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097|回复: 0

国际贸易的分类

[复制链接]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发表于 2008-9-12 20: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波华资讯微信公众号
  一、按商品移动的方向国际贸易可划分为   1、进口贸易 (Import Trade):将外国的商品或服务输入本国市场销售。   2、出口贸易(Export Trade):将本国的商品或服务输出到外国市场销售。   3、过境贸易(Transit Trade) :甲国的商品经过丙国境内运至乙国市场销售,对丙国   而言就是过境贸易。由于过境贸易对国际贸易的阻碍作用,目前,WTO成员国之间互不从事过境贸易。   二、按商品的形态国际贸易可划分为   1、有形贸易(Visible Trade):有实物形态的商品的进出口。   2、无形贸易(Invisible Trade):没有实物形态的技术和服务的进出口。例如,机器、设备、家具等都是有实物形态的商品,这些商品的进出口称为有形贸易。专利使用权的转让、旅游、金融保险企业跨国提供服务等都是没有实物形态的商品,其进出口称为无形贸易。   三、按生产国和消费国在贸易中的关系国际贸易可分为   1、直接贸易(Direct Trade):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不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商品的行为。贸易的出口国方面称为直接出口,进口国方面称为直接进口。   2、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和转口贸易(Transit Trade):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商品的行为,间接贸易中的生产国称为间接出口国,消费国称为间接进口国,而第三国则是转口贸易国,第三国所从事的就是转口贸易。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办公地址|手机版|首页广告|关注微信|加入我们|合作伙伴|联系方式|民藏人|波兰华人资讯网

GMT+8, 2024-11-23 12:1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特别声明:本站提供网上自由讨论使用,所有个人言论仅代表网友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论坛立场,本站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转载本站内容请标明文章作者和出处! 网站地图:SITEMAP.XML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网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