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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外商投资立法按下“加速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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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6 03:4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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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日报消息(记者暨佩娟)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外商投资法草案正式通过后,将有助于中国吸引更多外国投资,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其营造更有利的经商环境。
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两次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在不到3个月时间里,外商投资法草案将历经三审,释放出外商投资立法按下“加速键”的信号,彰显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决心。根据大会议程,3月15日上午将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对外商投资法草案进行表决。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形成了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也就是“外资三法”为基础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为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3月4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新闻发言人张业遂表示,近年来,我国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面临新的形势,“外资三法”也难以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制定外商投资法,就是要创新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取代“外资三法”,成为新时代我国利用外资的基础性法律。
从“外资三法”到外商投资法草案,一个重要变化就是更加强调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促进和保护,其中,涉及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的内容受到关注。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凡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都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另一个重要变化是更加强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港澳台“三资”并没有像过去的“外资三法”一样被包含在外商投资法草案中。张业遂对此表示:“制定外商投资法不会改变国家对港澳台投资的法律适用安排,相关制度还将根据实践需要不断修改完善,进一步为港澳台投资提供更加开放、便利的营商和发展环境。”
张业遂指出,外商投资法草案明确规定,我国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取消逐案审批制管理模式;对于禁止和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的领域,将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清单之外充分开放,中外投资将享有同等待遇。这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将提高投资环境的开放度、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同时,针对外国投资者普遍关心的征收和补偿、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让等问题,草案都作出明确的保护规定。”张业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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