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华资讯7月28日报道–当波兰公民邀请居住在欧盟和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公民时,有权入境的最重要文件之一就是邀请函。它必须得到省长办公室的批准。为了申请外国人邀请函,邀请人必须填写特殊表格,以及确保有能力支付被邀请人在合法停留期间的开销费用和住房所有权的文件。
上述这种情况即将发生改变,目前正在拟议简化程序。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章规定的,减少了在程序中所提供额外证据的可能性。比如邀请人的银行账户流水或纳税申报单等。
这种补充证据的做法,限制了办事速度。如果满足邀请外国人的所有条件,则省长将批准邀请函,如果条件不满足 - 他会发布否定决议。在简化程序中也会有拒绝的情况。拒绝的原因在《外国人法》第50条中列出,并没有发生改变。比如,邀请人未能满足住房、逗留费用不足或邀请人被当局认定为不受欢迎的人都会被拒绝。当然,也可以对否定的决议提出上诉。
省长有30天的时间作出决定,但在今天实际上速度更快。例如,马佐夫舍省办公室在其网站上发布声明,“打算提交申请的客户在提交全套所需文件的情况下,有可能在当天获得邀请函”。
简化邀请程序的规定将在总统签署法案公告后14天生效。目前,它的拟议法案正在等待下议院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