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880|回复: 0

波兰单日感染超5万,感染高峰期来了?我们不要被假象所迷惑!

[复制链接]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发表于 2022-1-26 23: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波华资讯微信公众号
微信截图_20220126230125.png
波兰华人资讯网1月26日报道 || 在波兰的冠状病毒大流行期间,病毒从未如此迅速地传播过。专家们毫不怀疑这是奥米克戎所带来的的影响,它已经占波兰所有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45%以上。在大波兰省,它已经几乎取代了德尔塔,占所有病例的97%。

创纪录的患者数量证实了“奥米克戎带来的影响”。在1月26日星期三,就有超过5.3万人感染新冠病毒。进行的测试数量也创纪录地超过17万次。根据分析师Wiesław Seweryn的说法,我们不应该将异常高的统计数据归为“感染高峰期,而这只是检测能力的高峰期”。

大波兰省的阳性测试率达到50%。奥米克戎感染病例占97%。为什么在马佐夫舍、滨海和西里西亚省有所不同?还有一件事,这不是感染高峰,这是检测高峰。

正如卫生部长(Adam Niedzielski)在新闻发布会上所说,第五波浪潮才刚刚开始蓄势待发。他还警告说,他预计未来几天将有每天超过 6万感染病例。然而,还有更令人不安的预测——华沙大学数学与计算建模跨学科中心的分析师预测,在第五波高峰期(预计在2月中旬),我们每天将检测到超过9.6万新冠感染病例。另一方面,来自MOCOS(模拟冠状病毒传播)小组的国际跨学科科学家团队处理COVID-19 流行病的建模,在最悲观的情况下可能会有多达每天12万例。

该团队的COVID-19分析师Łukasz Pietrzak教授称,不排除任何一种情况。尽管正如他所强调的那样,在之前的浪潮中可能发生了类似数量的感染,但是,执行的测试数量太少,所以我们无法发现到它们。

官方公布的感染人数如此之高是可以预料的,这完全取决于所进行的检测数量。如果我们在第五波期间完成超过26万次测试,我们可以预期多达每天10万例感染病例。然而,第五波感染的真正规模只有在超额死亡人数之后才能知道,其中自大流行开始以来波兰已经记录了21.3万人死亡。
微信截图_20220126230244.png
创纪录的死亡浪潮在等着我们?

尽管上周每天的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大幅增加,但住院和死亡的人数低于几周前。在过去的7天里,约有1.4万人因新冠病毒住院。有1410名患者死亡。然而,科学家们强调,这些数字并不可靠,因为它们涉及在上一波浪潮中生病并现已出院的患者。因创纪录的奥米克戎感染而住院和死亡的可靠统计数据将延迟两周后提供。

那么,会发生什么?一种说不那么严重但传染性更强的变异是否会再次导致高感染率,从而转化为大量严重的疾病和死亡?根据MCOS的科学家所说,这种情况很可能发生。计算显示,死亡高峰将在2月中旬下降,到2月11日,将有约1.8万人死亡(可信区间:1.5-2.4,万人之间)。这意味着平均每天将有1125人死亡。

那么,奥米克戎不是很温和吗?在西方国家,奥米克戎导致大量感染,但死亡人数却少得多?专家认为,西方的情况不应与波兰的情况相提并论。

我认为是因为西方国家和我们之间的差异太大了。首先,本国的疫苗接种程度要低得多。其次,现有限制的遵守和执行情况很差。第三,没有强制性出示COVID护照。这在西方国家很常见。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病毒的传播可以更快,更猛烈 - 专家解释说。
CCC.png
根据Szuster-Ciesielska教授认为,波兰人不愿测试并将自己与其他人隔离开来,这可能使黑色情景更有可能发生。因此,感染者有将病毒传播给他人的风险。所有这些因素以及我们同胞的自由行为将导致大量感染,不幸的是,这将反映在大量住院和死亡人数上。

感染人数将转化为高比例的COVID-19死亡。迄今为止,来自南非的数据显示由奥米克戎引起的疾病病程相当温和。不过需要强调的是,这个国家的平均年龄是29.8岁,波兰是42.4岁。南非的老年人极少,但我们的社会正在系统性地老龄化,而年龄是导致重症和死亡更严重的主要决定因素 - 专家强调说。

波兰华人回国“双检测”专场
(在回国前做检测,或想检查一下自己的身体情况,或希望知道接种疫苗后获得免疫力的程度
专场检测时间:14:00至17:00 (周三/周一)
专场检测地点:华都饭店老店露天花园(China Town) 或在检测客人下榻的宾馆。
地址: Al.Lotników 28,Warszawa
可以微信报名,上传护照页即可。联系人:
美人鱼qingyun7712 或 weichen700419
或扫二维码
更多信息请点击进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办公地址|手机版|首页广告|关注微信|加入我们|合作伙伴|联系方式|民藏人|波兰华人资讯网

GMT+8, 2024-11-25 17:2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特别声明:本站提供网上自由讨论使用,所有个人言论仅代表网友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论坛立场,本站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转载本站内容请标明文章作者和出处! 网站地图:SITEMAP.XML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网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