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针对房产和地产征收房产税和地产税,各级政府均实施较为灵活的税率政策,用差别税率调节房地产市场。
在确定不同地块的房产税和地产税税率时,政府会考虑土地权属性质、用途、地段远近等各种因素。因此,从结果来看,就出现了国有土地和私有土地税率不同,不同城市有不同的税率、同一城市不同地段税率高低也不同的局面。
波兰的土地从用途分主要分为农业用地和工业用地两大类,农业用地的税率是最低的。从权属分类则可分为私有土地和国有土地。国有土地归政府所有,提供建房用地时,政府可根据需要采取出售或者出租的方式提供土地。
如果土地是私有的,税率也比较低;土地是国家的,则税率较高。税率水平由当地政府决定,但需要经过地方议会批准方能实施。
对私有土地征收的房产税和地产税税率相对稳定,很少变动,即使变动,幅度也不大,目的是让老百姓普遍能接受,并鼓励土地私有化。对于国有土地,政府就会依据当地经济状况、居民收入水平高低、物价总水平以及通胀情况,不定期地对房产税和地产税税率进行调整。
为了鼓励市民在中心区以外居住和建房,达到合理分布城市和人口的目的,政府采用差别税率进行调节。鉴于城市中心位置土地资源的稀缺性特点,房产税率和地产税率均高于非中心区。高税率也促成了高房价,城市中心位置尤其是大城市中心位置的房价比郊区要高出很多。
在这种差别税率政策的调节作用下,居住在城市中心区的居民人数大大减少,而居住非中心区的居民人数不断增加,使得城市功能基本趋于合理。
不仅由于土地权属性质和土地位置不同会形成差别税率,对于房产来说,居住和商用两大类不同用途的房产也会有不同的税率:不同位置的房产有不同的税率,即使在同一位置,房屋用途不同,税率水平也不同。
除此之外,波兰针对贫困家庭建设了一定数量只租不售的公共住房,依据家庭贫困程度,实行低租金或者免租金政策。这些房屋免除一切税收。
在缴纳方面,波兰有关房产的所有税种均实行年缴方式。无论税率高低、无论是私有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只要依据法律应该缴税,均按照房屋的使用寿命确定缴纳期限的长短以及每年应缴纳的税费额度。
波兰由于实行了有差别的房产税和地产税政策,房地产资源明显得到有效调节。同时,税收负担基本均衡,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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