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带朋友去买合同手机,当然首选是ERA啦,到了MOKOTOW顶层ERA营业厅选电话,ERA服务人员却对我们说,你们是外国公司需要和总部申请,能不能办理需要等到礼拜一才知道。昏死,以前从来没听说过外国公司购买合同手机需要向移动公司总部申请!营业员说他们也没办法,说是上面的通知。我估计可能是外国公司办理合同手机后,拿着手机就跑了,所以移动公司亏大发啦,特此多了一道手续。因为我觉得ERA公司值得信赖,所以我们没有去看其他移动公司,不知道其他移动公司是否需求。营业员让我们填写了一张申请表,让申请人签字。只能等到礼拜一啦。没办法!
我觉得ERA信号好,而且欠费3个月内不会被停机,但是每次发欠费提醒信好像要收取5兹。我用的PLUS通知15天缴费,如果错过1天未交就要停机,开机费50兹。
注:申请合同手机必须持3个月内有效的KRS,不然营业厅无法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