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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编自导"集体跳桥自杀"事件 南昌一对父子因网上造谣惑众被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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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21: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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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胡锦武摄于6日。中国网事记者在新闻通气会现场。



新华社记者胡锦武摄于6日。网上转载的相关页面。

  (中国网事)自编自导"集体跳桥自杀"事件 南昌一对父子因网上造谣惑众被惩处

    新华网江西频道8月6日电(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胡锦武 程迪 黄和逊)8月4日晚8时30分左右,网络频现"特大新闻:南昌大桥数百人自杀"的帖子并被大量转载,引起多方关注,网民议论纷纷。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迅速依法展开调查。西湖公安分局6日晚召开新闻通气会表示,目前案件已基本查明,所谓"特大新闻:南昌大桥数百人自杀",系南昌蒋×华、蒋×父子经过策划准备,而后由蒋×华等人组织多人上南昌大桥,由蒋×拍下照片,加上事先拟好的文字,上网发帖、传播的闹剧。

    经警方调查:蒋×华,男,长期从事工程承包业务;蒋×,男,系蒋×华之子,2010年从某大学毕业以后经营一家传媒公司。蒋×华因对法院工程款纠纷案件判决不服,一直试图以各种方式表达诉求,发泄不满,要求引起各方关注。

    据西湖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王燕介绍,8月4日,蒋×华等人将地点选在南昌大桥,南昌大桥系南昌城西连接昌九、昌樟高速的交通要道,每天有大量机动车辆在此通行,桥面是禁止非机动车通行和人员步行的。当晚6时许,在蒋×华、熊×毛夫妇等人组织下,数十人统一扎头巾,打着横幅,步行聚集到桥面上,并出现阻塞桥面双向交通的情况,经接到报警赶来的公安民警劝说、制止,该伙人员退至大桥桥面两侧,至当晚9时30分左右,这伙人员的组织者由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劝至不远处的西湖区政府院内对话。整个事件过程中,无一人坠桥。当晚蒋×随父亲一同到现场,拍下照片离开,将事先其父于8月4日上午10点交给他的文字稿,到网吧发帖,协助完成了"特大新闻:南昌大桥数百人自杀"的闹剧。



新华社记者胡锦武摄于6日。网上转载的相关页面。

    警方认为,蒋×华、蒋×等人为发泄个人不满,蓄意以"自杀"、"跳桥"等煽动性字眼,造谣惑众,已构成违法,应依法惩处。8月6日,南昌市西湖区公安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蒋×华、蒋×做出了行政处罚。蒋×已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后果,主动删除了帖文,并发表道歉声明。

    为此,警方提示,群众有任何诉求可以通过合理、合法、正当的途径反映。对以损害公共利益、公众利益、扰乱社会秩序的方式表达个人诉求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惩处。目前,西湖公安分局对蒋×华、熊×毛夫妇等人策划、组织聚众上桥事件仍在深入调查之中。

新华网江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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