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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与情夫结婚开死亡证明注销丈夫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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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1 05: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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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与情夫结婚开死亡证明注销丈夫户口
2009-08-21 02:30:07 
来源: 华龙网-重庆商报(重庆) 
重庆商报8月21日报道 “我在贵州打工,每年回家探亲,没想到,人还活生生的,妻子竟把我当成‘死人’,到派出所把我的户口注销了。”昨日,忠县复兴镇西流村村民吴一平向记者投诉称,他去年回家时,意外地发现妻子为了嫁给情夫,早在6年前已将他的户口注销;户口是如何被注销的?吴一平昨天至今仍没得到答案。 打工回来发现自己已“死” 昨天记者来到忠县复兴镇西流村见到了吴一平,他目前和大女儿住在一起。 吴一平今年49岁。他回忆,1998年,他带着大女儿黄洪英去了贵州,他打工,大女儿在那里上学。“我每年春节都会回来一次,和妻子团圆。”吴一平说,他得把每一分钱都省下来,供女儿上学,所以一年只能回来一次。妻子曾提出要和他离婚。 吴一平每年回家过年,都听到关于妻子找野男人的传言,但他不相信。 2005年,吴一平从贵州回忠县给大女儿办理农村户口换居民户口,这才发现,家里的东西不见了,妻子不见了,户口簿也不见了。到派出所一查,原来自己在6年前就已经“死”了,户口已被注销。注销他户口的人正是妻子刘淑兰。 “我的妻子又嫁了个男人” 吴一平四处打听妻子刘淑兰的下落,村里的人都用奇怪的眼光看他,后来同村张大哥悄悄告诉他,刘淑兰住在她姐姐家,并且与另一男子王从富在一起。 妻子最终向他说出了实情,他去贵州打工后,妻子和邻村的王从富好上了,而且已和那个男人结婚! 昨日,记者在吴一平的陪同下,找到了刘淑兰。刘淑兰现在已经和另外一个男人组织了家庭,而且生有一子,小孩已4岁。 “为了摆脱吴一平,尽早与王从富结婚,我根本就没想到有任何后果。”刘淑兰说,吴一平常年在外打工,不但不给家里寄钱,而且还很少回来,她一个女人,很难。但吴一平不想离婚,于是她找村长杨少武开了吴一平的《死亡证明》,然后将户口拿到东溪镇派出所注销了。2003年,她和王从富结婚。 派出所称注销户口合法 记者随后赶到当时经办此事的忠县东溪镇派出所。派出所何所长表示,注销户口程序非常严格,需要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或法医鉴定,才能进行户口注销;由于该户主身处农村,办理户口注销人只需提供《乡村证明》、《居民身份证》就可以了。 何所长称,2003年,刘淑兰到派出所要求注销丈夫吴一平的户口,提供了西流村村长杨少武开具的“吴一平已死”的证明和她本人的身份证。他们是按照正规程序办理此事。不过,去年他们已经恢复了吴一平的户口。 昨日,吴一平找到了当地西流村村长杨少武,当他提起死亡证明一事时,杨少武并不承认他曾出具吴一平的死亡证明。 看点:情感纠结!到底该不该告妻子重婚? “其实,我一直不忍心想把刘淑兰告上法庭,只是觉得自己被当成‘死人’6年之久,想把整个事情的经过弄个明白。”吴一平告诉记者,他并不是对妻子刘淑兰不好,妻子的所做所为令他很寒心。他现在也非常痛苦,自己的妻子重婚6年了,是告她好,还是退一步放她走,吴一平自己也不清楚。 吴一平说,如果事情一直这样拖下去,迟迟不解决,他今后也无法过正常人的生活。现在看来,让妻子回到自己身边是不现实了,他下一步打算和刘淑兰协议离婚。 律师说法: 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初云鄂表示,就此案而言,虽说吴一平在外打工多年,但并非是音讯全无,刘淑兰到村里开死亡证明属于弄虚作假行为,此行为是无效的,产生的后果应该撤销,也就是说,他们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同时,根据《刑法》,刘淑兰与她现任丈夫已涉嫌重婚罪,有可能被判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相关链接 户口注销的办理程序 户口注销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死亡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 2、应征入伍公民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3、出国出境定居户口注销,凭出国出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文来源:重庆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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