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512|回复: 0

让法官告诉你怎样当邻居!

[复制链接]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发表于 2009-6-27 15: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波华资讯微信公众号

在国外居住的时间长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便是融入那个国家的生活,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太难了。我那时在纽西兰读书,当时房子很便宜,作为一种投资,我也买了一幢房子。但是,跟邻居的交往一直仅限于见面时打个招呼。我也尝试着跟邻居们更密切些,但是,我语言不好,又没有太多的时间。

邻居们很友善,我家一边的邻居是一对青年夫妻,有两个可爱的胖乎乎的孩子。大点儿的是个女孩,金色的头发,碧蓝的眼睛。有天早晨,她敲我的门,问我要不要买她做的手工,一只叠起来的鸟,大约是幼儿园老师教的。我笑着接过这只可爱的鸟儿,给了她五毛钱。过了一会儿,又有人敲门,小男孩也来了,他大约只有两岁,手里举着同样一只鸟,我抱起他,问他是否愿意把他的手工卖给我,小男孩使劲点头。我也给了他五毛钱。每到周末,周围的小学校里总有孩子们为某种募捐而义卖圆珠笔或糖果的事挨家敲门,这两个孩子必定是从那里学来的。我正在跟小男孩玩,他的妈妈过来了,为她的孩子们打扰了我而道歉。这是个非常忙碌的妈妈,我常常看见她匆匆地进出。我告诉她没有关系,我喜欢孩子。

过几天,她端了一盘自己烤的蛋糕送给我,非常可口。我忙跟她请教烤制方法,她给了我一张配方。

又过了几天,她家扩建房子,拆下来不少的旧木头,她问我是否愿意要这些木头作为劈柴烧。我答应了,没想到这给我找了一件苦差事,我不知道怎样对付这样一堆木头,后来,求救于我的一个中国同学理查。他买了一把电锯,花了整整两天的时间对付那些木头。过后,理查对我抱怨道:“买电锯的钱用来买真正的壁炉用木,可以烧上好几个冬天呢,还不算你雇我两天的工钱。”

有一个可爱的邻居的确令人心清愉快,但如果由此认为所有的邻居都很可爱,那也有点自作多情。

我的院子有一侧是道风景树,我一直以为这些树属于我,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一个老头在锯那些树,我觉得很惊奇,我问那老头儿:“我一直不知道这些树是属于谁的?”

“是我种的。准确地说,是属于你和我的,它长到你院子的那一部分是属于你的。”

“我也有权利锯掉它吗?”我问。

“当然,如果你乐意的话。”

老实说我一直非常喜欢那道风景树,它们有一人多高,看上去比木栅栏威风多了,小偷多半翻不过来。但是,既然我有权利锯掉一些,我不使用一下这些权利,似乎有点儿吃亏的感觉。于是,我打算把这道墙削得薄一些及稍低一些,具体行动由理查来执行。

理查很乐意他的电锯有一次大的用武之地,他在那一堵高大肥厚的植物上费了不少劲儿,把它削成了一堵看上去很秀气的植物墙。

清理落下的树枝和树叶的工作让人厌倦,令人消失了全部锯别人(也是我的)树枝的快感。最后请清洁公司来清理了树枝,在付账的时候,我终于体会到了策划失败的沮丧感。

此后两天,我的信箱里有一个账单,是我的邻居寄来的。我挺奇怪,清洁公司的账单我已经付过了,怎么会劳驾我的邻居寄给我。再过几天,法院寄给我一张传票:我的邻居老头儿把我给告了,我惊讶得简直不知道如何是好。这个该死的老头儿,每天见面还打招呼呢,居然告我,真有点儿杀人不见血的风格。

好奇心令我上法庭的勇气大大地增强了,我实在猜不透我怎么把老头儿给得罪了,砍他的树是在他的许可之下,他不会翻脸不认吧!

到了开庭的那天,我如约来到调解庭。巧的是,在门口又碰到老头儿,他依然彬彬有礼地跟我打着招呼。

我跟老头儿分坐左右两侧,上首是调解员,下首是翻译。至此我才算彻底明白我触犯了法律的哪个章节哪一条。

关于邻里之间的法律条款是这样写的:你不能采摘邻居伸到你院子中的树枝上的果实,因为这些果实属于它的主人所有。但你有权利剪掉伸到你院子中的树枝,因为树枝侵犯了你的领空。这些剪下的树枝(包括它的果实)属于你。你必须负责清扫你剪树枝时掉落在邻居院子里的树枝及树叶,或者付清理这些东西的费用。

这款可爱的法律令我呆了半晌,然后不由自主地笑出声来。

我非常愉快地付清了费用,我学到了一项非常有用的知识。谢天谢地,诉讼费不算太多。

我不解地问老头儿:“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在法庭上?”

老头儿想了一下说:“我认为法官告诉你的事儿,你会更认真地对待。”

那倒是真的。

以上资料源于网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办公地址|手机版|首页广告|关注微信|加入我们|合作伙伴|联系方式|民藏人|波兰华人资讯网

GMT+8, 2024-11-29 21:10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特别声明:本站提供网上自由讨论使用,所有个人言论仅代表网友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论坛立场,本站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转载本站内容请标明文章作者和出处! 网站地图:SITEMAP.XML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网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