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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区禁止哄抬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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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4 13: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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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于23日向社会公布,发改委已发出紧急通知,部署加强抗震救灾物资价格监管工作,表示,四川、重庆等地震灾区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价格变动情况启动对帐篷、钢材、水泥等灾后重建物资的临时价格干预,严查哄抬物价行为,各地震灾区省份近期一律不得出台政府提价措施。 专家称,该项措施有利于保证灾区的经济发展,防止通货膨胀加速。 启动临时价格干预 通知强调,四川、重庆、甘肃、陕西等地震灾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对食品、药品、医疗用品、交通运输、燃料等实施临时价格干预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价格变动情况,在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启动对帐篷、钢材、水泥、玻璃、木材、瓦砂石等灾后重建物资的临时价格干预;通过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多种方式努力稳定灾区抗震救灾物资价格。 不得出台提价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震灾区省份近期一律不得出台政府提价措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落实好运输抗震救灾物资的绿色通道政策,严禁对抗震救灾物资生产、流通的各种乱收费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通知中明确表示,对于借地震灾害之机哄抬物价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通知部署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现有检查基础上继续深入到第一线,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力度,坚决打击趁灾害之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谣言、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 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消息,近期,四川、甘肃等地震灾区发改委已经陆续查处多起借灾害哄抬市场价格的违法案件。 防通胀扼制CPI 经济学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常修泽表示,对灾区重建物资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各地震灾区省份不得出台政府提价措施有利于保证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从全国范围来看,不许提价行为有利于防止通货膨胀,扼制CPI向高位发展。
发表于 2008-5-25 00: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因该这样;(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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