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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VAT2025新规大变革:选错税代=税号失效,邮件补充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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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4 14: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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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VAT增值税》新规总结
1. 所有客户,即使已经注册了VAT税号,都需要补充邮件地址材料,2025年2月28日税代需完成所有邮件材料补充。
2. 需要选正规代理,境外主体需在法定期限内(如注册申请提交或批准之日)选择符合要求的代理人;未提供符合要求代理人的情况下,可能导致申请被拒绝
3. 如代理人资格终止或数据邮箱datové schránky无效,境外主体需在30日内重新指定代理人,未按时指定代理人的纳税人或识别主体,将每日被罚款1,000捷克克朗(约300人民币),直至补充符合条件的代理人为止
4. 如境外主体在2025年1月1日前已有代理人,但该代理人不符合新修订案的要求,则自2025年4月1日起其代理人资格将失效,同时会导致税号失效


何为数据邮箱?
税务局要求每位客户必须有一位拥有 datové schránky(数据邮箱)的代表。以下是其含义和建议:
1. 关于 datové schránky 的重要性
datové schránky 是捷克共和国的一个安全电子数据邮箱系统,用于与政府机构(包括税务局)进行官方通信。此要求旨在确保所有官方文件和往来通信能够安全可靠地传递。
2. 对税务代理的要求
代表人必须拥有一个依法设立的、有效的 datové schránky。代表人不能是普通个人,而必须符合税务局规定的法律要求。
3. 选择合适的代理人
代表人可以是税务专业人士、合法的机构或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代理人,他们必须已经拥有 datové schránky。验证代表人的资质,确保其符合税务局的要求。
4. 建议与专业税务代理机构合作
避免不合格的代理人:由于税务局可能会严格审查代表关系,与不合格的代理人合作可能导致问题,例如被取消注册,导致税号无效。


详细法规如下:
通知 - 关于《增值税法》(ZDPH)2025年修订案的重要事项
发件单位
摩拉维亚-西里西亚州财政局 - 奥斯特拉瓦地区办事处
地址:Na Jízdárně 3162/3, 709 00 Ostrava
办公地址:Jurečkova 940/2, 700 39 Ostrava
致:境外主体
根据《增值税法》(Zákon č. 235/2004 Sb.)2025年1月1日生效的新修订案,
摩拉维亚-西里西亚州财政局(以下简称“税务管理部门”)特此通知:
对于未在欧盟境内设有注册地址或经营场所的境外主体,有关增值税义务及文件传递的若干新规与要求。
一、电子邮件地址申报义务
根据《增值税法》第96条第3款规定:
1. 境外主体在申请成为增值税纳税人或识别主体时,需提供其电子邮件地址。
2. 在强制注册情况下,未提供电子邮件地址不影响注册流程;但在自愿注册情况下,未提供电子邮件地址可能导致注册申请被拒绝。
3. 2025年1月1日前已注册为增值税纳税人或识别主体的境外主体,需在2025年2月28日前向税务管理部门申报电子邮件地址。
二、文件送达代理人的要求
根据《增值税法》第98a条规定:
1. 纳税人或识别主体在文件传递方面,可选择具备法律设立数据邮箱的代理人。
2. 境外主体仅可选择一名代理人负责文件传递。
如境外主体在2025年1月1日前已有代理人,但该代理人不符合新修订案的要求,则自2025年4月1日起其代理人资格将失效。
此外,根据《增值税法》第98b条:
1. 境外主体需在法定期限内(如注册申请提交或批准之日)选择符合要求的代理人;未提供代理人的情况下,在强制注册中不影响注册通过,但在自愿注册中可能导致申请被拒绝。
2. 如代理人资格终止或数据邮箱无效,境外主体需在30日内重新指定代理人。
三、违规处罚
1. 未按时指定代理人的纳税人或识别主体,将每日被罚款1,000捷克克朗,直至补充符合条件的代理人为止。
2. 税务管理部门将通过缴费命令通知罚款细节,罚款需在通知后30日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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