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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商务名义组织偷渡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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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8 18: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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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本市破获的最大一起以商务名义组织偷渡案宣判。

 

  有严密的组织流通图,对成员进行“专业”培训,总结经验教训归纳成册……2008年3月,一伙特大组织偷渡的团伙被金山警方抓获。日前法院判处46名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1-7年,其中缓刑11人,江某处罚金200万元,章某等人处2万至9万元。

 

  自2002年起,江某与章某借助其在某因私出入境有限公司任职的便利条件,聘用相关工作人员,在明知偷渡人员欲偷渡到国外从事非法劳务的情况下,分工合作,对外,向偷渡人员提供“一条龙”服务;对内,实施严密而细致的管理。

 

  为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并尽可能少地引起出入境警方的注意,江某等人不单精心制作了组织流通图、操作流程图等管理措施,并且严格贯彻落实,使得该犯罪团伙高度专业化和隐蔽性。团伙规模也由最初的数人发展到后来的50余人,先后组织上百人成功偷渡出境,并从中谋取不法利益数千万之巨。

 

  2007年,江、章二人因行迹败露被捕入狱,但因平时做事小心谨慎,无法全面认定二人所犯罪行,最后以骗取出境证件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年和有期徒刑8个月。

 

  刑满释放后,江、章二人不但没能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反而全面总结了自身在“安全措施”上的漏洞,将所谓的经验教训归纳成册,影印下发给团伙成员并组织学习,同时继续组织偷渡人员实施偷渡,疯狂敛财。

 

  2008年3月,主犯江某等46人被抓获,警方扣押的赃款、赃物包括住房6套(价值人民币1000余万元)、轿车一辆以及现金人民币10余万元。

 

  “一条龙”服务

 

  骗取邀请函

 

  制作虚假材料

 

  骗取出境证件

 

  出关培训

 

  预定机票

 

  安排接机

 

 

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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