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转型以来,波兰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在欧洲和欧盟中的地位明显提高。波兰区域发展的突出特点是,发展条件比较一致,经济总量集中度较高,人均水平差距相对较小。波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成功,得益其合理的区域发展战略和有效的区域经济政策,对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很大的启示。
波兰在世界上是个小国,
在欧洲则是一个中等规模的国家,国土面积31.3万平方公里,只占世界的0.1%,占欧洲的1.4%,2007年人口为3811万人,占世界的0.2%,占欧洲的5.2%。自1989年经济转型以来,波兰经济经历了市场放开的混乱衰退期、经济发展恢复期和入盟后的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三个阶段,目前经济发展基本上走上了良性循环的轨道。
成功的区域发展战略和有效的区域政策
波兰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相对较小,不仅是因为波兰各地区开发条件比较一致,更主要的原因,一是波兰政府高度重视区域均衡发展,制定和实施了成功的区域发展战略和有效的区域政策,二是得到了欧盟区域政策的大力支持,三是建立了的区域转移支付体系。
波兰政府高度重视区域均衡发展。中央政府行政部门设立了专门管理地区经济的部级行政机构,称为地方发展部,这在世界各国都是比较少见的。
首先是制定区域发展政策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
2007-2015年波兰区域发展政策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为各地区创造大体均衡的发展机会,使所有的地区经济竞争力都有所提高,以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社会和各地区间的和谐发展。这意味着国家要为每一个地区提供相对均等的发展机会,特别是那些如果没有国家支持就可能被边缘化的地区和那些面临长期性发展困难的地区。按照区域区际补贴原则和培育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原则,国家区域发展政策将对不同的地区因地制宜地制定不同的发展目标,并重点支持各地区具有发展潜力的领域。
其次是制定区域发展政策时须遵循以下原则:
1、区域发展的补贴原则。2、机会均衡原则。3、支持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原则。4、注重长期发展战略原则。
5、协调区域政策与其他公共发展政策关系原则。
6、突出区域发展重点原则。7、提高区域政策效率原则。
而作为区域发展政策的主要任务,主要有两大项:
第一大任务是提高波兰各地区经济竞争力。地区经济增长有赖于投资,特别是技术创新投资,出口(包括外输)机会,以及人力资本和企业家精神。地方经济竞争力和发展的潜力还取决于从外部吸引资本和人才等生产要素的能力。为提高各地区经济竞争力需要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第二大任务是平衡各地区,特别是问题地区的经济发展机会。波兰需要政府区域政策关注的问题地区主要包括以下4类:一是农村地区,特别是原来的国有农场以及那些农产品商品率低、地块面积小、远离城镇和非农产业不发达的地区;二是工业密集区,主要是原来的军事工业区,这些地区需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引进就业市场以及自然环境的治理和改善(还包括设备更新和再利用等);三是难以进行产业多元化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区位条件不利地区,如季节性旅游业地区、边界地区、人口稀少地区以及远离中心城市的地区;四是自然生态环境条件恶劣,灾害频繁,需要进行治理和改造的地区,如洪水威胁的地区、边远的资源枯竭地区等。
波兰区域经济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一)高度重视区域差距问题
建立区域均衡发展的国家目标,并使之成为国家发展规划纲要中的约束性指标。并从立法和行政上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这个国家目标的按时实现。
根据波兰的经验,结合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和阶段,加大对控制区域发展差距的力度,在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完善我国区域政策体系。在体制上,要建立统一的高层次的区域协调发展机构。进一步整合目前独立设置的与区域发展直接有关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如西部司、东北司、中部司、扶贫办、地区司等。在机制上,要建立中央与地方就区域发展进行专门协调沟通的决策程序。要制定全国性的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指导地方制定本地方的发展规划,并明确提出请求中央扶持的项目规划以及项目实施监督办法,充分发挥地方在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和中央扶持的指导促进作用。(二)制定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措施
依托大都市和城镇群,促进城乡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首先,要进一步消除一切阻碍各种生产要素在空间上自由流动的硬件制约条件和软件制约因素,如交通和通讯条件、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等等。其次,尽快建立全国统筹的各项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劳动力要素流动的顺畅进行。第三,把加速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撤乡并镇的基础上,适度扩大乡村规模,努力集中人口,将新农村建设有机地纳入到城镇群发展的过程中来。(三)完善包括多层次区域转移支付在内的各种政策手段
一是建立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内在“稳压器”,创建相对公平的区域竞争平台。改革税收体制,在统一税制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分税制,建立主要税种的累进税制,建立地区间发展条件上的大体一致竞争环境。二是与完善分税制和改进累进税制结合,进一步加大财政性地区转移支付制度的建设,建立明确的地区财政支出平衡机制,保证公共服务水平的均衡化。三是贫困地区(过疏地区)、老工业基地(过密地区)、矿业城市地区、粮食主产区等问题地区为重点,制定区域投资优惠政策。(四)地方政府起主导作用
分散化(非集中化)和地方自治已成为当代西方国家发展的一种时尚。刚入盟的波兰也不例外,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访问波兰滨海省地方政府时,当地的官员认为,地方政府对当地的发展状况和条件最为了解,地方制定的发展计划也最具针对性。因此,中央政府应当将一切地方政府能做的事,尽量留给地方政府去做,以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中央政府则主要是承担起区际财政收入和居民收入平衡化的资金转移任务和职责,至于资金的具体使用,基本上由地方政府决定。对地方的建设项目和区域规划,中央政府也没有直接的否决权,保证了地方政府充分行使其权力。
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向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迈进的过程中,也应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更多地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中央政府则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宏观调控上,放在财政资金的合理的空间转移支付上,至于转移资金具体如何使用,应更多地留给地方去决策。
波兰经济转型以来3个发展阶段
经济混乱衰退期(1989-1992)
物价被大幅度放开,商品流通也全面放开,允许私人经商(包括从事外贸)、私人开银行,建立有价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实行本国货币与外币在国内自由兑换,恶性通货膨胀开始出现,几年后市场才逐步趋于平衡。
经济发展恢复期(1992-2003)
经济开始回升,1995年恢复到1989年水平,1994-1997年是波兰经济增长最快的时期,平均增长率达6.2%;1998-2000年经济平均增长4.3%。2001和2002年,波兰经济进入转轨以来最低迷时期,增长率下降为1.2%和1.4%,2002年下半年起,波兰经济开始复苏,2003年经济增长3.9%。
经济快速发展时期(2004至今)
2004-2007年年均增长达5.2%,2008年在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波兰政府计划推出一项约913亿兹罗提(约合310亿美元)的刺激经济计划(计划期为2009年和2010年,内容包括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确保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能够获得贷款等),以稳定和推动波兰的经济发展,预计经济增长速度可能达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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