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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共餐该谁付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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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22: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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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化讲求平等、平权,女性收入虽与男性同酬还有一段差距,但一般情况下,同事、朋友出去吃饭通常奉行“AA制”。然而,有一种情况下,无论哪国女性都会很默契地期望男性付账,那就是约会之时。 在北美社会,不论男女双方年纪差距有多大,身份是否有抵触,只要是男女单独出去,就算是单纯吃个饭,常常就会被对方当成“约会”。而一旦被对方当成了约会,男方基于绅士传统,一般会“埋单”。刚来美国时,我作为女士对这种状况很不适应,好几次莫名其妙地被对方当成“约会”对象,于是我开始小心对待这种男女间一对一的单独聚会。除非是和已经很熟悉的男性同事,否则我尽量避免两人单独出去吃饭;若非要在一起吃饭不可,午餐比较不容易被他人误会。而就算和关系很好的男性朋友或同事出去吃饭或喝酒,为避免被对方自动升级成“约会”,我一向坚持轮流买单或是“AA制”。 我建立的这个有关付账的价值系统,在美国时一直运行顺畅。但当我去加拿大后,在定期的MBA课上,有一位来自俄罗斯的同学说,在他的国家,就算一般的男女同事共进午餐,也是男方付钱。一位来自保加利亚的女生说,中午常看到男女同事一起去公司附近的餐厅吃饭,通常都是男的付款。加拿大籍的老师听后,当即就下了一个结论:在工作场合中,不要随便邀请别人出去。因为在加拿大,如果女性邀男子出去约会,男方会觉得应该由女方付账。这就有如不成文的规定,男女间谁主动开口邀请对方出去,谁就要付款。 隔天,我展开了一项小规模的民意调查,调查对象就是我公司的4名加拿大同事—— 其中一位是日裔移民,一位是斯里兰卡移民,两位女同事一致认为同事之间绝对是“AA制”。于是我向她们讲述了那个保加利亚姑娘在餐厅观察到的例子,两人都觉得双方一定是男女朋友或是夫妻才有此可能。 男性加拿大同事说:“我若邀女同事出去吃饭,不会帮对方付款。”他声称,一般很少邀女同事吃饭,若女同事邀他吃午餐,都会事先声明付账“AA制”。而他身边的男同事如果愿意帮女同事付账,通常都是对对方有好感。 女性加拿大同事说:“基本上,男同事不会邀我出去吃午饭,除非他们对我有兴趣。” 就算真的是在男女约会的场合,女性就绝对应该让男性掏钱吗?之前一个女性朋友向我抱怨,她的日本女朋友经人介绍与一个中国男子相亲,但对方却不“埋单”。在我这个女性朋友的眼中,这种行为几乎被当成是一种很不入流的“抠门”。当时我的回答是:“既然是相亲,如果在第一次见面时,男方发现与女方再也不会见面了, 为什么还必须帮对方付款?” 到底谁该付账?或许这是现代女性在追求独立平等的同时,仍需要深思熟虑的一个课题吧。
发表于 2008-7-19 08:2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请客,男请女,国外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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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9 14: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还是男士埋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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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5 17: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接触那么多外国人 从来没有试过吃饭aa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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