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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欢迎波兰总统科莫罗夫斯基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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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18: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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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0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仪式,欢迎波兰总统科莫罗夫斯基访华。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0 22: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新社北京12月20日电 (记者 张朔)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20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同波兰总统科莫罗夫斯基举行了诚挚友好、富有成果的会谈。两国元首积极评价中波关系取得的新进展,一致同意,顺应形势发展需要,建立和发展中波战略伙伴关系。

  胡锦涛说,建交62年来,中波关系经受了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不断向前发展,特别是2004年中波建立友好合作伙伴关系以来,两国高层交往增多,经贸合作不断扩大,其他领域的交流合作十分活跃。双方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中也保持着良好沟通与协调。中方赞赏波方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以及为促进中欧关系发展所作的努力。

  科莫罗夫斯基说,62年前,波兰承认新中国,两国关系开启了新的篇章。62年来,波中两国发生了巨大变化,两国友好关系不断发展,政治、经贸等各领域交流与合作日益加强。双方相互尊重对方选择的发展道路。波方对两国关系的发展感到满意。

  胡锦涛表示,中波双方要以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为新起点,共同落实好中波联合声明提出的各项任务,不断增进政治互信,密切两国政治关系,在涉及各自核心利益的重大问题上相互沟通、相互支持。双方要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协调与配合,共同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推动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双方要更好地发挥政府间经济联委会和商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对经贸合作的指导和协调,进一步深化贸易、交通、矿产等传统领域合作,同时要挖掘潜力,促进双向投资,拓展新能源、现代农业、绿色经济等新兴产业的合作,不断提升合作的质量和水平。中方欢迎波方企业来华参加各类展会,以更加进取的姿态开拓中国市场。双方要继续开展互办文化节、互派文艺团体展演,扩大两国高校交流,增加留学生互换名额,促进科技人员往来和科研合作,继续支持两国青年、民间团体、媒体智库、地方扩大友好交往,共同谱写中波友好的新篇章。

  科莫罗夫斯基表示,波兰和中国在世界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两国友好合作完全符合两国利益。在当今复杂多变的世界上,双方要加强交流与合作。波方愿同中方共同努力,加强两国政治往来以及经贸等各领域合作,支持双方工商企业加强交往与合作,大力开展人文交流特别是高校交流,扩大两国友好的基础,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磋商与协调,把两国关系提升到新的更高水平,并推动两国战略伙伴关系不断向前发展。波方愿继续为促进欧中关系发挥积极作用。

  会谈后,两国元首签署中波《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并出席有关双边合作文件的签字仪式。会谈前,胡锦涛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为科莫罗夫斯基访华举行欢迎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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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1 00:4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波签署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2011年12月20日 22:15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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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12月20日讯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邀请,波兰共和国总统布罗尼斯瓦夫·科莫罗夫斯基于2011年12月18日至22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两国元首就深化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坦诚、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会谈后,两国元首签署中波《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邀请,波兰共和国总统布罗尼斯瓦夫·科莫罗夫斯基于2011年12月18日至22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两国元首就深化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坦诚、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双方积极评价中波传统友谊,指出建交62年以来,特别是2004年确立友好合作伙伴关系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共和国(以下简称“双方”)在政治、经济、人文和国际事务等各领域合作稳步扩大,成果丰富。
双方一致认为,拓展和深化中波关系符合两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有助于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促进各国和谐共处。为此,双方决定将双边关系提升为战略伙伴关系。
双方将继续秉持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共和国联合公报》和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共和国联合声明》的共识精神,以战略眼光把握双边关系大局,本着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的原则,超越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的差异,尊重和支持彼此根据本国国情选择的发展道路和内外政策,以及对方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所作努力,照顾彼此核心利益,确保两国关系长期稳定发展。
一、双方重视高层交往对双边关系的重要引领作用,愿利用双边互访和在多边场合举行双边会晤等多种形式保持并加强两国领导人经常性联系,密切高层往来。
二、双方决定建立副外长级战略对话机制,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看法,协调立场,同时加强两国外交部对口司局交流与合作。
三、双方将共同致力于加强和充实两国政府、立法机构、政党间不同层次、不同级别的对话与合作,交流法制建设、治国理政及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经验,深化平等互信的政治关系。
四、双方表示,将本着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精神,充分发挥两国政府主管部门、中波政府间经济联委会和商会等中介组织的宏观指导作用和平台功能,支持双方企业的合作,推动扩大贸易规模和双向投资,促进双边贸易平衡发展。中方愿扩大进口波兰产品,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参与波兰基础设施建设和私有化改造。波方愿为中国企业进入波兰及欧洲市场提供支持和便利。双方充分肯定访问期间举行的中波经济论坛、投资论坛和大学校长论坛对发展双边合作的积极意义。
五、双方欢迎签订两国高等教育合作协议,将尽早签署两国文化部2012-2015年文化合作议定书,继续互办文化节及其他艺术交流活动。双方愿在2012年中欧文化对话年框架下密切合作,将继续为尽快互设文化中心而努力。
六、双方致力于深化在财政、科技、农业、交通、矿业、旅游和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鼓励两国青年、学生和民间团体扩大往来。
七、双方对地方交往的发展感到满意,将积极为两国地方省市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机会,以加深两国社会间的理解,促进地方经济、文化和教育交流。
八、中方支持欧洲一体化进程,支持欧盟为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采取的举措,欢迎欧盟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建设性作用。中方积极评价波兰在欧盟和国际事务中的作用,赞赏波方在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期间为促进中欧关系发展所作努力。双方高度评价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取得的积极发展,将继续推动中欧在各个领域的对话、交流及合作。
波方支持欧盟尽快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并为欧盟在解除对华军售禁令问题上达成共识而努力。
九、波方支持东亚一体化进程,支持中国等国家促进地区和平、稳定和发展的努力。
十、双方主张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维护联合国的权威和作用,支持对安理会进行合理、必要的改革,使中小国家有更多机会在安理会发挥更大作用。双方愿加强在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中的协调与合作。
十一、当前国际形势正在经历深刻复杂变化,影响和平与稳定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全球经济复苏放缓,国际经济金融形势面临诸多挑战。双方一致支持推进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愿继续就国际反恐、气候变化、能源安全、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等全球性问题保持磋商与协调,共同为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作出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字)                                      波兰共和国总统布罗尼斯瓦夫·科莫罗夫斯基(签字)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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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1 02: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对在波华人有什么好处!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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