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506|回复: 0

旅意华人“寄生”现象剖析:靠出租出售居留生活

[复制链接]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发表于 2009-11-20 12: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波华资讯微信公众号
据意大利《欧洲华人报》援引意大利移民网报道,威尼斯警方在一次对华人工厂的检查中,发现一名持有居留卡的工人形象与卡上照片不太相符,这名工人看起来只有30来岁,而卡上的岁数已经超过40岁。
在警方的仔细问询之后,他交代了实情:他的身份是“借用”一名老乡的,两人之间协议很明确,他使用对方的居留和护照,除了工厂要为对方(居留主人)报税外,每个月交对方300欧元的“租借费”。本来以为“老外”对东方人面孔无法辨认,结果被认真的警方查出了其中“机关”。这名工人被当场拘捕,而出借居留的人也将被指控协助非法移民罪。
  其实在华人圈子里,这种“租借”居留的事情已不鲜见,华文媒体上也会经常看到“出租”“出售”居留的广告。这些人往往没有或不去工作,靠出租出售居留生活,因此被人们形象的称为“寄生者”。

  谁在“出租”居留?
  出租居留的人大体分为两种情况:一类是拥有居留且正在工作者,这些人大多在华人企业做工,由于华人企业主多不愿意为工人报税,转居留所需的费用要工人自己来负担,如果要申请家庭团聚或转永久居留,报税的额度是个人无法承受的。因此,这些人大都会将自己的居留“租借”给没有居留却有能力做“老外工”的华人,报酬就是给自己报税(意大利人企业一般会给工人全额报税)。
  另外一类人有居留暂时没有找到工作或根本不想工作,便将居留“转让”给有工作的人,收取“转让费”和“租借费”。由于转让给一个人收取的费用不足以满足生活所需,这类转让往往会“一卡多用”,通过收取多人的“租借费”来维持开销,据了解,有一位华人竟将自己的居留租借给6人使用,当然这种类型的转让危险程度也最高。

  谁在“租用”居留?
  一是没有居留的非法移民。由于意大利对非法移民的检查力度越来越大,对雇用非法移民的企业主的惩罚也越来越重,非法移民很难找到工作,就冒险想到“租借”一招,这也是一种无奈之举。
  二是一些欲从事“灰色”产业的华人,在租赁房屋时不愿使用自己的名字,便寻找急于“发财”的有居留者与房屋所有者签订租房合同,一旦事情败露,这些经营者便可以全身而退,将风险留给了签订合同的居留出租者。这样的租借费用一般在1000-1500欧元左右。
  三是购买房屋置业贷款者,需要有居留者作担保人,一些“寄生者”便将个人信息留在房产或贷款中介处,靠居留为别人提供有偿“服务”,居留变成了买卖的商品。被担保者一般一次性交付担保人2500-3000欧元不等的使用费,中介提成10%--20%。
  四是企业管理者和商业经营者不愿意照章纳税,或为了降低生产成本,雇佣非法移民,便租借居留并用该人名字申办营业执照,在被查出问题无法经营后,他们又可以再“租借”一份居留继续开办“另一家”企业或店铺。这种“租赁”的费用较高,常常是一两万欧元“买断”使用权,因为这个居留在被查后基本上作废,出卖者通常已经拿钱回国享受,意大利司法机关也无从追究企业责任和追缴欠税了。

  “寄生”生活当休矣
  居留(身份)证件本来是一个移民合法在意大利居住的证明,理应专人专用,现在竟成了部分华人生财有道的筹码,也成了部分企业主违法后逃避法律制裁的工具。这种现象的出现绝非一种偶然,它既是部分华人不劳而获思想的泛滥、也是部分华人无视法律的具体体现,一些华人中甚至存在这样的观念:租借、买卖居留是两厢情愿的事情,一个出钱保平安,一个得钱获实惠,对华人生存有益无害。
  其实,意大利媒体对华人中买卖居留的行为早就有所察觉,意大利ITALIA 1电视台3月6日晚就曾播出一条新闻:一个北方华人在电视台“卧底”诱导下,将华人买卖居留的情况和盘托出。电视台将头拍到的画面和声音播出后,引起主流社会的强烈反响,有的意大利居民呼吁加强对华人居留权的发放,甚至要求全面清理华人企业和华人住房。在此之前的2006年,一本描写意大利那不勒斯黑手党的小说《GOMORRA》里,也出现过华人买卖居留甚至将死人居留出售的情节,尽管此书对华人社会存在严重歧视和偏见,采用大量污蔑性的语言,受到华人强烈抵制和批评,但有关买卖居留的描述的确在华人社会中或多或少存在着。
  买卖居留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也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生活。就像文章开头提到的那样,威尼斯警方及意大利警方都已经注意到这一违法犯罪现象,并组织人力开展专项打击。在这种态势下,不仅买卖居留者会受到法律制裁,无辜的华人企业也会受到连累。
  “寄生”生活固然安逸一时,但毕竟是空中楼阁,时日无多便会坍塌。只有脚踏实地、勤奋劳作,幸福才会长久、稳固,无数海外华人的创业成功史也证明了这一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办公地址|手机版|首页广告|关注微信|加入我们|合作伙伴|联系方式|民藏人|波兰华人资讯网

GMT+8, 2024-11-26 20:27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特别声明:本站提供网上自由讨论使用,所有个人言论仅代表网友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论坛立场,本站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转载本站内容请标明文章作者和出处! 网站地图:SITEMAP.XML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网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