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萃欧 于 2024-9-2 17:12 编辑
进口商品在波兰也可实现增值税递延,免缴进口增值税
许多波兰企业在进口商品时,通常选择通过德国汉堡或比利时的港口进行清关,因为这些港口允许直接申请增值税递延,无需提供增值税递延批文。然而,这些选择往往会增加运输成本。事实上,波兰也提供类似的增值税递延机制,波兰增值税法第33a条就是实现这一政策的关键途径。
波兰的这项增值税递延政策通常简称为“33a条”(Art. 33a ustawy o VAT),源自于波兰增值税法(Ustawa o podatku od towarów i usług)的第33a条款。这一条款具体规定了从欧盟以外的国家进口商品至波兰时,企业可以利用增值税递延的程序。
什么是33a条?
波兰增值税法第33a条是一项针对从欧盟以外的国家进口商品至波兰的简化进口程序。该条款允许企业在纳税申报时直接申报应纳的进口增值税并同时进行相应抵扣,而不是在进口时立即缴纳增值税。这相当于为企业提供了一种增值税“延期支付”的便利,有助于企业优化现金流,避免在货物进口时立即产生增值税负担。
申请条件
33a条款的申请条件并不像人们想象中的复杂。只要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关资料,波兰运营3个月以上的公司通常都可以成功申请。
具体步骤如下: 1. 确认纳税人身份:向海关和税务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确认您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 2. 提交完税证明:提供最近的完税证明文件,显示公司已按时缴纳了所有应缴税款。 3. 授权代理人:如果您通过代理人办理海关申报,需要提交代理授权书。 4. 提供商业文件:确保准备好完整的商业文件和相关的海关代码,以便顺利进行申报。
重要提醒:成功申请33a条款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海关申报。如果未能及时申报,企业将无法继续享受增值税递延的优惠,且需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如下是我们成功申请到递延政策的案例,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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