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通知>
近日,一名在波兰的中国留学生持波兰学习签证从德国返回波兰时,被波警方做出“违规出入境”的判定,致使其无法再次获得赴波签证以继续学业。
据中国驻波兰使馆向波有关部门了解,波于2007年12月加入“申根协定”后,持申根签证人员赴波无需再办签证,但波工作签证和学习签证属国别签证,不能凭此前往申根国家。
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波兰使馆提醒拟赴波兰及申根国家的中国公民,注意区分申根签证与申根国家国别签证,认真核实本人的签证种类,并遵守有关国家的出入境规定,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从2010.04.05起【此条新闻已作废】
使用道具 举报
实际上不知者也是无辜的。
问题在欧盟航空港。
中国外交部有必要和欧盟申根区协商, 督察欧盟完善航空港申根区划分。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办公地址|手机版|首页广告|关注微信|加入我们|合作伙伴|联系方式|民藏人|波兰华人资讯网
GMT+8, 2024-11-24 20:2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特别声明:本站提供网上自由讨论使用,所有个人言论仅代表网友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论坛立场,本站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转载本站内容请标明文章作者和出处! 网站地图:SITEMAP.XML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网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