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336|回复: 0

达赖要给自己留条后路

[复制链接]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发表于 2008-11-23 17: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波华资讯微信公众号
本报特约记者孙力舟 几个月来,西方媒体多次报道达赖喇嘛说打算在11月组织“流亡藏人特别会议”。11月17日,这个为期6天的会议在印度达兰萨拉召开了。不过,达赖喇嘛本人却缺席了,这是为什么呢? 第三次秘密会议 西方主要媒体对“流亡藏人特别会议”给予了密切关注和反复报道。美国之音称“世界各地的藏人正聚集在西藏流亡政府所在地——印度的达兰萨拉,参加近60年来规模最大的政治会议”。德国之声称“约500名世界各地流亡藏人的代表 11月17日起在达兰萨拉召开特别会议,为期6天的大会主要议题是,今后流亡藏人的西藏运动该怎样与中国政府打交道” 。BBC说“受邀的藏人领袖包括主张西藏有更大自治权的流亡藏人,也有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印度报业托拉斯11月15 日也报道说,500多名“流亡藏人”将在达兰萨拉召开“历史性”的秘密会议,这是继1951年和1959年后,“流亡藏人”第三次举行类似的秘密会议。 关于这次会议举行的原因,西方媒体都一口咬定,这和达赖喇嘛对与中央政府多次接触磋商的结果“感到失望”有关。德国之声引用达赖喇嘛的高级助理祁卡帕在会前说的话:“与北京对话中提出的西藏真正自治的战略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取得成果,中间道路应该说是失败了……” 达赖喇嘛本人也曾在今年10月底发表讲话说,在7轮“谈判”之后,他已经放弃了“北京会让步”的期望。因此,达赖喇嘛希望通过举办“流亡藏人特别会议”的方式,协调“藏独”内部的立场,寻找对付中国中央政府的新办法,并借此吸引外国媒体的注意,以自抬身价。 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11月13日就说:“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在国际上从事旨在分裂中国、谋求西藏‘ 独立’的活动。策划以及参加这个会议的人代表不了广大的西藏人民,他们的分裂图谋也不会得逞。” 达赖缺席原因有四 此前,达赖喇嘛的助手丹增在达兰萨拉曾通过电话对法新社记者说:“达赖喇嘛将在11月份或12月份主持这次会议。”但达赖喇嘛却没有出席这个他一手策划的会议。 笔者认为,达赖喇嘛不出席“流亡藏人特别会议”,是基于以下几个考虑: 一是达赖喇嘛近来在流亡藏人中的威信下降,缺席是以退为进,避免自己在会上受到直接抨击。在此次会议上,达赖确实受到了一些年轻流亡藏人的批评。“自由西藏学生运动印度分部负责人”丹增曲英说:“如果(流亡)政府是认真的话,就应该承认我们是失败的。”他认为,达赖喇嘛的“自治主张不够激进”。 二是达赖年事已高,身体又不好,希望“培养锻炼下一代”。德国之声称,达赖喇嘛日前表示,如何将对话进行下去,需要“由藏人以及流亡政府”自己来决定。英国《独立报》11月16日称,达赖提出的“退居二线”将是会议的一个核心议题。 三是达赖喇嘛缺席,可以让激进“藏独”分子在会上“畅所欲言”,以要挟中央政府。英国《独立报》的文章称,更年轻、挫败感更强的年轻一代藏人要求“完全独立”。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16日的报道则更耸人听闻。这篇题为“年轻藏人‘将用鲜血抵抗中国’”的文章称,深感挫败的年轻藏人正在煽动战斗精神,“筹划拟出一份以独立为目标的宣言”。该文援引“藏青会主席”次旺仁增的话说:“对抗中国人,藏人必须付出一定代价,我们已经准备好了付出自己的鲜血。” 四是给自己留条退路,以后在与中央接触时,可以推脱说“暴力”不是自己的意思,继续声称自己不谋求“西藏独立 ”,继续欺骗国内外舆论,继续和中央讨价还价。据德国之声报道,一位与会者就煞有介事地说:“达赖喇嘛从来没有号召人们起义。”配合着达赖喇嘛耍“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的把戏。 “中央已仁至义尽” 据法国《费加罗报》报道,法国总统萨科齐日前宣布,将于12月6日出席波兰前总统瓦文萨获诺贝尔奖25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将在波兰同达赖见面。这是萨科齐的最新表态。但德国之声称,因为波兰总统卡钦斯基届时将访问亚洲,所以他可能无法在12月6日与萨科齐举行会晤。而如果卡钦斯基不在,萨科齐去不去波兰现在还是个问题,至于会见达赖,就更要打个问号了。 对此,外交部发言人秦刚表示,中方坚决反对达赖以任何身份到其他国家从事分裂中国的活动,也坚决反对外国领导人同达赖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 11月17日,中共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朱维群在访问法国期间发表讲话,朱维群说:“我们与达赖集团的斗争是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我们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让步的了。”他强调多年来中央对达赖已仁至义尽,达赖只有放弃分裂祖国的图谋,在有生之年为国家和民族做点有益的事,才是惟一的出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办公地址|手机版|首页广告|关注微信|加入我们|合作伙伴|联系方式|民藏人|波兰华人资讯网

GMT+8, 2024-11-25 22:48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特别声明:本站提供网上自由讨论使用,所有个人言论仅代表网友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论坛立场,本站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转载本站内容请标明文章作者和出处! 网站地图:SITEMAP.XML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网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