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238|回复: 1

特写:华尔街危机阴影下的华人

[复制链接]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发表于 2008-10-3 21:2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波华资讯微信公众号
  新华网纽约10月2日专电 (记者 陈刚) 9月中旬,一场金融风暴席卷华尔街,美国五大投资银行在不到两周内全部消失,最大保险公司被政府控股面临重组,大量华尔街精英失业。危机在以人们预想不到的速度蔓延,华尔街的华人也在风暴中经受着考验。    冷清的中餐馆    位于纽约曼哈顿下城哈德逊河边的半岛酒家一直以地道的灌汤包和临河望海的独特位置吸引着大量食客。由于靠近华尔街,这里成为很多华人金融从业者用餐的首选。    9月末,当记者再度光顾这里的时候,老板出人意料地大吐苦水:“自从9月15日华尔街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们的生意简直是一落千丈。”    从上海来到纽约经营餐馆10多年的白师傅告诉记者:“15日那天,道琼斯指数暴跌500多点,原来经常到我们这里吃饭的华尔街人一个也没来。没有人来就餐,也没有人订外卖。我开始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后来看电视才知道华尔街出问题了。”    他说:“这个季节本来生意应该很好,在户外就餐可以享受阳光,天气不冷不热。但是从那个礼拜一开始,我们的生意就开始清淡起来。我记得一家华尔街投行的两位老主顾,每天中午都会到这里吃饭,花费至少在50美元左右。华尔街金融危机发生之后,他们基本上没有来过,最多会打个电话叫外卖,花费不会超过20美元,我估计他们一方面是忙,另外也可能没有心情吧。你看现在,我们的服务员快比顾客还多了,”他自嘲道。   “我们这里一共雇了10多个人,有好几个厨师,之前是生意做不过来,现在我不得不让大家每周多休息一两天。我来美国10多年了,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没办法,华尔街不好,纽约经济就不好,大家的生意都不好做了,”白师傅苦笑着。    危机波及律所    韩先生2007年从一所美国名牌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后就职于纽约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进入律师事务所后,他被分到了当时炙手可热的一个小组,负责债务抵押债券(CDO)市场的业务。   “一直到2007年8月,这个业务部门是整个律师事务所里最赚钱、也是最忙碌的部门。因为这些金融衍生产品设计复杂,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的时候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我们这个行业是按照时间收钱的,而当时这个行业的钱来得很容易,平均一个普通的CDO业务,律师事务所能够进账100万美元。为了争取业务,加班、加人是平常的事情,”韩先生回忆道。   “不过,自从去年次贷危机爆发以来,整个市场全变了。对于我个人来讲,最大的变化就是原来的业务部门已经基本上无事可做。我现在三分之二的工作时间已经转移到了为对冲基金发行起草法律文件,原来的市场已经因为定价困难极度萎缩,”韩先生无可奈何地说。   “我还算是幸运的,据我所知,纽约最大的一家律师事务在市场最红火的时候曾经有一半律师都是从事CDO相关业务,但是就在最近,随着华尔街的金融危机全面爆发,公司已经裁掉了100多名律师,我认识的一些朋友现在已处于失业的状态。”    退出投行   拥有158年历史的雷曼兄弟公司破产,它的2万多名员工如今各奔东西。在雷曼兄弟工作多年的徐先生幸运地在公司倒闭之前离开了公司,转到一家对冲基金。“我并没有什么先见之明,我在雷曼兄弟的最后几年里一直在跟违约掉期市场(CDS)和CDO市场打交道,当初只是感觉这些市场有问题,但是根本无法设想今天的局面,”徐先生心有余悸地告诉记者。   “这场危机的根源在于房地产市场的泡沫,金融机构设计出很多与房地产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由于放贷机构放松信贷标准,金融机构利用杠杆工具大量介入高风险市场,一旦房地产泡沫破裂,整个金融系统就陷入一场恶性循环,”徐先生告诉记者。   他说:“雷曼兄弟的员工是这次危机的受害者,他们看着自己的企业破产却无能无力。对于雷曼员工来讲,他们除了工资之外,收入的很多一部分来自年终分红,而公司分红的主要方式是股票。你可以想象,雷曼兄弟股票在一个月前每股还值几十美元,现在几乎一文不值。大家的收入不仅严重缩水,还要面临重新就业的压力。我以前的很多同事现在都不知道去哪里找工作。”(完)
发表于 2008-10-10 04: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很可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办公地址|手机版|首页广告|关注微信|加入我们|合作伙伴|联系方式|民藏人|波兰华人资讯网

GMT+8, 2024-11-29 12:0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特别声明:本站提供网上自由讨论使用,所有个人言论仅代表网友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论坛立场,本站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转载本站内容请标明文章作者和出处! 网站地图:SITEMAP.XML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网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