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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狗杀狗”的禁狗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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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3 18: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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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5月23日报道 英文《中国日报》5月23日报道,自从黑龙江黑河市政府5月20日颁布了“见狗杀狗”的禁狗令后,这里的养狗人便陷入了愤怒之中。

  按照这个《关于贯彻执行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的通告》,该市所有的狗(包括那些家养的狗)都面临被杀的危险。只有机关、部队、科研、工厂、仓库等单位因科研、警卫、公安工作需要养犬的,在向公安机关备案、并按规定到当地畜牧兽医部门为犬注射兽用狂犬病疫苗、领取犬证、犬牌后才能养狗,所养犬也只实行拴养或圈养。违者,对其所养犬只一律捕杀。

  根据5月21日黑河日报刊登的该通告,黑河市划定了犬类禁养区,范围是黑河市城区及爱辉区幸福乡所属之路村、新生活村、幸福村、下二公村。从5月23日开始,任何人如果被发现带着狗出现在禁养区的公共场所,不仅狗要被杀,狗主人还要被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一位来自黑河市公安局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告诉中国日报记者:“狗的粪便到处都是,给我们建设干净漂亮的城市环境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然而,该市对待狗的强硬立场惹怒了狗主人和动物权益保护人士。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亚洲地区总代表葛芮告诉记者,“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剥夺狗的生存权和狗主人的养狗权都是违法的。”

  她说,黑河正在用一种最为残忍和暴力的手段来对待狗,而不是通过寻求建设性的方法来安置它们。

  据报道,刚出台的黑河市《关于贯彻执行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的通告》是在《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2006年修订版)的基础上做的一个最新规定。黑龙江省的规定就已经对饲养和买卖动物做了严格限制。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拿北京作为一个好的典型来说明城市该如何和狗共生共存。北京采取了很多积极措施保证该市80多万条狗能够在不带来疾病危害的情况与市民和谐共处。

  公共政策分析人士也对黑河市禁狗令政策的出台过程表示出了强烈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教授表示,这个政策的出台根本就没有考虑狗主人的利益和其他社会元素,“黑河市的政策应该更加平衡,而且要多考虑各个社会群体的利益。”

  毛教授表示,通过见狗杀狗来预防狂犬病是不理智的行为,“政府需要改善自己的管理和服务而不仅仅是在发放养狗证得时候收收钱了事。”

  养狗多年的北京人王安安则完全被黑河的政策雷倒了,她说,“如此暴力的对待狗狗简直是太恶心,太野蛮了。”

发表于 2009-5-23 20: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位来自黑河市公安局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告诉中国日报记者:“狗的粪便到处都是,给我们建设干净漂亮的城市环境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  真是太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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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3 23: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难以理会

这是政府的决策。。。唔。悲哀。。。可以说连狗都不如。。本来吃狗肉应该是都要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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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3 23: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人一向都不太待见狗狗~ 不少人认为人跟狗平等,那还了得~ 畜生生来就得是畜生,不得翻身。 这与传统观念息息相关。 追究到深层,则是对权利和生命的蔑视。 或者封建思想还是摆脱不掉的。 虽然都喊着现代化这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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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4 00:59: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群连狗都不如的狗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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