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华人资讯网 | 今天一则来自国内的消息传遍了小编的朋友圈,本以为又是虚假消息没有理睬,结果在小编的朋友圈里开始“刷屏”了。小编好奇,自己在网上查了一下,还真有这种消息。发现在3月13日,上海市公安局在其官网公布《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全文,该文件对上海户口管理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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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仔细看了一下,其实是针对户口“老赖”问题,而并不是针对海外华人。
买了新房,原来里面的户口不迁怎么办?按照新版《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从2018年5月1日起,上海公安机关将会直接将拒不迁出的户口迁至社区公共户,不影响新房主的落户。为什么要增加这项内容?原房主不迁出户口,对新房主的权益有哪些损害,新房主还能落户吗?所有拒不迁出的老房东全部迁入社区公共户,城市社区公共户的管理压力会否增加?
上海市公安局印发《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2018年5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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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哪些情况需要注销户口? 四种情况需要注销户口:一是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二是应征入伍或者被军事院校录取具有军籍的;三是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或者自行取得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的;四是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籍的。同时,对于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公安派出所告知后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经可以依职权注销其户口。
问题来了!!! 文章中所指的到底是那些长期在海外生活的上海籍“老赖”要被注销国内户口?还是指所有长期生活在海外的上海籍华侨要被注销国内户口?上海这一政策是地方政策,还是在为全国推广试水呢? 网上转发的文章有被“断章取义”的嫌疑!所以还需要等待官方解答!如果今天文章疯狂转发,明天会有官方站出来解释清楚,这样才能及时的把流言制止。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