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华资讯10月16日 报道 | 今天,拉脱维亚议会通过了《兵役法》的最后一次修正案:如果宣布进入动员的情况下,其他国家的公民将能够在拉脱维亚军队服役。 根据规定,在全面和部分动员的情况下,欧盟(EU)、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和北约(NATO)成员国、澳大利亚、巴西、新西兰和乌克兰的公民可以自愿在拉脱维亚武装部队服兵役。根据法律规定,他们应在 2025 年 4 月之前完成双重国籍相关手续。
目前,在非危机情况下不能接受外国人服兵役。然而,拉脱维亚国防部表示,乌克兰的经验表明,其他国家的公民可以有效地在武装部队中作战。
外国人必须满足某些要求才能入伍。外国人之前没有担任过外国安全部门、情报部门或反情报部门的工作人员或以其他方式与外国安全部门、情报部门或反情报部门有关联。接受外国人加入拉脱维亚军队必须符合国家安全利益。外国人不能有在俄罗斯武装部队或安全部门服役的历史。外国人必须会说本国语言或至少一种北约官方语言 - 英语或法语 - 并且还满足许多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