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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 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同批郭德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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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1 07:3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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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弟子打电视台的采访人员,郭德纲在舞台和博客中骂当事记者和电视台引发舆论哗然,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均发表评论,批评他“庸俗、低俗、媚俗”,“表现丑陋”,“面对监督要自重”,“自己把自己“骂”下了舞台。”

央视:庸俗、低俗、媚俗的表现是多么的丑陋

央视最先在节目《新闻直播间》中,用几句连续的排比句,对打人事件进行了狠批。

央视说,有些人因为某项特长而成为明星成为公众人物,他也因为身为公众人物而应该和必须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这让人想起了最近几天文艺界一位公众人物,他的徒弟动手打人,他自己却用骂人的方式为徒弟撑腰。在这个行业的精华与糟粕之间他留下了糟粕;在这个行业的正气与江湖气之间他选择了江湖气;在个人的私愤与公众人物的责任前,他习惯性地倒向私愤。

“这位公众人物如此庸俗、低俗、媚俗的表现是多么的丑陋。”央视表示。

新华社:公众人物面对监督要自重

新华社5日的评论表示,个别公众人物纵容他人殴打记者,指责媒体披露自己靠不住的学历时,常常拿着隐私说事,故意把自己等于同普通人。有的公众人物做错了事死不认账、百般抵赖;有的以动辄“出口成脏”为“风格”、“个性”;有的公开宣称“如果所有人都被你骗到了,就是一种能力,就是成功的标志”。公众人物“自毁长城”如是,竟毫不脸红,可谓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评论指,在国外,公众人物向公众让渡一定的隐私权是普遍共识,也是社会成熟的一种标志。 但凡一个人成为公众人物,得到人们的认可、尊重或崇拜,大都有过人之处,比如有一技之长、富有才华、善于经营、位高权重等等,但同时也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因为公众人物的这些身份和地位,公众就有权以更高的标准来衡量他们,有权对他们进行更多的监督,有权对他们的行为说三道四。对他们自己而言,则必须是“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说得通俗一点儿,一个公众人物就连吃饭的姿势、穿衣的风格,都得想想:这样是不是符合自己作为公众人物的身份,更不用说要成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带头人评论最后说,公众人物善待公众、善待社会是应尽之责和义,唯其自重方能留下清名。

人民日报:文艺从业者对普通人的精神和心灵建设荷负责任

《人民日报》今天发表评论说,郭德纲自己把自己“骂”下了舞台。 “没有文明底线的‘后院’,是不道德的据点”。即使受到媒体的冒犯,也有解决问题的途径,选择打骂并不以为忤,无怪乎“钢丝”们失望,因为传统艺术的文化“气场”不对了。

文章指,舞台确是“秀”场,人不如其艺乃习见之事。即便如此,“以德服人”、“德艺双馨”一直是中国传统艺人的最高追求。艺亦有道,早年在天桥撂摊的那些老艺人谁敢打骂“衣食父母”?行有行规,艺有艺德,这是传统艺术生存与发展之道。从艺术史来看,中国传统艺术的鼎盛发展必然与一代德才兼备宗师的出现有关。侯宝林、梅兰芳、常香玉……许许多多我们今天尊为“大师”的艺术家,除了极大地推动了某一艺术门类的本体建设外,他们对艺术最本质的贡献,是用人格和艺格,为职业赢得尊重,让“演员”这个身份被由衷地抬举。

文章表示,文艺创作者们作为时代精神和文化的创造、记录与传承者,有理由得到尊重和礼遇。不过,权利意味着责任,因为站在镁光灯下,站在公众面前,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对价值观的导向和传播。因为肩负着“精神”和“文化”,文艺从业者们无论主动还是被动,都先天地对我们这个时代普通人的精神和心灵建设荷负责任。

一旦轻视了这个责任,一旦真的把自己混同于人格上的“穷人”,那么受伤害的不仅是观众,演员本身乃至于这门职业、这门艺术也会受到伤害。这当然与一切艺术爱好者们的美好愿望有悖了。

该报还指出,周立波、小沈阳等一些当红演艺人物近来屡有“状况”,负面表现同样令人遗憾、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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