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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英华人不畏强势依法维权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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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4 16: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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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内政部的民事罚单,是应该立刻认罚、息事宁人,还是应该据理力争、挑战“权威”?交完罚款能换来永久的太平么?现实的情况往往相反。正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越是想要“退一步海空天空”,就越是退无可退、赢面尽失。

  《英中时报》刊出《与内政部对簿公堂 小型华人外卖店胜诉》一文后,有不少读者致电编辑部,对此事表示关注。此事之所以成为近期华社焦点,一方面因为这个事件的核心脉络是,作为弱势的华人雇主挑战强势的内政部边境管理局,并且取得了胜利;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这个事件的“不同寻常”,在此之前,很多收到内政部罚单的华人雇主,都会选择认罚,即使心理委屈也不敢言说,而这个事件则表明,这些雇主并非只有顺从地支付罚款这一条路可走。

  在该案件中,一位华人外卖店店主(X先生)于2009年6月11日在伦敦县法院赢得了一场民事处罚诉讼官司。此前,内政部以“X先生雇佣非法移民”的罪名对其开出罚单,对此X先生在赞善律师行的帮助下提出上诉。法官认为,内政部边境管理局(UKBA)开罚单的程序有错漏,因此裁决边境管理局对X先生所做出的民事处罚无效。

  一些因为类似情况接到内政部罚单的雇主希望了解该案件更多的细节。近日,就各位读者关心的问题,记者进一步采访了X先生的代表律师——赞善律师行的林惠霞律師以及 监察组民权的陈镭文先生。除此之外,李贞驹律师行也就相关问题向记者提供了一些专业的意见。

 

  法律争辩点具普适性

 

  一位华人雇主向记者表示,X先生胜诉的消息让他们大受鼓舞,但是,他现在还有一些疑问,因为他所遇到的具体情况可能与X先生并不完全相同。例如该案件中,英国内政部曾两度搜查X先生的外卖店,第一次英国内政部发现店里的其中一名员工并没有合法的工作证,并处以X先生五千英镑的罚款,由于X先生事前并不知情,而英国边境机构也接受他的解释,所以罚款降低至两千五百英镑正。而英国内政部在此事之后把员工交还给X先生,并要求该员工返回原住址(即X先生的物业)内居住,并提醒X先生如果再雇用其为员工,X先生将会有可能再度被告。X先生虽然怕再度惹来麻烦,还是好心收留了这名员工,岂料在内政部第二次搜查时,这名员工再度被捕,罚款八千七百五十元英镑正。这位华人雇主表示,X先生第二次只是“收容非法移民”,情况比较特殊,而自己的情况并不相同。那么自己是不是还是需要支付罚款呢?

  X先生的代表律师林惠霞女士在接受记者表示,X先生的上诉是从法律程序抗辩(Legal Augument)和事实抗辩(Factual Argument)两个方面提出。因为案件是先进行法律程序抗辩,再进行事实抗辩,而在法律程序抗辩阶段,内政部开罚单的过程已经被判不正确,X先生已经胜诉,就不需要再进行事实抗辩。而这些法律争辩点是具有普适性的,内政部开罚单的程序并不是只在X先生的案件中出现错误,而是从2008年2月以来所有开出的罚单都存在错误。这就意味着,其他在这期间收到罚单或是已经支付了罚款的人士都可能免于处罚,拿回自己的钱。

  林惠霞律师表示,内政部对雇佣非法移民的雇主进行民事处罚依据的是《移民,国籍和庇护法案2006年》,但这个法律并非只对雇主进行了规定,同样也对执法者的执法程序进行了规定。所谓内政部边境管理局在开罚单的时候出现错误,即是说该法案规定了内政部在开罚单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信息,但内政部并未能提供,所以这样开出的罚单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是无效的。

  林惠霞律师同时表示,在该法案下,内政部对雇佣非法劳工的雇主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范畴而非刑事范畴,但内政部却在其网站上擅自刊登交了罚款的雇主的姓名和详细信息,为这些雇主的生意和生活带来负面影响,这同样也是不合理的,因为这样的做法大多用于刑事案件而不是民事案件。

  但另据了解,内政部开罚单的程序在2009年3月开始出现了一些新的调整,有专业人士认为,这可能反映出内政部自己也意识到此前开罚单的程序有错误(尽管他们自己并未正式承认这一点),但调整之后的程序依然并不完善,同样具有“法律争辩点”。因此,从2008年2月以后遇到类似案件的人士,应尽快咨询专业意见。

  据悉,内政部有权在28天内提起上诉,至本文截稿时止,内政部尚未提出上诉请求。林惠霞律师亦表示,最终的形势发展需要等到7月16日之后才能得出结论。

 

  事实争辩点亦“有理讲”

 

  除了“法律程序抗辩”取得胜诉的例子,之前也有不少通过“事实抗辩”提出上诉而减免罚款的例子。

  除了上文提到的案件,李贞驹女士也透露,依据法律法规和事实性的争辩点,她已为许多英国雇主就他们的民事罚款辩护不断取得成功。而事实性的争辩点可以从很多方面考虑,例如:雇主确认,提供服务的日期及当时搜查时现场情况等。

  李贞驹律师说,按照李贞驹律师行处理过的许多案件中,很多的情况是英国内政部边境管理局发出予各行业的生意经营者的告票,纯粹只是根据他们个人的看法,认为在店铺里找到的人就是为在那里工作的。对于这些罚款告票,这完全视乎雇主是否站出来为自己辩护。

  对于民事处罚告票,英国边境管理局有时可能会很快发出。李指出,如果英国边境处在发出民事处罚告票前能做出考虑或调查,那么,许多雇主就不用被要求去支付不必要的罚款。

李贞驹律师向记者举了3个案例:在移民管制下,雇主W由于在移民官搜查时被发现有超过5个受移民控制下的人士在场而遭受到民事处罚。然而,在事实雇主的身份没有被确定的情形下,雇主W却收到了英国边境局发出的25,000英镑的罚款。雇主W认为25,000英镑强制性民事处罚是错误的,并委托李律师作出辩护申请。李律师以雇主身份的事实性和法律依据成功代表雇主W在28天内向英国边境管理局提出事实性的反对并取得成功。在很短的时间里,雇主W不但不用支付任何法庭费用的情况下被取消了罚单,而且雇主W的姓名和餐厅也消除了雇用非法劳工的头名。

  李律师提醒说,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若事实明确并且有法律依据的话,英国边境管理局愿意撤销,但有时采取法庭行动是必要的,而法庭费用并不像谣言般恐怖。

  在一个类似雇主W的案件中,李律师就英国边境管理局在没有明确确定经营生意者就是Y的情况下,就发出错误的民事罚单的行为提出诉讼。尽管英国边境管理局仍然认为业主Y实际上雇佣着2个非法移民和有责任缴纳1万英镑罚款。但李贞驹律师行向代表英国边境管理局的律师提出了详细的法律纲要,包括各种法律和事实论点,以证明英国边境管理局发出了错误的民事处罚。 在该案下,不仅让英国边境管理局在法庭行动下让步并取消了罚款,还成功地从英国边境局追讨大部分业主Y的合理费用。

  李贞驹律师相信,还有许多其他民事处罚告票的发出是错误的,而且肯定没有正确的依据。李贞驹律师行受理的其中一个案例是发生在北爱尔兰,雇主由于在移民官搜查时被当场发现工人正在现场准备菜式而被发出超过三万英镑的罚单。当时该雇主感到非常绝望,因为生意就是他的生计,若关闭生意就令到他失去生计,由于他在这方面没有知识和经验,他曾通过其中一个调解人反对该罚款,但都无效而令到罚款保持不变。然而,李贞驹律师行的律师通过运用正确的法律依据展开了激烈的辩论,英国边境局再次承认,他们发出这一罚款给这个雇主是不正确的,并取消告票。

  李贞驹律师还告诉记者,她和她的法律团队最近已经成功就W先生在英国南部的民事处罚事项向上诉法院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法律争论点,现正等待上诉院的判决。如果W先生的案例得到最终成功,这将有利于许多业主在维护其利益提出民事罚款的上诉。

 

  树欲静而风不止 息事难宁人

 

  然而,目前有勇气站出来与内政部对簿公堂的华人店主并不多见,这其中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因素。根据《移民,国籍和庇护法案2006年》,内政部对雇佣非法劳工的雇主提出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被告的雇主需要自己搜集证据来证明自己无罪,而内政部在开出罚单的时候,却并不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

  然而“说‘有’易说‘无’难”,在这个规定之下,很多被内政部开出罚单的华人雇主,没有时间、精力或者相关的经验去搜集证据去证明自己无罪,加上担心上诉会带来更多的罚款和花费,大都认罪交钱。对此,李贞驹律师表示,这类型的上诉费用并非必然是很昂贵。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可以提出反对的方式来处理,而不需就此对簿公堂。李指出,若根据恰当的法律和事实论据,处罚一般会被取消。

  李贞驹律师认为,英国主流媒体的宣传和内政部的舆论攻势也是很多雇主放弃上诉的重要原因。“在一系列打击非法雇佣行动中,英国边境局发现了九个移民违规犯罪”,“有五个移民违规犯罪被发现在外卖店进行非法工作,而他们的雇主将会受到巨额罚款”,诸如此类的爆炸性新闻成为了过去18个月的全英头条新闻。经过几个月的头条新闻的重点报道和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令到全英国街知巷闻,这也对很多雇主的心理造成影响。所以许多雇主在移民官搜查后,一收到英国边境管理局发出的罚款通知书,要求他们在28天内支付罚款,就会陷入惊慌,这些罚款所涉及的金额很多都非常巨大,而这些雇主在慌乱之中不知道如何应对,加上许多雇主都担心提出民事处罚上诉的结果可能会导致收到更巨额的罚款单,而且也对于他们上诉能否成功缺乏信心,大多选择认罪交钱。

  据记者了解,在移民管制下,若被发现非法工作的工人,每雇用一个工人,雇主通常会被罚款5,000 至10,000英镑,而这些罚款都是没有上限的。面对这样大数目的罚款,很多雇主还是选择交钱,希望借此息事宁人,但“树欲静而风不止”,交完罚款事情却并没有完,甚至会在将来产生长期的负面影响。

  李贞驹律师提醒雇主,若英国雇主接受了民事告票并缴纳了罚款,这意味着承认聘请非法劳工,若他随后12个月内希望申请海外劳工工作而依循法律去向英国边境局作出雇主担保牌照时,因他以往聘请非法劳工的记录遭受英国边境局的拒签;对于成功申请到牌照的雇主,英国边境局可能会撤销该牌照。

  林惠霞律师也表示,收到罚单就马上交罚款其实就是变相地承认自己有罪,而且尽管目前这样的案件,内政部大多只提起民事诉讼,但相关的刑事条例并未撤销,如果相关记录累积,同样可能被控刑事犯罪,严重的可能坐监。

  李贞驹律师讲道:每个被发出民事处罚的业主都无需在收到罚款信件时就此感到绝望。李律师指出,民事处罚的立法(移民,国籍和庇护法案2006年)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新的立法,英国边境局仍在试图找到正确的方式执行这些标准。因此,李律师认为英国边境署将“千方百计”,以确保他们认为是正确执法。

  因此,李律师建议每个收到民事罚款的人士应该马上寻找对此类事件有经验专业人士的法律意见。她指出,很多时候,业主将能对这个简单的事实提出反对或提出上诉,如果使用了正确的法律和事实的论点证明英国边境管理局是错误的,业主将获得成功取消告票。业主不应该觉得支付罚款是他们唯一的途径。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监察组民权组织的陈镭文表示:“通过X先生的成功案例,边境管理局的很多罚款可能并不合法或没有遵照程序执行。民权建议已经交了罚款的雇主和即将交钱的雇主一定咨询专业的法律建议,如果罚款被定性为非法,即使交了罚款的雇主也将有机会申请退款。 民权会一直关注事件的发展,也请广大雇主关注华人报纸,我们会尽快告知我们大家下一步的行动。”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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