策环境。以“便利化”为核心,加强和改善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逐步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不断完善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促进和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境外纠纷和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四要进一步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规范管理。引导企业遵守中国及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依法经营、重信守约,与当地实现和谐相处、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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