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华资讯 3月24日报道 | 事件发生在上周二,沃沃明的一家商店附近。其中一名顾客丢失了一个包,里面装有 7000 兹罗提、一些证件和一部手机。
一名 76 岁的男子发现了他不小心遗落的钱。这名男子决定趁机偷走发现的现金,而不是将包交给警方以便警方找到失主。 丢包的主人向警方报了案,警方查看了监控录像。当天,他们找到了住在维什库夫县的一位 76 岁居民。在老人的住所,警察发现并没收了部分被盗财产。
根据《刑法典》第 284 条规定,侵占他人动产或财产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或侵占他人财物者,处罚款、限制自由或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轻罪法典》第 119 条规定,任何人盗窃或侵占他人动产的人,如果其价值不超过 800 兹罗提,将被处以逮捕、限制自由或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