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华资讯2月19日报道–他从一家影子银行(非银行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借了500兹罗提,但他们要求他偿还28万兹罗提。十八年后,最高法院叫停了对这名男子的还款令。早些时候,法警已经从他的账户中发现已偿还5.3万兹罗提,即借入金额的100多倍。
该案件涉及2005年7月的一笔债务纠纷案件。据媒体称,家庭财务状况困难迫使该男子向一家提供金融服务公司借了500兹罗提。将在30天后偿还。但贷款合同协议中还规定,如果未能按时偿还债务或终止债务,将按贷款金额收取每日9%的利息。
地方法院应金融服务公司的要求,判决该男子以合同上的利息支付债务。该判决在2005年秋天成为最终判决,但一名法警在六年后进入他的账户时才发现:2021年4月,金融机构从男子那里强制执行了超过5.3万兹罗提。已经超过借款金额的100倍。债务人有500波兰兹罗提的本金和近22.2万兹罗提利息要偿还给债务人。
该男子月薪3000兹罗提,还要养活妻子和儿子。偿还债务的义务占用了他一半的薪水。检方还表示:男子不知道收取的利息金额,因为当时他处境如此困难,所以他会决定以任何条件贷款。
应检察院的请求,法院中止执行程序。总检察长不同意支付令,并就此案向最高法院提出特别申诉。现在,得到最高法院支持了。他为自己的决定辩护如下:
最高法院完全赞同检察长在特别申诉中提出的论点。检察院强调,为贷款人订立债务合同的这种做法违反了法律秩序,因此必须将其视为违背国家法律,在社会共存原则和限制合同自由原则的情况下,合同中规定的过高利益的条款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