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进出欧盟国家的旅客,随身携带一万欧元或一万欧元以上时,必须向海关申报所携带的金额才能符合2007年6月15日开始试试的《(EC)第1889/2005号欧盟条例》。此项新的规定目的在协助欧盟当局尽力取缔洗钱行为、恐怖主义、以及犯罪行以便防止犯罪活动。
什么人需要申报?
任何人经由出入管制站进入或离开欧盟地区时,若有以下情况都应及时申报:
随身携带一万欧元或一万欧元以上现金时;
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货币或容易换成现金的财务(例如证券、股票、旅行支票等)
您必须详细填写申报单交给海关。
未申报造成的后果:您的现金可能会遭受扣押或没收,您也将会被处罚。
注意:在有些欧盟会员国家中,对于各国之间的现金移动可能有不同的管制与申报规定。这些则是欧盟规定之外的进一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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