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688|回复: 0

波兰领跑中国中东欧投资 中企投资波兰有优势

[复制链接]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发表于 2014-11-27 19: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波华资讯微信公众号
中国与中东欧的投资正在加速。
  11月19日,16个中东欧国家与中国投资常设秘书处(“16 1”秘书处)设立典礼于波兰下议院举行。波兰信息与外国投资局局长马伊曼(Slawomir Majman)表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关系得到空前发展。
  波兰经济部长、副总理亚努仕·皮耶豪钦斯基(Janusz Piechocinski)说,“中东欧地区的每个国家都希望中国投资能够继续壮大。我们尤其希望吸引增加就业及带来新技术的投资,加大经济创新性的投资。”
  除中国和波兰外,参与“16 1”计划的中东欧国家还包括:阿尔巴尼亚、波黑、保加利亚、克罗地亚、黑山、捷克、爱沙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马其顿、罗马尼亚、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和匈牙利。中国和波兰是参与计划最大、最重要的两个国家。
  12月中旬,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将出访中东欧,届时还将举办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
  “16 1”新举措
  波兰共和国驻上海总领事馆贸易和投资促进处一等参赞贝俊嘉(Andrzej Pieczonka)26日介绍,“16 1”秘书处设在波兰,因为在16个中东欧国家中,无论从经济实力,还是国土面积、人口规模而言,波兰毫无疑问是最重要的国家与合作伙伴。“波兰处于领先地位。”
  贝俊嘉还透露,19日在波兰华沙举行的会议表明,“16 1”成员国通过秘书处可以了解包括波兰在内的相关国家的投资环境。此外,秘书处还在建立网站,为日常联络提供平台。
  中国驻波兰大使徐坚表示,希望双方能够开发新的投资形式,如合资公司。由波兰外交部委任为“16 1”秘书处协调员的Filip Grzegorzewski补充说明称:“这16个国家,每一个的经济潜力及投资环境都不一样。我们希望能够找到办法促进我们在中国的商业活动,并且给我们中东欧国家提供发展机会。”
  近年来,由于经济危机重创西欧国家,因此,中国投资者逐渐把目光投向了中东欧国家,后者也成为中国投资者进军欧洲的跳板。2012年,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在波兰首都华沙举办的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并发表讲话称,双方要扩大合作规模,夯实合作基础,力争贸易额到2015年达到1000亿美元。同时,为推进同中东欧国家的务实合作,中国政府还设立了100亿美元的专项信贷额度,配备一定比例的优惠性贷款,重点用于支持双方在基础设施、高新技术、绿色经济等领域的合作项目;发起设立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根据中东欧国家实际情况和需求,推动中国企业在5年内同各国合建一个经济技术园区等。
  今年9月1日,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在华沙举行投资项目签约仪式,基金首次向波兰两个新能源项目投资,合计金额达4.7亿兹罗提(约合1.12亿欧元).
  此外,贝俊嘉还表示,在波兰,中国经济技术园区正在选址中。“波兰政府正在北部和中部的两个经济特区进行考量。”他说道。
  波兰:“欧洲的中国”
  今年4月,波兰政府发布的《波兰经济白皮书》显示,波兰经济在中东欧地区为例第一。1996~2012年,波兰人均GDP增长率高于欧盟的27个国家和美国。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波兰经济增速虽有所放缓,但没有出现衰退,也是欧洲少数几个保持经济正增长的国家。为此,波兰赢得了“欧洲的中国”美誉。
  2011年12月,波兰与中国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两国间的合作随即在金融、旅游、经贸、文化、教育等领域全面开花。波兰信息和外国投资局的最新统计显示,中国是在波兰投资的第四大国家。
  在波兰,最重要的中国投资者包括华为、中兴、柳工等。其中,中国三环集团将斥资5.7亿元人民币收购波兰轴承制造商FLT Krasnik,这将成为中国企业在波兰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投资。另外,贝俊嘉还告诉记者,目前有至少3家福建企业选择在波兰上市。
  波兰信息与外国投资局中国区首席代表尤德良告诉记者,投资波兰的优势非常明显,因为波兰劳动力成本非常低,通常每小时7欧元,相比西欧每小时20~30欧元,因此,非常适合劳动密集型产业。
  尽管波兰政府非常希望更多中国的外资与收购兼并,但2011年中海外投资波兰高速公路失败的案例还记忆犹新。尤德良告诉记者,当时他们的确非常担心该事件的负面效应会扩大,但事实证明,中国企业投资波兰,尤其是投资波兰基建的步伐并没有停止。“不过,这件事的教训非常深刻,中国企业投资波兰一定要做好前期准备。”尤德良说道。
中研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办公地址|手机版|首页广告|关注微信|加入我们|合作伙伴|联系方式|民藏人|波兰华人资讯网

GMT+8, 2024-11-23 21:46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特别声明:本站提供网上自由讨论使用,所有个人言论仅代表网友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论坛立场,本站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转载本站内容请标明文章作者和出处! 网站地图:SITEMAP.XML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网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