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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中国式讨薪”出口到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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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8 20:3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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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3名在以色列的中国劳工为讨要薪酬,爬上一处工地塔吊顶端。工人在塔吊上停留约9小时后被劝下谈判,最后3人拿回应得的2万谢克尔(约合5350美元)薪酬。无独有偶。大约两个月前,6名在以中国劳工也曾通过爬塔吊的方式,就工作条件问题向其雇主提出抗议。(件2009年9月22日国际在线)我们在为3名工人讨薪成功
感到庆幸的同时,不能不颇多感慨。

  外面的世界并非都精彩。在国内劳动力过剩,就业难的情况下,到从事出国劳务,无疑是一项可以选择的路。尽管抛家舍业不容易,但至少国外的收入要比国内高。然而,外面的世界并非像人们想象得那么精彩。外国一些以逐利为目标的老板们,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给工人们提供的是恶劣的劳动环境,还要克扣工人工资。对外国法律不甚了了的出国劳工,无奈之下不能不进行抗争。于是,将国内已经不怎么灵的“跳塔秀”、“跳楼秀”演绎到国外。未见过这种场面的老外生怕出人命。于是,把工人劝下塔来,促使劳资进行谈判并很快兑付了欠薪。不过,我想,这种招式弄个一二次、三五次尚能起点作用。整多了,在国外恐怕也要失灵。
 
   国内需要善待讨薪者。在国内,由于国家三令五申,地方政府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解决企业拖欠工人工资问题,情况已经大为改观,但这一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每逢春节前夕,急于拿钱回家过年的农民工们,在拿不到工资、求助无门的情况下,依旧上演老套的“跳塔秀”、“跳楼秀”。结果常常是:劝下后被扣上“扰乱社会秩序”的帽子予以拘留,而企业欠他们的薪酬却没了下文。发生在以色列的同样事件,讨薪者不仅没有被拘留,而且工人很快领回了应得的工资。讨薪者是弱者,蹬塔、爬楼乃无奈之举。国内地方政府需提供有力的援助,执法机关则应善待讨薪者。

  随着经济一体化步伐加快,劳动力在全球流动已成为一种正常现象,国内劳动力输出越来越多。这就需要规范国内劳务输出中介机构,也需要我驻外使领馆发挥作用,为打工者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只有这样,中国劳工才不至于让“中国式讨薪”在国外更多地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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